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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ICH GCP 明年3月31日适用,eCTD 指导原则中译,BE 电子记录指南,中药饮片追溯码
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ICH GCP 明年3月31日适用,eCTD 指导原则中译,BE 电子记录指南,中药饮片追溯码
2025-12-29
【早期研发与临床】
12.22,【CFDI】关于发布《生物等效性试验电子化记录技术指南(试行)》的通告
本文曾于2024年11月征求意见 。从花脸稿 可以看出改动相当大。
该指南 从电子记录 的创建、存储到传输全流程提出技术要求,核心内容包括试验过程管理(研究人员 、参与者、仪器及物料 编码)、电子源数据采集的可靠性保障(权限控制、稽查轨迹、时钟同步)、数据完整性要求(修改痕迹、归档销毁规则)及计算机化系统验证 (生命周期 管理、变更控制)。指南强调各责任方需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 ,并通过验证的接口实现自动化采集。数据安全需符合中国《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 ,云服务需通过三级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认证。附录定义17项关键术语,如电子源数据、稽查轨迹等。
12.24,【NMPA】关于适用《E6 (R3)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指导原则》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的公告(2025年第125号)
NMPA决定自2026年3月31日起适用《E6(R3):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技术指导原则》 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以下简称E6(R3)指导原则)。
12.24,【CFDI】关于提醒填报2025年度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通知
CFDI请各机构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 的要求,于2026年1月31日前在线填报2025年度开展临床试验 工作的总结报告。为满足强化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各机构还需在系统中同步完善主要研究者 的身份信息。
【CMC 药学研究】
12.26,【药典会】关于9401 生物制品体外生物活性/效价测定方法验证指导原则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3月26日。
该指导原则基于分析方法 生命周期 理念,系统阐述生物制品 体外生物活性/效价测定方法验证 的技术要求。文件明确验证需围绕分析目标概况(ATP)展开,涵盖验证方案 设计、验证指标(专属性 /选择性、相对准确度 、精密度 、总分析误差、线性和范围)的评估策略、验证 结果记录及方法持续监控等环节。文件重点提出验证方案应包含样品选择、变异来源考察及重复策略设计,强调通过等效性检验和置信区间 分析判定验证指标符合性。针对相对效价测定方法的特殊性,文件详细说明专属性/选择性验证中干扰物评价方法,以及相对准确度与精密度的统计学计算模型(如几何标准偏差、几何变异系数)。
此外,文件提供数据分析 的数学转换建议(对数正态分布处理)和方差分析 法在总变异评估中的应用。
本周药典委还发布了《关于3650 氢氧化铝佐剂标准草案的公示》 。
会员可登录“药典对比库 ”查阅国内外药典和更新。
【生产质量】
12.25,【CDE】关于公开征求 ICH《M8:电子通用技术文档(eCTD)》指导原则相关文件中文翻译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1月25日。
CDE更新了系列eCTD 技术文档的中文翻译并征求意见以及相关英文原件,包括:
ICH eCTD IWG问题解答和规范变更要求文件V1.33中文翻译稿[excel]
ICH eCTD IWG问题解答和规范变更要求文件V1.33英文稿[excel]
【经营使用】
12.23,【国家医疗保障局】中药饮片有了“电子身份证”!《中药饮片追溯码编码规则》公开征求意见,邀您出谋划策
征求意见截至1月6日。
该文件提出两套中药饮片 追溯码编码方案,基于“静态+动态信息”架构覆盖全链条追溯需求。
静态信息分为绝对静态(饮片名称、标准分类等)与相对静态(药材产地、GAP 认证等),动态信息包含生产批号 、包装 规格等最小销售单元标识。
方案一(53位)整合地方试点经验,含17个码段,侧重国内应用;方案二(89位)新增MA标识、国家代码等4个国际兼容字段,支持全球流通。
两套方案均通过校验码防伪,并与医保编码协同,减少企业多头赋码负担。核心差异在于方案二扩展了国际化字段(如ISO3166国家代码)和精细化数据标识符(如“16D”前缀日期码),而方案一采用简化的YYMMDD格式。
【新药批准和报产】
12.22-12.28,NMPA发布23个新药批准,CDE受理9个新药上市申请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 )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 、临床研究 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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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必读岗位 :
注册 :需全面掌握eCTD技术规范,确保提交文件符合XML架构和目录结构要求,指导跨部门文件准备。 QA :审核电子提交文件的合规性,验证文件命名、校验和及格式符合规范。 CMC (化学制造与控制):负责模块3(质量)的文件组织,确保原料药和制剂数据按CTD层级结构化。 临床运营 :模块5(临床研究报告)的文档需按适应症分类,确保研究文件完整且可追溯。 非临床 :模块4(非临床研究)文件需按毒理学、药理学等子类归档,验证数据与目录映射准确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等全球注册申请(创新药/仿制药),涵盖ICH成员地区(中国、美国、欧盟等),适用于大型药企、Biotech及CRO/CDMO。
