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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杂谈】GMP检查员的交流
出自识林
【周末杂谈】GMP检查员的交流
2025-11-23
从GMP检查员与业内人士的对话,看沟通的理性和专业性
Ian Thrussell先生是前英国药监局和世卫组织检查员,擅长无菌GMP。他讲课,不是像常规那样讲法规要求、检查缺陷项、企业回复等等,而是关注在生产中保障质量和合规的思考。他会聊很多相关、甚至似乎不太相关的经验、经历和体会。常有人抱怨Thrussell先生讲课走题。其实,“走题”的那些内容也许恰恰是“扣题”的语境(context),是有助于听课后让大家举一反三、思考如何解决实际中遇到的新问题的宝贵背景知识。
上周本专栏刊登了Thrussell先生自己改编的一则小故事 。通过质量受权人 露西的困境,一下子将AI 在GMP 中应用这个抽象概念,人格化和戏剧化了,让大家可以发挥联想了。
昨天,识林又刊登了Thrussell先生的一首诗,“CAPA晃进酒吧” ,将“纠正和预防措施 ”这个严肃的专业概念,人格化,戏剧化,让大家在一笑之中悟出CAPA 的一些真谛。
笔者也想效仿一下,借用Thrussell先生与德国无菌 专家James Drinkwater先生最近的邮件交流,展示他是如何与业内人士开展科学和理性交流的。对话是真实的,只是为便于阅读,笔者将对话的部分内容,做了摘要、编辑和翻译。
对话的背景简述如下。欧盟无菌附录 推荐用隔离器 ,导致人们误以为密闭系统是缓解污染风险的最终手段,忽视了在组装和开启状态下污染 加剧的风险。Thrussell先生邀请这方面的专家Drinkwater先生来华讲课 ,从而有了双方的邮件交流。虽然Thrussell先生已经离开公职,但仍担任监管机构的顾问,也仍秉持监管者的思路。
对话的专业性明显(尽管笔者删掉了很多更专业的细节)。理性部分标蓝了 – Thrussell先生接受并尊重企业的不同看法,Drinkwater先生则直言不讳。
Ian Thrussell:
我们可能存在一些观点分歧的讨论点,尽管我认为双方都是从相同的风险防范角度出发。或许我们对相对风险的认知不同,这导致了结论的差异。
其中一点是关于错位(out-of-place)灭菌胶塞桶和料斗溜槽上的防护罩何时移除?我的观点是应在隔离门关闭后,最好在过氧化氢蒸汽灭菌 循环完成后进行。我知道存在反对意见,但双方达成共识的是必须在A级洁净条件建立后才能操作?
James Drinkwater:
细节问题上我们自然有不同视角,但我相信在基于风险保护患者的基本原则上我们是一致的。
关于灭菌 (错位)非直接产品接触部件防护包装 拆除的细节问题已引发大量讨论。
现行“最佳实践”是在屏障门关闭后、过氧化氢蒸汽循环前且A级洁净条件完全建立前移除最后防护包装层。在此非直接接触部件安装过程中,单向流高效过滤器 下行气流持续运行,粒子计数监测系统同步启动。此外在屏障门开启界面完成微生物监测,以评估操作人员执行程序时风险升级情况(超过C级限值)。操作人员需额外穿戴口罩、护目镜及长袖无菌服。
在过氧化氢蒸汽(VHP)循环前移除非直接产品接触部件包装的原因在于:VHP存在穿透限制及可冷凝特性(采用双相工艺)。包装重叠处、固定胶带及弹性固定件可能形成穿透屏障,影响VHP实现完全6对数杀孢效果。此外若过氧化氢分子穿透特卫强(Tyvek)材料后发生结合,在通气阶段无法反向穿透,导致防护罩下区域通气滞后于隔离器。
通过从高压灭菌器转移至C级区域、并在无层流 保护气流的屏障门开启状态下操作,也无法确保非直接产品接触部件的绝对无菌,此时洁净室与隔离器间可能存在气流交换。我们将生物负荷 控制水平定义为安装最终步骤(VHP循环前门关闭时)需达到10 CFU。VHP 6对数杀孢效果将在表面重新建立高保证的无菌 条件(极低生物负荷挑战)。工作组审查隔离器安装后生物负荷数据发现:在良好控制/无菌技术下多数低于5 CFU,因此我们增加余量将限值精确定为10 CFU。
Ian Thrussell:
我同意防护罩必须在隔离门关闭后移除,也认同在门开启状态下转移物品必然存在残留污染风险,必须严格管控。同时理解反对意见认为防护罩可能阻碍VHP后的通气。我赞同需监测控制策略 有效性,在无霉菌/孢子形成菌且避免硅油等防护材料时,10 CFU限值是可接受的。
尽管如此,我仍倾向于VHP循环后移除防护罩 ,但需要企业提供所采用方法的论证及内部支持证据。
