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换
查找内容:
替换为:
全部替换
插入链接
链接网址:
链接显示标题:
请选择网址类型
点我插入链接
插入文件
文件名称:
文件显示标题:
请选择文件类型
点我插入文件
插入公式
LaTeX 公式:
预览:
插入
发现错误 发表观点

原文内容

反馈意见

提交 正在提交..... 反馈历史

复制下面的地址分享给好友

确定 正在提交.....
train

你好,

关闭
提交 重做 重新开始 关闭
跳转
  • 新建同级
  • 新建子级
  • 删除
  • 重命名
选择收藏夹
新建收藏夹
公开

取消 确定

1. 基本信息
姓名:
企业:
职位:
联系方式:
邮箱:
2. 请在此填写您的问题,我们将优先安排答疑
提交

报名成功!
课程观看链接如下:
请添加课程助理微信,获得更多信息:
确认
确定
取消 确认

识林

  • 知识
  • 视频
  • 社区
  • 政策法规
    • 国内药监
    • FDA
    • EU
    • PIC/S
    • WHO
    • ICH
    • 英国MHRA
    • 日本PMDA
    • 加拿大HC
    • 澳大利亚TGA
    • 新加坡HSA
    • 瑞士Swissmedic
    • 韩国MFDS
    • 沙特阿拉伯SFDA
    • 巴西ANVISA
    • 新西兰NZ
    • 马来西亚NPRA
    • 泰国ThaiFDA
    • 哥伦比亚INVIMA
    • 菲律宾Philippine FDA
  • 研发注册
    • 概览
    • 监管动态
    • 研究专题
  • 生产质量
    • 概览
    • 监管动态
    • 各国GMP
    • 中国GMP
    • 中国GMP指南(第二版)
    • GMP对比
    • 检查缺陷
    • 研究专题
  • 主题词库
  • 帮助中心
  • 关于识林
    • 识林介绍
    • 识林FAQs
    • 功能介绍
    • 团队诊断
    • 联系我们
  • 30天免登录

    忘记密码?

欧盟 FAST-EU 试点加快临床试验审批的初步经验

首页 > 资讯 > 欧盟 FAST-EU 试点加快临床试验审批的初步经验

页面比对

出自识林

欧盟 FAST-EU 试点加快临床试验审批的初步经验
临床试验
页面比对
笔记

2026-11-06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题图仅做示意用

欧盟今年1月30日启动的战略性临床试验促进与加速试点(Facilitating and Accelerating Strategic Clinical Trials in the EU,FAST-EU)正在缩短跨国临床试验审批时间,但初步调查显示,附条件批准比例较高,程序管理负担也有所增加。目前,监管机构正考虑调整程序,并通过2027年的后续项目扩大规模。

FAST-EU:在现行法规下试行加速评估

FAST-EU由欧洲药品监管机构负责人网络(HMA)、其下设的临床试验协调小组(CTCG)及欧盟伦理委员会协调机构(MedEthics EU)共同开展,旨在加快欧盟内跨国临床试验申请的协调评估与批准。该试点自愿参与,计划运行一年,每月接收的申请数量有限。

试点在现行《临床试验法规》(CTR)框架下开展,全程通过欧盟临床试验信息系统(CTIS)运行,不改变各方的法定权利或义务。FAST-EU目标是从通过CTIS提交申请到完成评估,整个流程最长不超过10周(70个日历日),其中包括申办者答复所需的时间。

为缩短评估时间,FAST-EU将资料核验与评估同步开展,并强化报告成员国的作用。各参与成员国的伦理委员会意见均纳入该程序,科学、安全和伦理标准保持不变。

除加快单项申请的评估外,FAST-EU还通过系统总结经验、积累证据,评估加速模式的可行性及实施难点,为今后实施欧盟《生物技术法案》(EU Biotech Act)提供实践依据。

FAST-EU的加速评估范围现已扩大至部分重大变更申请:如果一项FAST-EU试验虽已获附条件批准,但因尚未满足所附条件而无法启动,申办者为满足这些条件提交的重大变更申请,也可接受加速评估。自2026年11月10日起,拟提交此类申请的申办者可联系报告成员国(RMS)。

平均75.6天获批,82%为附条件批准

与标准程序相比,FAST-EU将需要补充信息的申请评估时限由101天缩短至70天,无需补充信息的则由55天缩短至42天。上述时限之外,两种程序均另有最多5天供各国作出批准决定。

欧盟临床试验申请资料分为两部分:第1部分涵盖试验的科学和技术内容,由成员国共同评估;第2部分涉及各国及试验中心的特定要求,由各成员国分别评估,包括知情同意材料等。

截至9月7日,试点已完成18项跨国临床试验申请的审评,平均75.6天获得批准,其中12项在75天内获批。第1部分评估平均用时69.7天(范围:61-72天),第2部分平均用时72.2天(范围:68-82天)。科学评估引发的修改可能需要同步反映在第2部分的知情同意材料等文件中,因此第2部分的评估可能耗时更长。

近期在荷兰乌得勒支举行的监管事务专业人员组织(TOPRA)年度研讨会上,荷兰人体相关研究中央委员会(CCMO)特别顾问Monique Al公布了一项针对申办者的初步调查结果。在调查反馈涉及的11项通过FAST-EU提交审评的跨国临床试验申请中,9项(82%)在第1部分和/或第2部分附有批准条件。

