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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原液可开出口证明,CDE 分享临床常见审评缺陷,辅料包材 GMP 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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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原液可开出口证明,CDE 分享临床常见审评缺陷,辅料包材 GMP 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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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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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开发与临床】

11.18,【CDE】关于发布《多联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5年第48号)

11.18,【CDE】关于公开征求《药物研发及申报临床常见问题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CMC 与仿制药】

11.18,【NMPA】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九十八批)的通告(2025年第40号)

【注册与变更】

11.21,【NMPA】关于发布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的公告(2025年第113号)

【生产质量】

11.21,【NMPA】关于印发《药用辅料附录检查指导原则》《药包材附录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新药批准和报产】

11.17-11.23,NMPA未发布新药批准(马塔西单抗未见批准文件发布),CDE受理6个新药上市申请

【早期开发与临床】

11.18,【CDE】关于发布《多联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5年第48号)

本文曾于2020年11月和2025年6月两次征求意见。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 2005 年发布了《联合疫苗临床前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主要关注于临床试验实施阶段的原则性要求。为更加适应当前多联疫苗的研发形势和公众需求,现根据国内外研发及临床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疫苗产业现状和研发水平特点,制定本技术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主要包括立题相关考虑、临床试验设计和上市后变更三个部分。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多联疫苗的临床研发,多联疫苗是指含有不同种病原体相关抗原的疫苗,采用按生物分类学的“种(Species)”进行定义,主要用于预防多种疾病。同时,本指导原则中所称“单苗”是指每种病原体对应的疫苗。针对目前生物学分类尚未形成国际共识的病原体开展疫苗研发的,建议参照多联疫苗的策略进行研发。

11.18,【CDE】关于公开征求《药物研发及申报临床常见问题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12月18日。

本指导原则基于临床审评工作实践,系统梳理了新药研发和申报中的常见临床问题,并基于当前法规要求及审评认识提出关键技术建议,以期为药物研发企业和各相关方提供有益参考,进一步提高沟通交流效率,加快新药好药上市进程。

常见问题和技术要求部分,按照创新药物研发及申报的关键时间节点,如临床试验申请前、II期临床试验前、III期临床试验前、上市许可申请前,分别呈现沟通交流中的临床常见问题及临床相关技术考虑。本指导原则对不同加快审评审批工作程序的适用范围、异同点以及评估考虑等进行了详细阐述。此外,指导原则还结合案例,说明了对改良型新药明显临床优势认定的临床评价考虑。

【CMC 与仿制药】

11.18,【NMPA】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九十八批)的通告(2025年第40号)

参比制剂目录,NMPA已公布98批,CDE已征求100批。

识林会员可查询“中国参比制剂库”。

【注册与变更】

11.21,【NMPA】关于发布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检查和出口证明管理规定的公告(2025年第113号)

《规定》所称出口药品,是指中国境内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出口至其他国(地区)并在进口国(地区)按照药品管理且上市销售的产品,包括在中国境内已上市产品和未上市产品。《规定》条文中的“上市销售”所指范围,除在进口国(地区)已上市销售的产品外,也包括拟申请上市销售的产品。在产品类别上,包括药品制剂、原料药、中药配方颗粒等;另外,药品制剂中间产品可参照本规定申请出具出口证明。

《规定》要求出口药品的生产活动在《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车间、生产线上严格按照药品GMP开展。出口药品生产企业如同时生产化工产品等非药用产品的,即使该产品具有药物活性,也不得以药品名义出口,在该产品的贸易中不得使用《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文件。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一致。

出口证明的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技术审查和评定、现场检查以及企业整改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时限。

药品制剂中间产品可以申请出具出口证明。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制剂中间产品(包括生物制品原液等)出口后在进口国(地区)用于药品制剂生产,如进口国(地区)要求对药品制剂中间产品提供出口证明的,可按照未在境内上市产品类型申请出口证明。生产并出口药品制剂中间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未包含该药品制剂中间产品的,应当具备该药品制剂的生产范围,无需专门办理增加该药品制剂中间产品的生产范围。

该文直接定稿,识林用户还可关注尚未定稿的2025年2月发布的《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生产质量】

11.21,【NMPA】关于印发《药用辅料附录检查指导原则》《药包材附录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检查指导原则内容不再赘述,不仅适用于药监,也适用于辅料包材企业内部管理和药企审计的参考。

通知中还明确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至少每五年对本行政区域内登记状态为“A”的药用辅料及药包材生产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可根据监管实际需求开展必要的延伸检查。延伸检查时可自行检查,也可商请药用辅料、药包材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或委托对方开展检查。

检查发现相关企业存在未遵守药用辅料附录或药包材附录及其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规查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延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由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新药批准和报产】

