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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药政每周概要:新加坡 HSA 更新 GCP 检查等临床合规指南,FDA 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发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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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药政每周概要:新加坡 HSA 更新 GCP 检查等临床合规指南,FDA 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发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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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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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临床与临床研究】

1.2,【HSA】GCP 合规检查框架指南

【药物警戒】

12.31,【FDA】MAPP 6700.9 Rev.2 基于 FDA 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新安全信息或潜在严重风险信号的发布规定

【生产质量】

本周 483和警告信

【非临床与临床研究】

1.2,【HSA】GCP 合规检查框架指南

该定稿指南由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发布,旨在阐述GCP合规检查框架的操作流程和要求。文件涵盖GCP检查的类型(常规、触发性和上市前申请检查)、检查对象(研究者站点和申办方)、检查目标(保护受试者权益、数据完整性及合规性)以及检查范围(包括站点检查的18个主要类别和申办方检查的15个主要类别)。

指南明确检查依据为试验方案、ICH E6(R3)GCP指南及相关法规,并详细描述检查流程(从通知、准备、实施到后续整改的20个工作日时限)。此外,文件新增远程/混合检查模式的操作规范,强调直接访问源记录的要求,并细化检查结果的分类标准(关键、主要和其他缺陷)及整改计划(CAPA)的提交时限(30个工作日)。

此外HSA还发布系列临床合规类指南,包括“电子知情同意书”,“弱势试验参与者的保障措施与知情同意要求”,“临床试验中试验用药品和辅助药品的标签”,“针对本地注册产品的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替代措施”和“试验用药品现场再包装”,会员可至“HSA监管动态”页面查阅

【药物警戒】

12.31,【FDA】MAPP 6700.9 Rev.2 基于 FDA 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新安全信息或潜在严重风险信号的发布规定

该定稿文件规定了FDA CDER和 CBER基于FDA不良事件报告系统(FAERS)识别的新安全信息或潜在严重风险信号的季度报告发布流程。

文件明确了从信号识别、内部审核、通知申请人到最终公开报告的完整程序,包括报告内容的标准(需基于FAERS数据且进入评估阶段)、通知申请人的时限(至少提前72小时)以及报告更新的机制(如监管行动后的信息补充)。

报告采用三栏表格形式,列明药品名称、风险描述及FDA采取的行动。文件还定义了关键术语(如“初始行动”),并附有季度报告模板和流程图以规范操作。

【生产质量】
本周 483和警告信
【FDA】483 希腊 Pharmathen International S.A.
【FDA】483 印度 Sun Pharmaceutical Medicare Ltd.
【FDA】警告信 印度 Palamur Biosciences Private Limited
【FDA】警告信 美国 Devalingam Mahalingam, M.D., Ph.D.
【FDA】警告信 美国 Private Label Skin Care, Inc.
【FDA】警告信 美国 Unipack LLC

识林会员可浏览“警告信库”和“483库”。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文件概要】

该文件规定了FDA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DER)和生物制品评价与研究中心(CBER)基于FDA不良事件报告系统(FAERS)识别的新安全信息或潜在严重风险信号的季度报告发布流程。文件明确了从信号识别、内部审核、通知申请人到最终公开报告的完整程序,包括报告内容的标准(需基于FAERS数据且进入评估阶段)、通知申请人的时限(至少提前72小时)以及报告更新的机制(如监管行动后的信息补充)。报告采用三栏表格形式,列明药品名称、风险描述及FDA采取的行动。文件还定义了关键术语(如“初始行动”),并附有季度报告模板和流程图以规范操作。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FDA监管的人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包括OTC专论药品)及生物制品(疫苗除外),涉及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企业包括持有NDA、BLA或ANDA的制药企业(大型药企、Biotech等),以及需应对FDA安全信号通知的跨国药企。地域范围限于美国。

【影响评估】

本文要求企业密切监控FAERS数据,并快速响应FDA的安全信号通知(如72小时预警期)。报告公开可能影响产品声誉或引发监管行动(如标签更新、REMS)。企业需加强药物警戒团队与注册、临床部门的协作,以应对潜在风险沟通和合规调整。