文件概要 该文件基于ICH M4通用技术文档(CTD)框架,制定电子通用技术文档(eCTD)的技术规范,旨在统一全球监管提交的电子化标准(主要内容1)。规范通过XML架构管理元数据和文件导航,规定目录结构、文件命名规则(小写字母、64字符限制)、校验和(MD5算法)及通用格式(PDF/XML/SVG)(主要内容2)。附录详细说明模块1-5的文件夹层级,模块3(质量)和模块5(临床)需按原料药、制剂或适应症细分目录,支持生命周期管理中的增补或修订(主要内容3)。区域特定要求(如模块1行政文件)由各地监管机构单独规定,需通过区域XML索引文件链接至主架构(特殊目的)。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必读岗位 :注册(负责eCTD申报)、QA(确保文件格式合规)、IT(技术支持)。
注册 :需严格遵循PDF/XML/SVG技术规范,确保申报文件符合eCTD结构要求。 QA :审核文件格式(如字体嵌入、页面设置)是否符合2.1-2.18节要求。 IT :配置系统支持PDF生成、压缩及XML/SVG文件处理。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的全球注册申报(中国、美国、欧盟等),涵盖创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Biotech及CDMO,不适用于中药或原料药。
文件概要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eCTD提交中PDF、XML及SVG文件的技术标准。PDF部分(2.1-2.18节)明确要求禁用动态内容、限制文件大小(≤500MB)、嵌入字体(仅OpenType/TrueType)、统一页面设置(A4/信纸兼容)及导航优化(书签/超链接层级≤4级)。XML和SVG章节强调需与监管机构确认格式接受度,并禁止SVG包含JavaScript。研究数据集部分指出区域差异可能影响文件格式、命名及大小。修订历史显示1.3版主要更新了注释限制(2.1节)和安全性条款(2.17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必读岗位 :
注册 :需掌握STF文件的结构和提交要求,确保eCTD申报符合FDA技术规范。 QA :需审核STF与eCTD骨架文件的合规性,确保XML标签、属性及生命周期管理符合ICH标准。 临床运营 :需理解STF中研究标识符(如study-id、category)的填写规则,确保临床试验文件分类准确。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向美国FDA 提交的化学药、生物制品 的创新药或仿制药 注册申请,要求使用eCTD格式。适用企业包括大型药企、跨国药企及Biotech ,不适用于欧盟(无要求)和日本(禁止使用)。
文件概要 该文件规范了研究标签文件(STF)在eCTD骨架文件中的技术标准,旨在通过XML结构化标签补充模块4(非临床研究)和模块5(临床研究)文件的元数据。STF需包含study-identifier(研究标题、ID及分类)和study-document(文件标签、属性及生命周期状态)两大核心元素,其中分类元素(如种属、给药途径)仅适用于特定CTD章节(如4.2.3.1毒性研究)。文件明确STF仅支持累加式(Accumulative)生命周期管理,并提供了文件标签(如synopsis、protocol-or-amendment)的ICH标准化值及区域特定值(如美国要求的site-identifier)。此外,指南通过示例说明STF的修正流程(如更正category错误或增补文件引用),并允许同一研究生成多份STF以区分不同分析目的或CTD章节需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必读岗位 :临床试验机构管理人员(含机构办主任)、医疗器械临床研究协调员(CRC)、伦理委员会秘书、QA(医疗器械方向)。
机构管理人员 :需按指南要求统筹年度报告编制,重点核查组织管理、质控及检查整改数据。 CRC :协助整理试验项目清单、培训记录及伦理审查数据。 伦理秘书 :汇总伦理审查数量、问题处理及委员变更信息。 QA :审核质控实施数据及整改措施,确保与监管要求一致。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涵盖所有以注册为目的的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不区分产品类型(化学/生物/中药等)或企业类别(CRO/CDMO等)。
总结 该指南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填报提供标准化框架,依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明确数据收集周期为自然年度或备案后首年。报告需涵盖七项核心内容:组织管理体系变更(含机构信息、专业/研究者变更及试验项目清单)、人员培训统计、文件体系更新、质控实施情况(含问题处理)、伦理委员会运作(审查数量及投诉处理)、境内外检查结果(含整改状态)及下年度改进计划。指南要求数据真实完整,采用表格化呈现关键信息(如试验项目明细、培训记录等),未涉及内容需标注说明。模板明确各章节填写格式,包括变更对比、分类统计及附件上传要求,强调时间节点统一性(如日期格式)和特殊情形标注(如创新医疗器械受理号)。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建议 必读岗位:临床运营(CO)、临床研究助理(CRA)、机构办(Site Management)。
CO:统筹填报进度,确保内容符合GCP要求。 CRA:协助机构收集试验数据,核对PI信息。 机构办:主导填报,验证研究者资质及试验合规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备案的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含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器械),涉及创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试验,监管机构为CFDI。