11.17-11.23,NMPA未发布新药批准(马塔西单抗未见批准文件发布),CDE受理6个新药上市申请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确保临床试验流程符合指导原则要求,监控试验质量。
  • 注册:理解并应用指导原则,准备和提交符合要求的注册文件。
  • 研发:依据指导原则设计多联疫苗的临床试验方案。
  • 临床:执行符合指导原则的临床试验,确保受试者安全和数据准确性。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多联疫苗的临床研发,包括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主要针对创新药或仿制药,发布机构为中国,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概要:
本文提供了多联疫苗临床试验的技术指导原则,旨在规范多联疫苗的研发和临床试验。首先,强调了多联疫苗在减少接种次数、提高接种率和公共卫生价值方面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立题相关考虑,包括免疫程序的适配性、研发基础和药学考虑。文中详细讨论了临床试验设计的通用考虑,包括总体设计、安全性研究和有效性研究,以及基于单苗研发基础和仅用于加强免疫的特殊考虑。此外,还涉及了上市后变更的处理,强调了变更对疫苗整体安全性和有效性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建议参考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制定研发计划。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
  • 注册(药品注册)
  • 临床(临床研究)
  • 研发(药品研发)

工作建议:

  • QA:确保临床试验和药品研发过程符合指导原则要求,监控合规性。
  • 注册:在药品注册过程中,依据指导原则准备和审核申报资料,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 临床:根据指导原则设计临床试验方案,评估试验数据,确保试验科学性和合理性。
  • 研发:在药物研发过程中,参考指导原则进行药物设计和试验,确保研发效率和产品安全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创新药及改良型新药的化学药品,未涉及化学仿制药、生物类似药或预防用生物制品。适用于中国境内药品研发及注册流程,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文件概要:
本文提供了药物研发及申报临床常见问题的指导性建议,旨在提高申请人与监管机构沟通效率。概述了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II期和III期临床试验前、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前的关键技术问题,并讨论了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和改良型新药的临床优势。详细讨论了目标适应症人群选择、I期临床试验方案可行性、境外I期临床试验数据在境内的适用性、II期试验受试人群选择、III期试验受试人群和对照药选择、给药方案确定、主要及次要疗效指标选择、样本量计算、统计假设、风险管理计划以及选择性收集安全性数据的时机。同时,探讨了基于境外数据直接申请境内上市的条件和加快审评审批程序的适用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注册(RA):必读。需关注参比制剂目录更新,及时调整注册策略,确保仿制药注册申请符合最新要求。
  • 研发(R&D):必读。根据参比制剂目录选择合适的参比制剂,确保研发过程遵循一致性评价要求。
  • 质量保证(QA):必读。监控参比制剂目录变化,确保质量管理体系与监管要求保持一致。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仿制药,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及原料药等,由中国国家药监局(NMP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及CRO和CDMO等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发布了第九十七批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包含多个化学药品的参比制剂信息。目录中详细列出了药品通用名称、英文名、规格、持证商及备注信息,涵盖了国内外上市的原研药品及未进口原研药品。特别指出,未在国内上市的品种信息以药典委核准为准,未正式发布的品种将进行专题研究后另行发布。欧盟上市的参比制剂包括在英国上市的同一药品。对于未进口参比制剂的仿制药研究,除了满足质量要求外,还需符合《中国药典》和相关指导原则。放射性药物作为特殊类别,其参比制剂主要用于明确研发目标和基本要求,研究时需考虑药物特性及参比制剂的可获得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RA(注册)、QA(质量管理)、生产、供应链管理。RA需关注出口药品注册要求,QA需确保生产符合监管标准,生产部门需遵守生产规范,供应链管理需确保出口流程合规。

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等药品类型,涉及创新药、仿制药等注册分类,由中国NMPA发布,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Biotech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征求意见稿强调了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明确了出口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并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特别指出,出口药品的生产、检验、放行等环节均需符合中国药品监管要求,且在出口前需获得NMPA的批准。此外,文件中新增了对出口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措施,包括定期检查、产品抽样检验等,以确保出口药品的质量安全。同时,鼓励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通过国际认证,如美国FDA的cGMP认证,以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本文适用于“QA”、“注册”、“市场”、“研发”等岗位,其中“QA”和“注册”岗位为必读。

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各类药品,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中国境内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文件概要:
本文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出口药品的检查要求和出口证明的管理流程。首先,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在出口药品前必须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并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其次,详细阐述了出口药品检查的内容,包括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数据完整性等关键环节,确保出口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此外,规定了出口证明的申请程序和要求,要求企业提供完整的药品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以便于监管机构审核和发放出口证明。最后,强调了监管机构对出口药品的监督管理职责,包括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出口药品的合规性和国际竞争力。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部门):必读。负责监督和确保药包材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包括质量风险管理、自检与管理评审、文件管理等。
  • QC(质量控制实验室):必读。负责物料和产品的取样、检验和复核,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 生产部门:必读。负责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药包材的生产,包括生产过程控制、洁净生产和污染控制管理。
  • 物料管理部门:必读。负责物料的接收、贮存、发放和不合格物料的管理。
  • 注册部门:必读。负责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签订质量协议,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工作建议:

