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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年版辅料品种增修订任务
出自识林
2012-07-23 药典会
关于落实《中国药典》2015年版辅料品种增修订任务的通知
国药典综发[2012]387号
更新日期: 2012年7月23日 上午10: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及《中国药典》2015年版编制大纲要求,我委组织第十届药典委员会药用辅料与药包材专业委员会拟定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为保质保量做好药用辅料国家标准增修订工作,现将任务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药用辅料增修订任务目录落实起草和复核任务,按要求填报课题任务书,第一批于2012年8月底前提交我委审核,第二批于2012年11月底前填报提交。希望各起草单位加强沟通与协调,对于同类辅料的起草任务,可自行进行协商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药典会备案。
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辅料标准工作指导原则”中有关技术及程序的要求,抓紧时间开展工作,合理安排起草、复核时间,并保证复核单位有2个月的复核时间,争取于今年底完成第一批起草复核任务并报送至我委,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请每单位指定一名联系人,定期上报进展情况,及时沟通有关问题。
三、已下发过任务但尚未完成起草工作的品种,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原定要求,继续开展标准起草、复核工作,完成全部工作后上报我委,拟在新版药典增补本中予以收录。
四、部分辅料品种的工作经费已在2010~2011年药品标准提高工作中落实,其余品种的经费将根据完成情况分批在2013~2015年落实。
五、为同时做好新版药典配套丛书的编写工作,请注意根据拟定标准草案及时起草所承担品种的英文版及药典注释内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宇新(电话:010-67079523)
李 涛(电话:010-67079527)
韩 鹏(电话:010-67079522)
E-mail:ywzhc@chp.org.cn
工作中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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