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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场地管理文件指南,抽检年报,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不良反应年报,血液制品电子化记录,CDE 更新14个问答
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场地管理文件指南,抽检年报,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不良反应年报,血液制品电子化记录,CDE 更新14个问答
2024-04-01
上周国内药政导读
【注册与审评审批】
3.20,【NMPA】药品—常见问题列表 新增12个问答
除了CDE,NMPA也有自己的问题列表,企业可关注。
此次更新12个问答,内容包含变更、注册申报、信息查询等等,其中也有与CDE常见一般性技术问题解答有重复的部分。
截至2024-03-27,官网共发布一般问题91条(其中有2条重复,实际共计89条)
CDE 化学仿制药共性问题、CDE 受理共性问题可点击查看。
3.26,【NMPA】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4年第33号)
麻精药品进口准许证的申报和证件也全面进入电子时代。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准许证申报资料及补充资料,调整为电子形式提交,无须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现有受理、审批和发证等工作程序不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药监局仅发放电子准许证,不再发放纸质证件。申请人可进入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我的证照”栏目或登录“中国药监APP”,查看下载电子准许证。”
3.29,【CDE】常见一般性技术问题解答 - 新增14个问答,涉及电子提交、一致性评价和原料药审评等
具体内容,请用户点击超链接查阅。
截至2024-03-29,官网共发布一般性技术问题解答227条(其中有25条重复,实际共计202个)
CDE 化学仿制药共性问题、CDE 受理共性问题可点击查看。
【GMP与检查】
3.26,【中检院】国家药品抽检年报(2023)
最新的检查年报发布。识林收录了2016-2023的抽检年报
作为一种强有力的监管手段,相比检查,抽检更加直接,一旦出现负面结果,难有转圜余地,因此也是药企相当关注的。建议精读报告,了解数据当中的监管导向
下面罗列一些2022与2023的主要数据对比,供识林用户参考。其中红字数据的数值更高。
数据
| 2022年报
| 2023年报
|
抽检制剂产品总数/不合格批次(批次)
| 15385/53
| 16604/73
|
化学药品抽检情况
| 化学药品73个品种(化学药49个、抗生素14个、生化药10个)9413批次,涉及生产环节1864批次、经营环节7010批次、使用环节518批次、互联网环节21批次。 经检验,共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在生产、经营、使用、互联网环节检出不符合规定产品1、14、0和0批次,分别占对应环节全部样品的0.1%、0.2%、0.0%和0.0%
| 化学药品74个品种(化学药52个、抗生素12个、生化药10个)10893批次,涉及生产环节2436批次、经营环节7606批次、使用环节720批次、互联网环节131批次。 经检验,符合规定10849批次,不符合规定44批次,在生产、经营、使用、互联网检出不符合规定样品2、40、2和0批次,分别占对应环节全部样品的0.1%、0.5%、0.3%和0.0%。
|
化学药品不符合项
| 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检查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产品数量依次为11批次、4批次,分别占全部不符合规定项目的73.3%和26.7%
| 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检查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产品数量依次为9批次、35批次,分别占全部不符合规定项目的20.5%和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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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抽检情况
| 中成药47个品种5805批次,涉及11个剂型,在生产、经营、使用、互联网环节各抽取样品826批次、4917批次、32批次、30批次。 经检验,符合规定5767批次,不符合规定38批次(含4批次补充检验检出高于限量值的灰毡毛忍冬皂苷乙),生产环节和经营环节分别检出不符合规定产品4批次和34批次,分别占对应环节全部样品的0.5%和0.7%
| 中成药43个品种5584批次,涉及11个剂型,在生产、经营、使用、互联网环节各抽取样品841批次、4619批次、48批次、76批次。经检验,符合规定5555批次,不符合规定29批次,均在经营环节检出,占对应环节全部样品的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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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不符合项
| 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检查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产品数量依次为11批次、4批次,分别占全部不符合规定项目的73.3%和26.7%
| 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涉及鉴别和检查,不符合规定产品数量依次为10和19批次,分别占全部不符合规定项目的34.5%和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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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抽检情况
| 生物制品5个品种167批次,其中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分别抽取52批次、86批次、29批次。 其中涉及治疗类品种4个,预防类品种1个。剂型均为注射剂。经检验,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合格率为100%
| 生物制品6个品种127批次,其中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分别抽取50批次、70批次、7批次。 其中涉及治疗类品种5个,预防类品种1个。 剂型为注射剂和体外诊断试剂。 经检验,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合格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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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CFDI】关于发布《〈场地管理文件〉编写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本文在制药圈刷屏,原因在于其涉及到所有药企(准确地说,是药品生产企业),家家都要有一份SMF了。
其实早在2020年12月,本文就以《药品生产场地管理文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为题征求意见,距今已3年有余。
阅读花脸稿可知,改动最大的,是不再要求SMF提交给监管部门。当初,“药品生产场地管理文件必须在该生产场地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后10日内提交至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甚至任何涉及SMF的变更还需要去药监部门更新。
本文则明确SMF是“是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体系的一部分”,如各类GMP文件一样,由企业自行编制和管控。不过,尽管不要求提交,但SMF必然是监管检查的重要信息来源。
另一个业界比较关心的问题是SMF的范围,本文明确SMF里应包含“生产许可范围之外的其它制药和非制药活动”,而“品种范围包括常年生产的已获得批准文号品种、受托生产品种、仅供出口品种、在研药品品种等。”
3.28,【NMPA】公开征求《血液制品生产检验电子化记录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征求意见截至4月11日。
继2022年6月的《疫苗生产检验电子化记录技术指南(试行)》之后,第二份“电子化记录技术指南”开始征求意见。
本文件制定了在血液制品生产过程中,与血液制品生产用人血浆的采集、供应和血液制品的生产、检验过程电子化记录相关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血液制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也适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和检验过程质量管理计算机化相关系统的设计原则和评审依据。
对于本文件未列举的信息化相关业务数据,血液制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可参考本文件的相关内容,基于风险并按照同等原则执行电子化记录。
从疫苗到血液制品,可以看出监管部门正在基于品种风险推行电子化记录。接下来的问题是,生物制品以及注射剂,是否也在计划之中,还有多远?
