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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CDE 定稿化学仿制药审评重大缺陷清单,NMPA 适用 M13A,发布466个品种 BE 要求
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CDE 定稿化学仿制药审评重大缺陷清单,NMPA 适用 M13A,发布466个品种 BE 要求
2026-05-25
【药学研究】
5.20,【NMPA】关于适用《M13A:口服固体速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的公告(2026年第49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注册申请的品种均适用M13A指导原则(含问答文件)。对于已按照既往临床试验方案和统计分析计划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申报的品种,仍可按照原技术标准研发审评。
其他已发布的涉及口服固体速释制剂的指导原则,如与M13A指导原则技术标准不一致的,遵照M13A指导原则执行。
CDE同步定稿发布了《M13A 技术指导原则有关事项的说明》和《M13A 低风险制剂清单(第一批)》。
“说明”指出,M13A基于风险评估决定BE试验的饮食条件,允许低风险制剂在单一饮食条件下完成试验,高风险品种需增加联合用药试验。技术变化包括细化试验设计(如多参比制剂)、规范数据剔除标准及要求提交完整BE数据。12个月过渡期中,新受理及在审品种直接适用M13A,已开展试验的品种在12个月内提交申请可沿用原标准。
“第一批清单”涵盖466种化学药口服制剂,明确各品种生物等效性(BE)研究的饮食条件要求(空腹或餐后)。清单基于受试者安全性及制剂处方工艺敏感性制定,仅适用于BE研究,不涉及说明书服用方式或其他剂型。
对于清单外品种,申请人经充分研究后认为属于低风险的,可提出Ⅲ类沟通交流会议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及初步研究数据。经研判为低风险品种的,药审中心将动态更新低风险制剂清单。此外,若申请BE豁免需符合相关指导原则。
【注册与变更】
5.20,【CDE】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药学研究重大缺陷情形》和《化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研究重大缺陷情形》的通告(2026年第36号)
两文此前曾于2025年12月征求意见。相对征求意见稿,定稿版本做了大量改动,可以想见两文得到了行业的大量反馈,监管也相当慎重。
“药学重大缺陷”列举化学仿制药(含原料药和制剂)药学研究中的重大缺陷情形,涵盖核查检验、申报资料、审评期间变更、生产工艺、结构确证、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等核心环节。文件明确原料药领域8类缺陷情形,包括核查检验不合格、申报资料不完整或逻辑矛盾、生产工艺不符合ICH Q11要求、结构确证错误、质量研究缺失关键质控项目等;制剂领域10类缺陷情形,扩展至参比制剂选择不当、原辅包质量不达标、处方工艺不合理、生物等效性豁免依据不足等。
“BE重大缺陷”系统归纳化学仿制药BE研究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缺陷情形,涵盖核查发现、申报资料、研究设计与结果、生物样品分析四大类问题。文件指出,若BE研究存在现场核查不通过、关键PK参数或BE结果逻辑错误、参比制剂选择不当、研究设计缺陷(如采样点不足或清洗期不合理)、统计方法错误、生物分析方法验证不充分等情形。
上述文件均强调文件强调审评中发现重大缺陷时,CDE可直接基于现有资料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不再要求补充资料。
【新药批准和报产】
5.18-5.24,NMPA发布2个新药批准,CDE受理10个新药上市申请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文件概要】
该文件发布第一批低风险制剂清单,涵盖466种化学药口服制剂(包括片剂、胶囊剂、口崩片、干混悬剂等),明确各品种生物等效性(BE)研究的饮食条件要求(空腹或餐后)。清单基于受试者安全性及制剂处方工艺敏感性制定,仅适用于相同剂型仿制药的BE研究,不涉及说明书服用方式或其他剂型。文件强调清单仅适用于需开展BE研究的情形,若申请BE豁免需符合相关指导原则。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化学药仿制药研发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CRO/CDMO),涉及片剂、胶囊剂、口崩片等口服固体制剂及干混悬剂等特殊剂型。不适用于创新药、生物制品、中药或原料药。 【影响评估】
本文通过统一BE研究饮食条件标准,减少企业试验设计的不确定性,降低合规风险。对涉及清单品种的仿制药企业,需调整BE方案以符合要求;对未列入品种,仍需按常规流程评估。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
- 注册:核查清单品种的BE研究设计是否符合要求,避免因饮食条件不符导致审评延迟。
- 临床:在BE试验方案中严格执行清单规定的空腹/餐后条件,确保受试者安全性。
- 研发:针对清单品种优化制剂工艺,关注处方对饮食条件的敏感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阐述ICH《M13A:口服固体速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技术指导原则在我国实施的背景、技术要求变化、过渡安排及低风险制剂清单的应用。文件指出,M13A是ICH首个针对仿制药生物等效性(BE)研究的协调议题,基于风险评估决定BE试验的饮食条件,允许低风险制剂在单一饮食条件下完成试验,高风险品种需增加联合用药试验。技术变化包括细化试验设计(如多参比制剂)、规范数据剔除标准及要求提交完整BE数据。过渡期规定新受理及在审品种直接适用M13A,已开展试验的品种在12个月内提交申请可沿用原标准。药审中心将发布低风险制剂清单指导试验设计,清单外品种可通过III类沟通会议申请风险判定。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开展口服固体速释仿制药研发的企业(包括大型药企、Biotech及CRO/CDMO),涉及生物等效性试验设计及注册申请。文件协调ICH成员国标准,不适用于创新药、生物制品、中药或其他剂型。 【影响评估】
本文降低低风险仿制药BE试验成本(减少饮食条件试验),但增加高风险品种的试验复杂度。企业需调整BE策略,优化试验设计以符合全球协同标准,同时面临过渡期内的合规衔接挑战。清单外品种的沟通机制可能延长研发周期。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需复核在研项目分类,更新BE方案设计,确保过渡期合规提交。
- 临床:必读。依据风险维度调整试验设计,清单外品种提前准备沟通资料。