不确定英国药监局所有检查员都认同在去污染前移除防护罩的做法! 我从英国药监局最新检查报告中看到很多条关于此的缺陷项【 … 笔者略去】。
我们必须坚决纠正的一个关键观点是,中国存在一种认知误区,认为无需按批次对C级区域特别是A级至C级过渡区进行监测。
James Drinkwater:
当前还存在过度关注密闭系统作为污染风险最终缓解手段的现象,却未充分考虑其在组装开启状态下污染风险加剧的情形。此时需实施控制与监测措施,以协同保障无菌保证(灭菌工艺的量化指标)和无菌状态保证(降低无菌性受损风险的综合性控制措施 -- 尤其在无菌工艺 中)。
因此对这些开闭屏障界面的监控至关重要且确实需要加强。不仅是中国未在设置阶段充分考虑监控措施,欧洲部分大型制药企业同样存在被指出缺陷 的情况。我认同需要在设置阶段强化监控。
您提供的GMP 检查缺陷示例展示了一系列不符合项,涉及隔离器设计与制造质量、操作规范缺失以及验证 实践不足,其根本原因 在于对工艺理解的匮乏。仅从整体缺陷清单中摘取单一观察项(例如在C级条件下进行VHP灭菌前移除防护罩)无法反映全貌。事实上,在C级条件下移除保护罩并非最佳实践,这本身就构成一项缺陷。甚至在VHP循环强化前,就应通过超越C级条件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经趋势分析的环境监测 数据可反映控制状态(符合性与持续耐用性)。需采取更主动的污染控制方法,即在重大污染事件前评估风险升级并响应。若仅关注A级区域则为被动方法。污染 风险来自物料 转移(通过设计/技术及良好实践控制)及操作人员与屏障技术/工艺交互的周边洁净室环境(通过固有及纠正性干预)。定期C级洁净室监测对评估风险升级作用有限。“数据”存在于C级区域(CFU计数与微生物谱),分析其不良趋势可指示风险升级。故不仅需在设置阶段通过开启屏障门监测操作界面,这些关键界面位置还应实施批次会话监测(Batch-session monitoring),同时洁净室其他区域保持定期监测。主动风险管理 需基于数据与知识做出风险决策。
识林-榆木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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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指南解读
适用岗位 :
工作建议 :
QA:确保所有生产活动符合GMP要求,监督无菌药品生产流程。 生产:按照GMP要求执行无菌生产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研发:在药品开发阶段考虑GMP合规性,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流程。 临床: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的无菌性和质量符合GMP标准。 注册: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提供符合GMP要求的生产和质量控制信息。 适用范围 :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无菌药品生产,包括原料药、制剂等。适用于欧盟地区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要点总结 :
无菌药品生产环境 :强调了对无菌药品生产环境的严格控制,包括洁净室的分类和设计,以及对生产环境的持续监测。质量风险管理(QRM) :在整个文件中,QRM是确保无菌药品生产质量的核心原则,要求企业在设计和控制生产设施、设备、系统和程序时应用。关键控制点 :提出了无菌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包括设施设计、设备操作、过程验证、环境监测和人员培训等。污染控制策略(CCS) :强调了CCS在无菌药品生产中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实施全面的CCS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无菌工艺验证 :要求对无菌工艺进行验证,包括无菌过程模拟(APS)和其他相关测试,以确保生产过程能够持续产生无菌产品。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