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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QM 12月指南更新:补充并鼓励使用 Sister file 申报程序
出自识林
EDQM 12月指南更新:补充并鼓励使用 Sister file 申报程序
2018-12-24
EDQM在今年9月份推出了新版变更指南“Guideline on requirements for revision/renewal of Certificates of Suitability to the European Pharmacopeia Monographs”(PA/PH/CEP (04) 2, 7R corr),指南中列出了几种不能作为现有CEP的变更而需要作为独立CEP进行新报的案例,并在随后的研讨会的问答环节讨论了“合成路线具有本质上的区别”是如何定义。在近期12月,EDQM又更新了3个指南与1个申请表,新增了1个申请表,将原有的sister file申报程序上升高度,进一步明确其前提和要求并且鼓励申请者考虑使用。Sister file申报程序避免了EDQM对两个CEP的相同内容重复审评,其审评批准周期相对新报大大缩短。
如果要考虑使用sister file 申报程序,对其前提的考察可先后考虑两个问题,第一问题是:什么情况下不能作为原有CEP的变更上报?
列举案例:
①杂质限度和/或检测方法不同;(— 依据:How to read a CEP)
②多个成品生产场地不在同一个集团下;
③API的非无菌级别与无菌级别的相互变化;
④同一物料具有多个来源(TSE风险与非TSE风险);
⑤多个不同晶型;
⑥多条合成路线具有本质区别(即使API杂质谱等同)
如果确认不能作为原有CEP的变更上报,进入第二个问题:什么情况下可以作为sister file申报?
前提:
①申报的物质相同(即符合相同EP药典专论,包括定义部分);
②被参考CEP证书已批准并且有效;
③CEP证书持有者相同(或属于同一个集团);
④通常需要同样生产商。但在成品生产商不同(或不属于同一个集团)的情况下,生产工艺、中控和成品杂质谱必须与被参考CEP相同;
⑤如果想在sister file中引入质量源于设计(Quality-by-Design)或过程分析技术(process analytical technology)的概念,这些内容必须在被参考CEP中已批准。
列举案例:
①最后纯化步骤使用的溶剂改变导致成品质量标准改变;
②使用的新溶剂在成品中不能去除;
③不同工艺得到成品的晶型不同(前提是EP专论不只限于一种晶型);
④产品级别不同(例如是否微粉化);
⑤ROS有本质上的不同(即使是为了取代老工艺,也不建议在现有CEP基础上作为变更上报);
⑥新增的成品生产商不同(或不属于同一个集团),同时杂质谱相同;
⑦如果生产商不同并且合成路线也有本质上不同,则只能进行新报,不能使用sister file申报程序。
是否接受sister file申报请求的最终决定权取决于EDQM,如果EDQM不接受sister file申报程序,则会将申报程序转变为常规的新报。EDQM鼓励申报者在申报前向EDQM咨询,确认是否满足sister file的上报条件。
此次指南更新值得注意的其他事项:
- 新设sister file申请表,从旧版Revision/renewal申请表中独立出来。
- 对sister file的首次递交,EDQM的评审时限由“3个月”改为“2个月”。
- 被参照CEP和sister file的CEP,两者具有各自的CEP证书和独立的文件生命周期,两者共同的变更内容可通过‘组合递交’(grouped submission)的方式递交。
作者:识林-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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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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