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杂质要求在欧美的实施时间
出自识林
元素杂质要求在欧美的实施时间
笔记 2016-07-05 ICH Q3D元素杂质指导原则,适用于化药的元素杂质要求,不适用于植物药、放射药、血浆衍生物、透析液等。 ICH Q3D列出了24种元素杂质的PDE标准(每日允许暴露量)。Q3D 给出了每个元素,如何进行的毒性分析,如何确定的PDE值。并且按照不同途径的毒性试验结果,计算得出不同途径(口服、肠外、吸入)的PDE标准。 欧美药监机构对元素杂质要求的实施时间见下文: 2014年9月,ICH Q3D进入第4阶段;
所以,该征求意见稿提出:
在2016年6月1日之后、2018年1月1日之前,针对USP药典品种,提交新的NDA、ANDA应该遵循ICH Q3D中所有元素杂质的建议;
在2016年6月1日之后,针对非USP药典品种,申请人提交新的NDA、ANDA时,应该遵循Q3D。
这种情况,例如:通过美国非处方药各论上市的产品,在2018年1月1日之后,应该符合USP <232>、<233>。在FDA进行现场检查的时候,应有能证明符合性的记录。
建议遵循Q3D,不得晚于2018年1月1日。在FDA进行现场检查的时候,应有能证明符合性的记录。
申请人应进行相关研究及变更,以符合USP<232>、ICHQ3D,不得晚于2018年1月1日。不适用USP<232>、ICHQ3D的情况,请与药品质量办公室(OPQ)讨论。 该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已获批NDA、ANDA进行相关变更的途径,讲解了元素杂质控制的相关记录。
编译:识林-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