文件概要 该通知依据《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备案机构通过指定信息系统提交2025年度临床试验工作总结报告,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内容强调两项核心要求:一是报告需严格遵循药物和器械分项的填报指南模板,涵盖试验数量、类型、合规性等关键数据;二是同步更新主要研究者(PI)的身份信息,以配合监管强化对试验机构的动态管理。通知未新增实质性义务,但明确将年度报告作为机构持续合规的评估依据,隐含未按时提交可能影响后续试验备案资格的风险。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必读岗位 :
临床运营 :需确保试验机构电子记录系统符合验证要求,落实稽查轨迹和权限管理。 分析检测 :应验证数据采集系统,确保检测环节可追溯,生物样品编码与临床机构一致。 注册 :需核查电子记录合规性,确保申报数据符合指南要求。 QA :应监督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及数据完整性,定期审计权限管理和备份流程。 IT :负责系统验证、数据安全及接口开发,确保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的化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涵盖申办者、临床试验机构、分析检测单位、CRO及CDMO。不适用于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其他药品类型。
文件概要 该指南从电子记录的创建、存储到传输全流程提出技术要求,核心内容包括试验过程管理(研究人员、参与者、仪器及物料编码)、电子源数据采集的可靠性保障(权限控制、稽查轨迹、时钟同步)、数据完整性要求(修改痕迹、归档销毁规则)及计算机化系统验证(生命周期管理、变更控制)。指南强调各责任方需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并通过验证的接口实现自动化采集。数据安全需符合中国《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云服务需通过三级等保认证。附录定义17项关键术语,如电子源数据、稽查轨迹等,并引用6部国内法规及5项国家标准作为执行依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临床(Clinical) :必读,负责临床试验的规划、执行和监督,确保合规性。注册(Regulatory Affairs) :必读,负责监管文件的准备和提交,确保符合监管要求。质量保证(QA) :必读,负责监督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建议:
临床:确保所有临床试验操作符合E6(R3)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SOPs。 注册:在文件准备和提交过程中,特别关注E6(R3)中的变化和新增要求。 质量保证:对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进行审查,确保符合E6(R3)规定。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的临床试验,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临床试验伦理要求: 明确了临床试验必须遵循的伦理原则,强调保护受试者权益。试验设计和实施: 规定了临床试验设计和实施的具体要求,包括试验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数据管理和记录: 强调了临床试验中数据管理和记录的重要性,要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监查和稽查: 新增了监查和稽查的详细要求,以提高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合规性。质量管理体系: 鼓励建立和维护一个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和效率。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注册 (必读):确保eCTD提交文件符合PDF/XML/SVG格式规范,优化文档导航结构。IT (必读):验证文件生成工具兼容性,配置字体嵌入和压缩设置。QA (必读):审核PDF安全性设置及跨平台可读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向ICH监管区域(美/欧/日等)提交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等eCTD申报的跨国药企、Biotech及CRO/CDMO,涵盖创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注册。
文件概要 该规范基于ISO 32000-1:2008标准,细化eCTD提交中PDF、XML及SVG格式的技术要求。PDF部分规定文件须禁用动态内容与JavaScript,嵌入OpenType/TrueType字体,限制单文件为500MB以内,推荐Times New Roman 12pt为正文标准字体,并明确扫描文档需300dpi分辨率。指南要求书签层级不超过4级,超链接采用相对路径,初始视图设置为“书签+页面”。XML与SVG部分强调禁用脚本,建议与监管机构提前沟通特殊用例。安全条款禁止密码保护,需确保评审方可复制文本及打印。附录提供色谱图、凝胶图像等特殊文件的扫描参数。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必读岗位:临床(负责试验执行)、注册(申报合规)、QA(质量体系监督)。临床需对照R3更新SOP;注册应核查申报材料与R3的兼容性;QA需修订监查计划,强化风险管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药物临床试验(含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涉及创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适用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及CRO/CDMO。
