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还是505(b)(2)申请?FDA 给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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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还是505(b)(2)申请?FDA 给出建议
笔记 2017-10-12 美国 FDA 于 10 月 12 日发布业界期待已久的《行业指南:决定提交 ANDA 还是 505(b)(2)申请》草案。我希望这份指南能够在企业选择遵循的监管提交路径方面提供一些新的洞察,然而对于那些可能不熟悉 Hatch-Waxman 法案复杂性的人来说,这是一份很好的入门指导,而对于我们这些仿制药迷来说,只是对事实和先前政策的复述。不要误会,对于不熟悉具体问题的申办人来说,这份指南非常值得研究,因此请在对提交类型做出决策时使用该指南工具。 FDA 指出,“本指南强调了依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法案)第 505(j)节(21 U.S.C. 355(j))和第 505(b)(2) 节(21 U.S.C. 355(b)(2))描述的简化批准路径提交申请的标准,确定了帮助潜在申请人决定申请是依据 FD&C 法案 505(j) 节还是 505(b)(2) 节提交更合适的考虑因素,并为潜在申请人提供在做出此决定中向 FDA 请求协助的指导。” 指南草案介绍了 ANDA 和 NDA 类型的差异以及其各自的监管考虑。讨论了请愿、捆绑问题并定义了药品的复制。指南给出了在 ANDA 中允许的可能与参照药品(RLD)在某些方面不同的变化示例(即,指定标签差异、容器密闭系统、药械组合建议、活性成分相同以及可能允许或不允许的非活性成分差异)。 指南草案进一步讨论了当对合适的监管提交类型做出决策时的科学考虑因素,并讨论了有限确证性数据的概念,拟定药品和 RLD 之间的有意差异以及其它差异。 请确保了解选择什么监管路径,否则将浪费宝贵的时间和资源。另外请记住,因为 ANDA 或 505(b)(2) 申请的提交是保密的,直至 FDA 批准申请之前,你都可能遇到你的监管类型(无论是提交前还是提交后)不再合适的情况。在指南中阐述了这些问题。在做出监管提交决定之前请做好准备,并认真阅读指南。 Lachman CONSULTANTS - Bob Pollock先生 参考资料 Drug Price Competition and Patent Term Restoration Act of 1984 (Hatch-Waxman Act) Mandatory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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