3.29,【NMPA】关于印发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的通知
本文取代的是2014年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药品计划抽验质量分析指导原则的通知》,距今已10年之久。
所谓探索性研究,即采用药品标准以外的检验项目和检测方法对药品质量进行进一步分析研究,关键词是“药品标准以外”。
符合药品标准,是药企的一条红线,也是底线。监管部门为了控制风险,不会仅仅监控底线就了事,这也意味着,药企可能面对来自“探索性研究”的额外风险。
本文的要点在于:
- 探索性研究的范围,“原则上,开展探索性研究品种的在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数量应不少于3家。少于等于3家在产持有人的,样品应实现全覆盖;多于3家在产持有人的,抽取样品应覆盖全部在产持有人数的70%以上。”而且,“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得有针对性地对某一企业品种开展单独的探索性研究。”。
- 针对化学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乃至辅料包材,本文都提出了探索性研究的侧重点。企业最了解自家产品,可结合监管部门的倾向,早做准备。
- 一旦出现问题,即在探索性研究中,药品存在标准之外的质量风险的,企业可能面对何种“问题的发现与处置”措施。
【政策法规综合】
3.25,【SAMR】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计量技术规范为计量检定、校准、比对、型式评价等计量技术活动提供规则遵循、支撑法制计量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
从形式上看,计量技术规范包括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计量校准规范和其他计量技术规范。
从层级上看,有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区域)计量技术规范。
截至2024年2月底,我国现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为2030项,包括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95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824项、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148项、国家计量校准规范828项和其他计量技术规范135项。
本办法将将进一步明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定义和范围,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
3.26,【CDR】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 (2023年)
最新的不良反应年报发布。识林收录了2013-2023的监测报告。
图中可见,报告数量在2023年有个比较陡峭的上升。
如报告所言,这并非坏事:“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尤其是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增多,并非说明药品安全水平下降,而是意味着监管部门掌握的信息越来越全面,对药品的风险更了解,风险更可控,对药品的评价更加有依据,监管决策更加准确。”
报告中许多数据未与2022年报对比,下表罗列了其中一部分,供识林用户参考。其中红字数据的数值更高:
数据
| 2022年报
| 2023年报
|
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
衡量一个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 1,435
| 1,716
|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县级报告比例
衡量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均衡发展及覆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 97.8%
| 98.5%
|
报告来源:医疗机构
| 87.6%
| 90.1%
|
报告来源:经营企业
| 8.1%
| 6.3%
|
报告来源:持有人
| 4.2%
| 3.5%
|
按照怀疑药品类别统计
| 化学药品占82.3%、中药占12.8%、生物制品占2.6%、无法分类占2.3%
| 化学药品占81.2%、中药占12.6%、生物制品占3.8%、无法分类占2.4%
|
按照给药途径统计
| 注射给药占55.1%、口服给药占36.6%、其他给药途径占8.3%;注射给药中,静脉注射给药占90.6%、其他注射给药占9.4%
| 注射给药占56.3%、口服给药占34.4%、其他给药途径占9.3%;注射给药中,静脉注射给药占91.1%、其他注射给药占8.9%
|
我国正快步迈入创新药时代,药物警戒的重要性(或者说,不良反应的风险)也相应地不断提升,其监管也必将趋严(本周识林还更新了一篇流传于网络的国家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后药物警戒工作的通知》)。药企PV人员可关注报告,深入解读。
3.29,【上海】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1)》的公告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1)》,宣布开展胰岛素专项国采接续采购,此轮集采的采购周期到2027年12月31日,2024年4月15日(含)前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胰岛素产品均可参与。这也是首次由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启动接续的国采。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申报要求不申报的企业,所涉胰岛素产品和未中选的产品一样被视为非中选产品。
与首轮胰岛素专项国采相比,中选产品类别提升的,获量比例可以额外增加10%(包括B类升为A类、C类升为B类或A类或继续维持在A类的);下降的则额外减少10%(包括A类降为B类或C类、B类降为C类),鼓励企业在首轮胰岛素专项国采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价。
【新药批准和报产】
3.18-3.24,NMPA未发布新药批准,CDE受理7个NDA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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