此类条件允许申办者在获批后解决尚未完成的事项,避免不必要地推迟批准。但部分条件需要申办者另行提交重大变更申请,增加一道评估程序。Monique Al指出:“先加快速度批准,之后再进行(程序缓慢的)重大变更,并不是真正提速。我们都认识到了这一点。”

监管机构正考虑在不影响70天目标的前提下,允许对第1部分选择性增加第二轮补充信息要求,争取在评估期间解决更多问题,减少批准时附加的条件。同时,监管机构也在研究更广泛地加快此类重大变更的评估,并更多依靠报告成员国开展评估。

不过,附条件批准并不必然延迟试验启动。首批参与试点的申办者之一诺华,其欧盟监管政策与联络负责人Martin O’Kane在会上介绍,公司的一项试验获得附条件批准后,通过与担任报告成员国的荷兰沟通,确认可以先启动试验,再满足所附条件。

Monique Al表示,部分条件无需提交重大变更申请即可满足,因此不一定会推迟试验启动。监管机构和伦理委员会已形成相应做法,要求在拟定批准条件时,明确说明具体要求及履行时间。

加速审评需要投入更多程序管理资源

加速评估时限具有可行性,但也需要投入更多程序管理资源。在另一项面向成员国的调查中,回答程序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18个成员国里,16个表示加速程序需要投入更多管理工作。在回答第1部分评估问题的17个成员国中,所有国家均表示,其评估所依据的证据与CTR标准程序相同。

Monique Al指出:“成员国的回答反映出的是程序管理能力问题,而非科学严谨性问题。”不过,要将这一加速模式推广至更多申请,监管机构仍需具备充足的人员、协调能力和信息技术支持。

申办者提交的资料质量也会影响监管工作量。Monique Al指出,少数申请质量很差,增加了评估人员需要处理的问题,使其难以集中精力处理对试验有实质影响的事项。她强调,只有提交高质量的申请资料,双方才能共同推动加速评估。

HMA于10月9日发布的更新数据显示,试点累计选入来自29家申办者的34项申请。试点最初计划每月接收约2项申请,实际入选数量随后提高至每轮4项。

FAST-EU预计于2027年由纳入欧盟健康资助计划EU4Health的ACTOR项目接续,以相似或相同模式容纳更多申请。监管机构拟简化现有遴选程序,并考虑进一步扩大参与范围及重大变更加速评估的适用范围,具体安排尚未确定。FAST-EU将持续运行,直至后续项目具备承接条件。

与此同时,EMA正筹备升级CTIS,优先支持加速评估等关键功能,以承接拟议《生物技术法案》涉及的临床试验程序改革。

作者:识林-栾木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解读法规指南

适用岗位:

  • 临床研究部门(Clinical):必读,需根据文件要求设计和执行临床试验。
  • 法规事务部门(Regulatory Affairs):必读,负责确保临床试验符合法规要求。
  • 质量保证部门(QA):必读,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合规性。
  • 药物警戒部门(Pharmacovigilance):必读,负责临床试验期间的安全性监控和报告。

工作建议:

  • 临床研究部门:设计试验方案时,需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伦理性,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法规事务部门:提供法规培训,确保团队理解并能够应用法规指南。
  • 质量保证部门:制定质量控制流程,确保临床试验的每个环节都达到合规标准。
  • 药物警戒部门:建立监测和报告机制,确保所有不良事件得到及时处理和报告。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欧盟进行的涉及人类使用药品的临床试验,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不包括非干预性研究。适用于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由欧盟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要点总结:

  1. 临床试验授权程序:强调了临床试验必须经过科学和伦理审查,并根据本法规获得授权。
  2. 申请提交与评估:详细规定了提交临床试验申请的流程、评估报告的内容以及决策的时限。
  3. 受试者保护和知情同意:确保受试者的权利、安全、尊严和福祉得到保护,并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试验。
  4. 安全性报告:要求建立电子数据库用于安全性报告,并规定了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告流程。
  5. 临床试验的执行和监督:强调了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和良好临床实践的重要性,以及对临床试验进行适当监督的必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取自“https://lib.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E6%AC%A7%E7%9B%9F_FAST-EU_%E8%AF%95%E7%82%B9%E5%8A%A0%E5%BF%AB%E4%B8%B4%E5%BA%8A%E8%AF%95%E9%AA%8C%E5%AE%A1%E6%89%B9%E7%9A%84%E5%88%9D%E6%AD%A5%E7%BB%8F%E9%AA%8C”
下一页: FDA_2026财年大幅增加对中国和印度药企的突击检查
相关内容
相关新闻
  • 欧盟发布临床试验中的分散元素...
  • 欧盟拟议《生物技术法案》推动...
  • 欧盟 2024 年推荐药物批准量...
  • 肿瘤中心主任谈加速审批及新冠...
  • EMA 建立多方利益相关者平台...
热点新闻
  • 267份警告信分析:FDA 为何认...
  • 国际药政每周概要:FDA 发布1...
  • IPEM 课程 欧盟专家结合无菌...
  • 【周末杂谈】FDA 可以用注册...
  • 外媒看《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

 反馈意见

Copyright ©2011-2026 shilin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识林网站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18650号-2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078号
请登录APP查看
打开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