【实施建议】

  • PV(药物警戒):必读。需建立FAERS数据实时监测机制,确保信号识别与FDA流程同步;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启动内部评估。
  • 注册:必读。参与FDA通知的响应,协调跨部门行动(如标签修订申请)。
  • 临床:必读。协助评估安全信号对临床试验的影响,必要时调整方案。
  • QA:参与产品质量相关信号的调查,确保合规整改。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本文提出针对新加坡本地注册药品(包括治疗性产品和2类细胞、组织及基因治疗产品)在临床试验中试验用药品(IP)管理的替代措施。文件基于ICH E6(R3) GCP指南的“比例性”和“风险导向”原则,允许在确保产品完整性、符合试验方案及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采用与常规临床实践一致的简化管理流程。核心内容包括:在委托、监督、人员资质与培训方面,允许根据活动风险等级调整文档要求(如免除部分委托记录);在IP接收环节,若药品来自机构库存可豁免库存日志;在存储环节,若温度由中央系统监控可免除单独记录;在准备、分发及追溯环节,若无需依从性评估可简化日志;在销毁环节,可沿用机构药品废弃物处理流程。文件强调,上述简化措施不适用于书面管理指令、重新包装及标签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批准的临床试验(需持有CTC、CTA或CTN),且试验用药品为本地注册的治疗性产品或2类CTGT产品。适用企业包括在新加坡开展此类试验的药企、CRO及医疗机构,不区分企业规模或跨国属性。

【影响评估】

本文通过引入风险导向的灵活管理措施,显著降低临床试验中IP管理的行政负担,尤其对使用已上市药品的试验站点效率提升明显。企业需评估现有流程与替代措施的兼容性,确保简化操作不影响数据可靠性或受试者安全。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
    • 注册:需核查试验是否符合本地注册产品条件,更新SOP以纳入替代措施。
    • 临床运营:修订监查计划,重点核查站点对比例性措施的执行(如温度监控替代方案)。
    • QA:审核机构药房SOP与替代措施的衔接,确保风险控制等效性。
    • 药学/CMC:评估IP稳定性数据是否支持简化存储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指南由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发布,针对临床试验中电子知情同意书(e-consent)的实施提供规范性指导。文件基于ICH E6 (R3) GCP指南,明确了e-consent的监管要求、数据治理、伦理委员会(IRB)审批流程及HSA申报要求。e-consent系统需确保参与者信息理解、自愿性及数据完整性,支持电子签名并符合《电子交易法》(ETA)和《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指南详细说明了e-consent的文档化流程,包括远程签署、参与者身份验证、电子签名技术规范(如时间戳、防篡改链接),以及系统监控和隐私保护措施。此外,文件强调e-consent需与纸质流程并行,以适应不同参与者需求,并列举了实施中的潜在挑战(如数字鸿沟、系统兼容性)与解决方案。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新加坡监管的临床试验,涵盖治疗性产品、Ⅱ类细胞/组织/基因治疗产品(CTGTPs)及药品的临床试验。适用企业包括申办方(Sponsor)、研究者(Investigator)、CRO及CDMO,涉及创新药、生物制品等注册分类。指南不要求HSA预先批准e-consent系统,但需在临床试验申请中描述系统设计。

【影响评估】

本文推动临床试验数字化进程,要求企业升级系统以满足电子签名和数据安全标准,可能增加初期技术投入成本。同时,e-consent的标准化可提升知情同意效率,降低合规风险,尤其对跨国多中心试验具有协同优势。企业需平衡技术部署与参与者可及性,确保弱势群体不受数字鸿沟影响。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
    • 注册(Regulatory): 确保e-consent系统符合ETA和PDPA,提交临床申请时包含系统设计说明。
    • 临床运营(Clinical Ops): 制定远程签署流程,培训研究者使用e-consent系统,保留参与者培训记录。
    • QA/QC: 审核系统验证文件,确保审计追踪功能覆盖签名、时间戳及数据修改记录。
    • IT/数据管理: 实施数据加密和访问控制,禁用中央监控中的个人数据字段。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指南由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发布,旨在阐述GCP合规检查框架的操作流程和要求。文件涵盖GCP检查的类型(常规、触发性和上市前申请检查)、检查对象(研究者站点和申办方)、检查目标(保护受试者权益、数据完整性及合规性)以及检查范围(包括站点检查的18个主要类别和申办方检查的15个主要类别)。指南明确检查依据为试验方案、ICH E6(R3)GCP指南及相关法规,并详细描述检查流程(从通知、准备、实施到后续整改的20个工作日时限)。此外,文件新增远程/混合检查模式的操作规范,强调直接访问源记录的要求,并细化检查结果的分类标准(关键、主要和其他缺陷)及整改计划(CAPA)的提交时限(30个工作日)。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新加坡监管的临床试验,包括治疗产品、2类细胞/组织/基因治疗产品(CTGTPs)及药品的临床试验,涉及创新药、生物制品等注册分类。适用企业为在新加坡开展临床试验的申办方(包括本地及跨国药企、CRO/CDMO)及研究者站点。

