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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加三方监管共议 ICH GCP 实践
出自识林
美英加三方监管共议 ICH GCP 实践
2026-07-02
6月2-4日,美国 FDA、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和加拿大卫生部(HC)在加拿大安大略省联合举办研讨会。三个监管机构的官员和与会专家就ICH E6(R3)指南 (ICH GCP)中“质量源于设计”(QbD) 的实践向业界传递一致的信号:要从观念上转变,摒弃“清单式合规”,构建真正内化于组织、自领导层向下贯彻的质量文化 。
我国最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刚于6月8日定稿落地,充分吸收了 E6 (R3) 的QbD、符合目的和风险相称的核心理念,纳入总则部分,并对上述核心理念在药物临床试验 各环节的应用提出原则性要求。因此本次会议上的一些洞见值得参考。
QbD应是“一个连贯的故事”
针对业界“忠实实施QbD反而可能在检查中吃亏”的担忧,FDA 的 Elena Boley 回应称,从监管角度看,这种担忧并不成立。在传统模式下,所有试验活动往往受到同等审查,而不论其对试验质量的实际影响。在QbD框架下,申办者可以更灵活地调整流程和监查,聚焦于最重要的风险——即影响受试者 安全和数据可靠性 的关键质量因素(Critical-to-Quality,CtQ)。
QbD 文档能讲述“一个连贯、可辩护的故事”——说明决策如何做出、为何做出、为何对试验而言是正确决策,而这正是传统合规记录往往缺失的部分。申办者可呈现清晰的 CtQ 清单,展示风险评估如何支撑缓解策略,以及反映主动风险管理 的监查活动,“这些构成了质量考量的有力记录。”QbD 要求试验团队不仅解释“做了什么”,还要解释“为什么这样做”,而清晰阐述决策理由的能力,“这正是质量文化自然产生的结果”。
必须逐项试验评估 CtQ 因素
虽然制定一份通用 CtQ 因素列表乍看似乎是“简单的解决方案”,FDA CDER科学调查办公室审评员 Iram Hassan 和 HC 临床试验合规项目合规与执法专员 Shila Rastegar都建议申办者不要采取一刀切的做法。Hassan表示,“通用的 CtQ 方法可能会稀释你质量管理策略的重点,”且“它不会解决与特定临床试验方案 相关的具体科学、运营和参与者安全风险。”由于准确识别 CtQ 因素构成了 E6(R3) 基于风险框架的基础,检查规划也在演变,检查员更加重视围绕 CtQ 的决策,而不仅仅是文件。
对于申办者“CtQ 的识别及相关风险管理具有主观性”可能导致不利影响的担忧,MHRA 标准与合规副主任 Mandy Budwal-Jagait 表示,监管机构会通过发布质量关键领域的指南,并采用跨司法管辖区协调等方法来应对,建议企业主动与监管机构对话。
警惕“事后补救”冒充“事前设计”
FDA 科学调查办公室主任 David Burrow 在研讨会上指出,监管机构在实际检查中仍普遍发现企业对 E6(R3) 核心概念和术语存在理解偏差。一种典型偏差是:部分申办者号称采用QbD,实质却依赖 CAPA 来应对已发生的问题。“这不是质量源于设计,而是质量源于 CAPA,”Burrow 直言。
他同时警示:有申办者声称实施了基于风险的监查,“但实际上只是在减少监查工作。如果与考虑了风险属性的核心策略不一致,那就不是基于风险。”换言之,单纯缩减监查力度而不以 CtQ 因素和风险评估为依据,并不符合 E6(R3) 的本意。
检查员会辨别“真正的质量文化”
ICH E6(R3) 要求将质量文化嵌入申办者试验的核心流程,并由高层领导背书。MHRA GCP 检查专家 Jason Wakelin-Smith 指出,GCP检查员能够判断企业是否真正做到了这一点。
检查员通过与企业各层级人员交谈,了解“他们做什么以及为什么这么做”,观察员工是否能自如运用 E6(R3) 概念解释决策——“是自然而然的,还是感觉勉强或像排练过的?”检查员还关注企业是否根据风险和复杂性采取不同方法,质量系统是否提供了多样化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如果看不到这些,说明没有有效实施,也意味着组织没有给予适当支持,”检查员可据此向上追溯,判断领导层是否真正尽责。
削减质量成本容易得不偿失
有与会代表从成本角度提出顾虑。申办者和合同研究组织(CRO)面临按时按预算完成研究的巨大压力,而QbD下无法依赖标准化模板、须为每项研究量身定制方法,可能使试验更为繁重。
Boley承认速度和预算的压力“不会因为我们拥抱了QbD而消失”。但她提醒,若检查员发现与薄弱质量文化相关的重大缺陷 ,导致整改或申请被拒的后果,可能远超从一开始就建立质量所需的投入。她总结道,将质量融入设计并识别“真正重要的事项”的申办者,可合理配置资源,“减少在不影响质量的数据监查上的浪费”,最终使试验更高效。
Wakelin-Smith对此作了更精炼的概括:QbD是关于“将努力、精力、资源都放在正确的位置——而不是百分之百地做所有事情”。
一段目的地相同的旅程
FDA临床合规评估司临床政策副主任Cheryl Grandinetti表示,实施E6 (R3) 需要“文化心态的转变”,指南所倡导的理念并非全新方向,而是现有方向的延续。
