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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杂谈】一项事与愿违的FDA监管政策
出自识林
2023-08-13
为保护对芝麻过敏人群的食品选择,却导致他们失去选择食品的机会
不知为啥,这年头食物过敏的人越来越多了。2004年,美国就立法要求生产牛奶、鸡蛋、鱼、虾贝类、坚果、花生、小麦和大豆等8类食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中说明是否含有这些过敏原。
今年1月,FDA又将芝麻列入了需要明确标出的过敏原,因为美国有超过160万人对芝麻过敏,其中一些过敏严重者,还需要注射肾上腺素(epinephrine),一种用于治疗危及生命的抗过敏药。为芝麻过敏者维权的人士多年来一直在游说FDA将芝麻添加到过敏原清单中。
若未标明芝麻,但食品中含有芝麻,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例如,源于交叉污染),导致危害健康甚至生命的事件,企业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食品企业同时生产含和不含芝麻产品的情况常见,避免交叉污染,谈何容易。连GMP软硬件武装到牙齿的药企,还经常发生交叉污染,更何况很多食品小作坊,例如烘烤香肠面包卷的食品店。
结果是,一些食品企业,包括全美范围内的大型餐饮公司,如Olive Garden(橄榄园,也称棕榈谷), Chick-fil-A和 Wendy's(温蒂汉堡)等,在权衡合规的代价和丢失顾客的损失后,决定在本来不含芝麻的食品中放入少许芝麻,称其为芝麻产品,以规避合规风险,尽管这样会丢失一些顾客。这样做的后果是让芝麻过敏人群吃不上本来还能吃上的食品,而FDA制定此项政策的本意是保护这类人群,让他们能够更准确地选择食品,而不是无食品可选。真可谓事与愿违。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两周前,FDA现任局长Robert Califf医学博士竟在FDA的官网上声称:“我认为没人会想导致芝麻过敏顾客可安全选择的产品数量减少”。媒体一片哗然,因为去年12月,在FDA的新政以法律的形式在今年初正式颁布之前,媒体巨头“美联社”就曾发文警告FDA将要发生的事,并引用上述三家全国大型餐饮公司明言将要采取的对策。FDA制定出如此脱离群众的监管政策,明知有问题但执意实施,最终导致事与愿违的结果,而且在8个月后还拒不认错,真是有些罕见。但愿不是作者孤陋寡闻。
榆木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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