文件概要 该公告宣布中国自2026年3月31日起全面实施ICH E6(R3)指南,取代现行GCP标准。E6(R3)核心内容包括优化临床试验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框架,引入基于风险的监查(RBM)方法,明确申办者与研究者职责划分,并新增电子化系统(如ePRO、eConsent)的合规要求。指南强调动态风险评估需贯穿试验设计、执行和数据分析阶段,要求申办者建立实时数据监查流程。附录部分提供电子记录完整性验证和多方协作(如CRO职责转移)的操作细则。公告指定药审中心(CDE)负责技术指导,企业需在过渡期内完成体系升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IT/信息技术 :必读。负责确保公司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符合法律要求的技术标准。法务 :必读。需要了解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和法律责任,为公司提供合规咨询。注册 :必读。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可能涉及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的使用,需确保符合法规要求。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进行的电子签名活动,涉及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不包括涉及人身关系、公用事业服务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件要点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旨在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其法律效力,并保护各方权益。该法律明确了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的定义,并规定了在民事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的合法性,除非特定情形外,不得因电子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法律还详细规定了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原件形式和文件保存要求,以及作为证据使用的条件。电子签名的可靠性条件被明确,且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并在提供服务时遵守业务规则。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此外,法律还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业务承接和信息保存提出了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公示《中国药典》2025版三部中3650氢氧化铝佐剂国家标准的修订草案,新增粒径和等电点两项关键质控指标,以提升佐剂批间一致性及疫苗生产质量可控性。修订内容明确粒径检测需采用光散射法(如激光散射粒度分布仪),要求记录折射率、吸收率及d(0.5)范围;等电点检测则通过超滤去除氯化钠后,采用氢氧化钠滴定液滴定并测定Zeta电位,以零电位对应pH值为判定依据。两项指标均规定“应符合批准的要求”,保留原有细菌内毒素(每1mg铝<5EU)和无菌检查要求。修订旨在通过科学量化指标强化佐剂工艺稳定性,保障疫苗抗原吸附效能。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或使用氢氧化铝佐剂的生物制品企业(包括疫苗生产商、佐剂供应商及CDMO),涉及《中国药典》2025版三部收载的氢氧化铝佐剂标准执行与合规。
【影响评估】 本文要求企业升级佐剂质控体系,新增检测设备与方法验证投入,可能延长生产周期。符合新标准将提升疫苗批间一致性,但未达标佐剂批次需调整工艺或报废,短期内增加成本。
【实施建议】
必读岗位: QC :需验证粒径(激光散射法)和等电点(Zeta电位法)检测流程,建立标准操作规程(SOP)。 研发 :评估新指标对佐剂-抗原吸附效率的影响,优化生产工艺。 注册 :跟踪标准修订进展,确保申报资料同步更新。 生产 :调整生产参数以满足粒径和等电点限度,加强中间品监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指导原则基于分析方法生命周期理念,系统阐述生物制品体外生物活性/效价测定方法验证的技术要求。文件明确验证需围绕分析目标概况(ATP)展开,涵盖验证方案设计、验证指标(专属性/选择性、相对准确度、精密度、总分析误差、线性和范围)的评估策略、验证结果记录及方法持续监控等环节。重点提出验证方案应包含样品选择、变异来源考察及重复策略设计,强调通过等效性检验和置信区间分析判定验证指标符合性。针对相对效价测定方法的特殊性,文件详细说明专属性/选择性验证中干扰物评价方法,以及相对准确度与精密度的统计学计算模型(如几何标准偏差、几何变异系数)。此外,文件提供数据分析的数学转换建议(对数正态分布处理)和方差分析法在总变异评估中的应用。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生物制品(包括疫苗、治疗性蛋白等)的研发、生产和质量控制环节,涵盖采用体外细胞法或免疫化学法测定相对效价的方法验证。适用对象包括生物制品生产企业、CRO/CDMO及第三方检测机构,不涉及化学药或中药领域。
【影响评估】 本文对生物制品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提出更高技术要求,需调整现有方法验证流程以符合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企业可能面临验证成本增加(如扩大样本量、引入等效性检验),但标准化验证将提升数据可靠性和监管合规性。未合规企业可能面临产品注册或现场检查风险。
【实施建议】
QC :必读。需修订SOP,确保验证方案包含ATP设定、等效性检验及置信区间分析;加强人员统计学培训。 研发 :必读。在方法开发阶段即需考虑专属性验证和变异来源控制,采用DoE优化实验设计。 注册 :必读。需将验证数据按新要求整合至申报资料,关注等效性检验结果的呈现逻辑。 QA :监督验证流程与文件合规性,确保变更控制符合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