Grandinetti借用了音乐剧《魔法坏女巫》(Wicked)中两位主角的对比——光明而循规蹈矩的Glinda与阴郁却锐意革新的Elphaba。在他看来,“Glinda型”企业擅长更新SOP 、记录CtQ,事务井井有条,却并不真正驱动质量管理决策;而“Elphaba型”则会跳出既有框架,从根本上追问:什么才是当下真正关键的质量因素?风险潜伏在何处?有限的资源又该优先投往哪里?Grandinetti直言,只做表面功夫的Glinda型将与FDA期望“脱节”。E6(R3)是邀请企业“成为Elphaba”——将基于风险的思维融入试验设计执行的各个环节中。
她总结,实施E6 (R3) 是监管机构与临床研究界共同经历的“一段旅程”——“无论是在英国、加拿大还是美国,看起来都非常相似——不同的监管框架,但相同的目的地。”
作者:识林-白蜡
识林®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适用岗位:
临床(Clinical) :必读,负责临床试验的规划、执行和监督,确保合规性。注册(Regulatory Affairs) :必读,负责监管文件的准备和提交,确保符合监管要求。质量保证(QA) :必读,负责监督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建议:
临床:确保所有临床试验操作符合E6(R3)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SOPs。 注册:在文件准备和提交过程中,特别关注E6(R3)中的变化和新增要求。 质量保证:对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进行审查,确保符合E6(R3)规定。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的临床试验,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临床试验伦理要求: 明确了临床试验必须遵循的伦理原则,强调保护受试者权益。试验设计和实施: 规定了临床试验设计和实施的具体要求,包括试验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数据管理和记录: 强调了临床试验中数据管理和记录的重要性,要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监查和稽查: 新增了监查和稽查的详细要求,以提高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合规性。质量管理体系: 鼓励建立和维护一个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和效率。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为2026年修订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涵盖临床试验全过程的伦理、科学及质量管理要求,包括总则、伦理审查委员会职责、主要研究者与临床试验机构义务、申办者责任及数据治理规范。文件明确临床试验需遵循《赫尔辛基宣言》原则,优先保障试验参与者权益与安全,要求试验设计纳入质量源于设计(QbD)方法,识别关键质量因素并实施风险控制。伦理审查委员会需独立审查试验方案、知情同意等文件,重点关注弱势群体保护;主要研究者需确保试验执行合规性、数据可靠性及药品管理;申办者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监督临床试验全流程,承担数据治理责任,包括电子数据系统验证与安全性报告。文件新增数据治理章节,强调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计算机化系统合规性及盲法试验的完整性维护。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各类药物临床试验,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研发。适用对象涵盖申办者(大型药企、Biotech、跨国企业)、CRO/CDMO、临床试验机构及伦理审查委员会。
【影响评估】 本文对临床试验全流程提出更严格的合规要求,强化数据治理与风险管理责任,可能增加申办者在质量管理体系构建、电子化系统验证及伦理审查流程上的资源投入。临床试验机构需升级数据记录与药品管理规范,CRO/CDMO需调整服务协议以匹配申办者责任条款。
【实施建议】
必读岗位: 注册 :需对照新规调整临床试验申请材料,确保方案设计符合QbD要求。 临床运营 :修订监查计划,强化数据溯源与风险监控,培训研究者合规执行方案。 QA :更新SOP,建立数据治理审计机制,重点核查电子系统验证与盲法管理。 数据管理 :优化电子数据采集系统,确保元数据与稽查轨迹完整,制定数据更正流程。 医学 :参与安全性信息评估,协助修订研究者手册与知情同意文件。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