- CMC:评估制剂处方工艺对BE风险的影响,配合修订体外溶出标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系统归纳化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BE)研究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缺陷情形,涵盖核查发现、申报资料、研究设计与结果、生物样品分析四大类问题。文件指出,若BE研究存在现场核查不通过、关键PK参数或BE结果逻辑错误、参比制剂选择不当、研究设计缺陷(如采样点不足或清洗期不合理)、统计方法错误、生物分析方法验证不充分等情形,审评机构将直接作出不予批准的结论。文件整合《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ICH等国内外技术要求,明确这些缺陷将严重影响BE评价的科学性与可靠性,旨在为申请人提供可规避的技术风险清单。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开展化学仿制药(包括一致性评价和上市后变更)BE研究的药品注册申请人,涵盖化学药类别,不涉及生物制品、中药等其他类型。适用企业包括本土及跨国仿制药企业、CRO及CDMO机构。 【影响评估】
本文对化学仿制药研发企业构成直接约束性影响。若BE研究存在所列缺陷,将导致注册申请被直接否决,增加研发成本与时间风险。企业需严格对照文件要求优化研究设计、数据管理和分析流程,避免因技术疏漏引发注册失败。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注册、临床、生物分析
- 注册:核查申报资料与文件要求的合规性,确保PK参数、BE结果及附件逻辑一致性。
- 临床:复核研究设计(如采样点、清洗期)、参比制剂选择及方案偏离记录,避免重大缺陷。
- 生物分析:强化方法学验证(线性范围、质控设置)及ISR执行,杜绝数据可靠性问题。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系统列举化学仿制药(含原料药和制剂)药学研究中的重大缺陷情形,涵盖核查检验、申报资料、审评期间变更、生产工艺、结构确证、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等核心环节。文件明确原料药领域8类缺陷情形,包括核查检验不合格、申报资料不完整或逻辑矛盾、生产工艺不符合ICH Q11要求、结构确证错误、质量研究缺失关键质控项目等;制剂领域10类缺陷情形,扩展至参比制剂选择不当、原辅包质量不达标、处方工艺不合理、生物等效性豁免依据不足等。文件规定审评中发现重大缺陷时,药品审评中心可直接基于现有资料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不再要求补充资料。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化学仿制药(原料药及制剂)的上市许可申请、一致性评价申请及上市后变更,不涉及生物制品、中药等其他药品类型。适用企业包括仿制药研发企业、生产企业和CRO/CDMO等第三方服务机构。 【影响评估】
本文对化学仿制药企业研发和注册申报提出更高合规要求,企业需全面核查药学研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避免因重大缺陷导致注册失败。文件明确“一票否决”机制,将显著提升申报门槛,加速行业淘汰低质量仿制药,推动资源向高标准研发集中。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需对照文件逐项预审申报资料,确保无逻辑矛盾或数据缺失,重点核查参比制剂选择、原辅包关联审批一致性。
- 研发/CMC:必读。需严格遵循ICH Q11等指南设计生产工艺,完善结构确证、质量研究及稳定性考察方案,避免使用高风险有机溶剂或亚批合并。
- QA:必读。应建立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流程,确保注册批生产与商业化规模一致,监督稳定性研究条件符合参比制剂标准。
- 生产:需关注审评期间变更管理,重大变更需重新评估稳定性,避免批量或工艺调整导致注册终止。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生物等效性研究人员:深入理解并应用本指南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和数据分析,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 临床研究部门:在设计临床试验时,考虑本指南对受试者选择、研究设计、样本量计算等方面的要求。
- 质量管理(QA):确保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执行和记录符合本指南的规定。
- 注册部门:在药品注册过程中,依据本指南准备和提交生物等效性研究资料。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口服固体速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包括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主要针对ICH成员国的监管机构,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要点总结: - 研究目的与背景:明确了生物等效性研究的目的,即通过药代动力学终点评估口服固体制剂的生物等效性,并强调了数据完整性的重要性。
- 研究设计原则:推荐使用随机、单剂量、交叉研究设计,并详细说明了研究人群选择、样本量计算、研究设计和条件等关键要素。
- 数据与统计分析:强调了非重复研究设计的数据呈现和统计分析方法,包括生物等效性分析人群的考虑、数据呈现、统计分析的一般考虑等。
- 特殊主题:讨论了内源性化合物、其他速释剂型(如口腔崩解片、咀嚼片、口服悬浮液)、固定剂量组合和pH依赖性等特殊主题。
- 文档记录:要求生物等效性研究报告应包含完整的研究协议、执行和评估记录,并符合ICH E3的格式。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生物等效性研究人员(Bioequivalence Researchers):深入理解并应用本指南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和数据分析,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 临床研究部门(Clinical Research):在设计临床试验时,考虑本指南对受试者选择、研究设计、样本量计算等方面的要求。
- 质量管理(QA):确保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执行和记录符合本指南的规定。
- 注册部门(Regulatory Affairs):在药品注册过程中,依据本指南准备和提交生物等效性研究资料。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口服固体常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包括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主要针对ICH成员国的监管机构,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要点总结: - 研究设计原则:明确了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受试者数量、研究设计类型(交叉或平行)、以及样本量估算的科学依据。
