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涓滴不遗:制药公司就滴眼液争议诉诸最高法院仲裁
出自识林
2018-04-09
全世界的眼药水消费者都是这样使用的,将头后仰,滴入眼中,总是有部分往下流到脸颊。
大多数人把这看作一个烦恼,但是一些处方药滴眼液消费者却将这作为诉讼理由。
这些消费者表示,制药公司的眼药瓶滴出的液滴太大,损失的药物会向下流到面部。请不要对这样的涓滴小事不屑一顾。美国制药行业中主要的滴眼液厂家,包括Allergan、博士伦、默克和辉瑞等公司,都在请求最高法院介入此案。
另一方是使用这些公司的滴眼液来治疗青光眼和其它眼疾患者。这些患者表示,浪费药物就是浪费他们的钱财。他们提出理由是,如果眼药瓶设计成滴落更小的液滴,治疗将花费更少。这意味着可以从每瓶中挤出更多次剂量。患者认为,公司本来可以重新设计眼药瓶上的滴管,但有意选择不这样做。
公司这方面,这些公司表示,患者不应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可能支付更低治疗费用的论点是基于一种不存在的瓶子,推断如果存在这样的眼药瓶,会如何影响他们的花费。这些公司指出,液滴的大小是由FDA批准的,重新设计的眼药瓶需要FDA批准。变更的成本可能会转嫁给患者,可能导致治疗费用更高。
多个法院对患者是否应该起诉的看法不一。这就是为什么制药公司要求最高法院介入的原因。芝加哥联邦上诉法院并未受理针对液滴大小的诉讼。但是,在最高法院介入前,费城联邦上诉法院正在受理类似案件。这样的分歧往往会引起最高法院关注。
经常在最高法院出庭、目前代表制药公司入禀最高法院的Kanona Shanmugam律师表示,如果液滴大小的诉讼继续进行,其它包装设计诉讼群起而效之,类似的例子并不鲜见,消费者在使用牙膏时,牙膏管并不能保证所有牙膏都被挤出使用。
Shanmugam律师表示,如果事关液滴大小的诉讼得以继续,也会使得一些奇葩诉讼变得司空见惯。例如,对采用传统罐子销售产品,而不是两端可以打开的罐子(从而导致花生酱浪费较少)花生酱生产商的诉讼。或者发胶消费者以发胶定向喷头会使得部分发胶喷到空气中,而不是全部喷到消费者头部起诉发胶生产商的诉讼。
患者对该案件的看法不同。他们表示,一个人的眼睛只能容纳一定量的液体。但研究表明,从制药商的眼药瓶里出来的液滴体积要大得多,每滴药物中至少有一半会浪费掉。
患者表示他们有权充分使用他们购买的全部液体量。已经计算出在浪费的药物上自付费用至少从几美元至几百美元。根据一项研究,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一名青光眼患者每年为浪费的药物治疗滴眼液花费约1100美元。
如果最高法院同意审理这起编号为17-1337的Alcon Laboratories诉Leonard Cottrell案,法院将会在夏季休庭结束后辩论。高等法院也可以拒绝受理此案。每年要求最高法院受理的数千件案件中,只有不到100件案件得到受理。只是提请受理数,就已经让最高法院忙得焦头烂额。
FDA对滴眼液包装的关注点
上述内容是患者和制药公司的官司。FDA对滴眼液包装的关注点与上述不同。在2016年3月15日,FDA在官网发布消息,警告公众滴眼液瓶盖下方的塑封条或密封环松动,在使用时可能会掉在患者眼部。
塑封条或密封环,也称为项圈或带,应该保持与瓶颈相连。然而,当滴眼液消费者倾斜或挤压瓶子以将眼药水滴入他们的眼睛时,一些滴眼剂瓶会丢失塑封条或密封环。松动的塑封条或密封环存在安全隐患,因为它可能会导致眼部受伤。
使用这些产品的消费者和医疗保健提供者不应尝试去除塑封条或密封环,因为可能会污染滴管的末端。
FDA正在确定所有相关产品,并要求改变包装设计。FDA强烈建议,当采用密封环时,瓶子/瓶盖设计应包括类似于一次性塑料饮料瓶上的保留设计,以防止使用产品时密封环脱落。
FDA已收到6起与滴眼液瓶上的松动塑封条相关的不良事件。使用处方药或非处方药滴眼液、并且经历这个问题的患者和消费者应该联系他们的医疗保健提供者。
作者:识林-榕
校对:识林-Kap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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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Drug companies want Supreme Court to take eye drop dispute, https://apnews.com/8c76eaec40b740718e32d124301bd701/Drug-companies-want-Supreme-Court-to-take-eye-drop-dispute
2. FDA warns consumers about potential risks of using eye drops packaged in bottles with loose safety seals, https://www.fda.gov/Drugs/DrugSafety/ucm4906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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