  • QA:制定和更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所有操作符合附录要求,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和管理。
  • QC:建立和执行物料和产品的检验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生产部门: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控制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 物料管理部门:确保物料的正确接收、贮存和发放,对不合格物料进行有效管理。
  • 注册部门: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沟通,确保质量协议的内容符合附录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的药包材生产企业,涉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等药品类型的包装材料,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

  1. 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企业应建立全面覆盖影响药包材质量所有关键因素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药包材质量符合药用要求和预定用途。
  2. 质量管理原则:明确企业应建立符合药包材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系统贯彻保护性、相容性、安全性、功能性要求。
  3. 自检与管理评审:规定企业应建立自检与管理评审管理规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和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
  4. 文件和记录管理:要求企业建立文件管理操作规程,确保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等过程受控,并保持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 生产过程控制:强调生产应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控制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入下道工序,确保产品质量。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QA:必读。负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附录要求,执行自检与管理评审。
  • 生产:必读。需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操作,控制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
  • QC:必读。负责物料和产品的检验,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 注册:必读。涉及药用辅料的注册和合规性评估。
  • 研发:必读。涉及药用辅料的研发和质量标准制定。

工作建议:

  • QA:制定和执行自检与管理评审规程,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 生产: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及时记录生产过程控制。
  • QC:执行检验规程,对物料和产品进行取样、检验和复核。
  • 注册:确保药用辅料注册信息准确,符合监管要求。
  • 研发:参与制定和审核药用辅料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规程。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中的药用辅料,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的药用辅料,由中国NMP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药品生产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1. 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企业应建立药用辅料质量管理体系,涵盖所有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
  2. 风险管理:明确质量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要求企业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
  3. 自检与管理评审:规定企业应建立自检与管理评审规程,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和评审。
  4. 人员与培训:要求企业配备足够资质的人员,并建立培训规程,确保人员能力满足生产需要。
  5. 文件和记录管理:强调文件和记录的管理重要性,要求文件现行有效,记录真实、清晰、完整。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负责确保原料药生产全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监控质量体系运行。
  • QC(质量控制):负责原料药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 生产:负责按照GMP要求进行原料药的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合规。
  • 工程:负责厂房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领域的原料药生产,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发布机构为国际通用标准。

文件要点总结:
原料药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调了从质量管理到生产控制的全过程管理。首先,文件明确了质量管理的原则和机构职责,特别强调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规定了自检、产品质量回顾以及质量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人员方面,规定了资质、培训和卫生要求,确保员工符合岗位需求。厂房与设施章节详细规定了设计建造、公用设施和特殊隔离要求,以保证生产环境的适宜性。设备章节则涉及设计建造、维护保养、校准和计算机化系统的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文件还特别提到了无菌原料药的生产特点,包括生产工艺、厂房设施设备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以及环境控制等,这些都是确保原料药质量的关键环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研发(R&D):应深入理解联合疫苗的组分相容性、非活性成分影响及稳定性研究,确保研发过程中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 质量保证(QA):需关注生产和检定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每批产品均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
  • 临床研究(Clinical):在设计和执行临床试验时,应特别考虑联合疫苗的安全性、免疫原性和有效性评估。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联合疫苗的临床前和临床研究,包括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类型,主要针对创新药或仿制药的疫苗研发,由各国药品监管机构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1. 组分相容性研究:强调了在临床前研究中对联合疫苗各组分间相容性的验证,包括理化、生化和生物学检测,以及动物模型的效力和免疫原性评估。
  2. 非活性成分影响:明确了在配方开发阶段对缓冲液、盐类、稳定剂等非活性成分的安全性、纯度或效力影响的研究。
  3. 稳定性和有效期:规定了使用三批成品进行稳定性研究,以及考虑生产过程中每一组分的保存时间对有效期的影响。
  4. 生产一致性:强调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持产品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重要性,包括连续批的数量和规模的考量。
  5. 临床研究设计:特别指出了联合疫苗临床研究中安全性、免疫原性和有效性研究的设计要点,包括对照组设置和数据统计方法。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取自“https://lib.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E5%9B%BD%E5%86%85%E8%8D%AF%E6%94%BF%E6%AF%8F%E5%91%A8%E5%AF%BC%E8%AF%BB%EF%BC%9A%E5%8E%9F%E6%B6%B2%E5%8F%AF%E5%BC%80%E5%87%BA%E5%8F%A3%E8%AF%81%E6%98%8E%EF%BC%8CCDE_%E5%88%86%E4%BA%AB%E4%B8%B4%E5%BA%8A%E5%B8%B8%E8%A7%81%E5%AE%A1%E8%AF%84%E7%BC%BA%E9%99%B7%EF%BC%8C%E8%BE%85%E6%96%99%E5%8C%85%E6%9D%90_GMP_%E6%A3%80%E6%9F%A5%E6%8C%87%E5%8D%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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