- 生产批次规模:对于非片剂或胶囊剂型的制剂,生产批次规模应至少为生产规模批次的10%,或根据制造考虑可能采用其他批次规模。
- 食物影响研究:对于因耐受性而非药代动力学原因需与食物同服的产品,可以在禁食或餐后条件下进行单一生物等效性研究。
- 高风险产品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对于可能与胃肠道条件相互作用的高风险产品,推荐在禁食和餐后条件下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以评估不同胃肠道条件下的相对性能。
- 数据排除与多重性校正:在特定情况下,如违反研究协议,可能需要从统计分析中排除数据。若生物等效性研究中包含多个测试产品,应考虑多重性校正。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研发(R&D):理解原料药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质量属性(CQAs)及其与药物产品的关系。
- 质量管理(QA):掌握文件中提到的质量风险管理(QRM)和控制策略,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性。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熟悉CTD格式下原料药生产过程开发和相关信息的提交要求。
- 生产(Production):了解生产过程描述和过程控制,以及如何在生产过程中应用设计空间。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和生物技术/生物制品的原料药开发与生产。特别针对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 (CTD)格式下第3.2.S.2.2 - 3.2.S.2.6节的内容组织。不适用于临床研究阶段的提交内容。发布机构为国际协调会议(ICH),适用于跨国药企和Biotech公司。 文件要点总结- 生产过程开发目标:确立能够持续生产预期质量的原料药的商业生产过程。
- 原料药与药物产品的质量关联:原料药的预期质量应通过其在药物产品中的使用以及对其物理、化学、生物和微生物特性的理解来确定。
- 生产过程历史与变更管理:描述原料药生产过程的显著变化,并评估这些变化对原料药质量的潜在影响。
- 控制策略:基于当前产品和过程理解,确保过程性能和产品质量的计划控制集合。
- 设计空间:已证明能提供质量保证的输入变量和过程参数的多维组合和交互作用。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本文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决定适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发布的《M13A:口服固体速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指导原则。公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提交注册申请的品种均需遵循M13A标准,但允许已按原标准开展试验并在12个月内申报的品种沿用既往技术标准。M13A指导原则涵盖口服固体速释制剂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设计、实施和评价,统一了技术标准,替代此前与之冲突的国内同类指南。公告要求药品审评中心(CDE)提供技术指导,并公开中英文版本供查询。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申报注册的口服固体速释制剂(化学药)的仿制药和创新药,涉及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申办方(包括大型药企、Biotech、CRO/CDMO等)。其技术标准对接ICH国际指南,取代国内既往不一致的同类文件。 【影响评估】
本文推动中国生物等效性标准与国际接轨,提升试验设计的科学性和数据互认性。企业需调整试验方案以符合M13A要求,短期内可能增加研发成本,但长期利于全球化申报。已开展试验的品种需抓紧在12个月过渡期内完成申报以避免重复研究。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核查在研项目时间线,优先推进过渡期内申报;新项目需按M13A设计试验方案。
- 临床(必读):修订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案,重点关注空腹/餐后试验设计、参比制剂选择和统计分析计划。
- QA:更新SOP以确保试验执行符合M13A标准,加强数据完整性管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负责确保原料药生产全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监控质量体系运行。
- QC(质量控制):负责原料药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 生产:负责按照GMP要求进行原料药的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合规。
- 工程:负责厂房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领域的原料药生产,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发布机构为国际通用标准。 文件要点总结: 原料药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调了从质量管理到生产控制的全过程管理。首先,文件明确了质量管理的原则和机构职责,特别强调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规定了自检、产品质量回顾以及质量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人员方面,规定了资质、培训和卫生要求,确保员工符合岗位需求。厂房与设施章节详细规定了设计建造、公用设施和特殊隔离要求,以保证生产环境的适宜性。设备章节则涉及设计建造、维护保养、校准和计算机化系统的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文件还特别提到了无菌原料药的生产特点,包括生产工艺、厂房设施设备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以及环境控制等,这些都是确保原料药质量的关键环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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