【影响评估】

本文对在新加坡运营的申办方和研究者站点提出系统性合规要求,需调整流程以满足直接访问源记录、远程检查支持等新增条款。关键缺陷可能导致试验暂停或数据不被接受,需优先投入资源完善质量体系和监测机制。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
    • 注册:确保HSA提交文件符合检查范围要求,协调检查准备。
    • 临床运营:主导站点和申办方检查材料(ISF/TMF)整理,培训研究者应对访谈。
    • QA:监督CAPA计划执行,确保整改符合缺陷分类标准。
    • IT:配置远程检查所需的系统访问权限及安全共享平台。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指南由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发布,针对临床试验中试验用药品(IP)在研究者现场的再包装活动提供规范要求。文件明确再包装需遵循的核心原则包括:盲法与非盲法团队的严格职责分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关键要素(如产线清场、过程控制检查、标签核对)的适用性、书面操作指令的制定以及标签合规性(包括使用虚拟批号和有效期以保护盲法)。文件强调再包装过程需由两名非盲研究者现场人员执行并见证,确保记录完整性(如库存日志、温度监控、再包装表单),并建议对盲法与非盲法环节分别指派监查员。指南引用国际标准(ICH E6、PIC/S Annex 13)及新加坡本地法规,旨在保障受试者安全、产品可追溯性及试验数据可靠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新加坡开展临床试验的申办方及研究者现场,涉及需现场再包装的试验用药品(化学药、生物制品等),无论创新药或仿制药。主要针对需维持盲法的临床试验(如安慰剂或活性对照试验),适用于药企、CRO及研究机构。

【影响评估】

本文要求申办方修订现有IP管理流程,增加非盲团队培训、再包装标准化操作及双重记录体系,可能增加中小型机构合规成本。但对确保盲法完整性和监管检查通过率具有长期效益。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
    • 注册:需评估再包装流程对新加坡临床试验申请的合规性影响,更新申报材料中的IP管理章节。
    • 临床运营:修订试验方案和药房手册,明确非盲团队职责、再包装步骤及文件模板(参考HSA官网)。
    • QA:建立再包装现场的非GMP环境检查清单,重点监控标签核对与温度记录。
    • CRA(监查员):分派非盲与盲法监查员,定期审核再包装记录与盲法保护措施。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由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发布,旨在规范临床试验中试验用药品(Investigational Products, IP)和辅助药品(Auxiliary Products, AP)的标签要求。文件明确了标签的核心要素,包括产品标识、临床试验信息、使用说明、批号、有效期等,并区分了未注册产品和本地注册产品的不同标签要求。文件强调了标签需确保产品可追溯性、受试者安全及数据可靠性,同时允许在特定条件下省略部分标签要素(如通过电子系统替代),但需提交《标签要素省略理由表》并经HSA审核。此外,文件还涵盖了空间限制下的标签处理、重新标签的场景(如有效期延长或信息变更)及重新标签的操作流程,要求符合GMP原则并记录完整。附录提供了标签要素省略的示例场景及标准化表格。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新加坡进行的临床试验中使用的治疗产品(Therapeutic Products)、细胞/组织/基因治疗产品(CTGTPs)及药用产品(Medicinal Products),包括需临床试验授权(CTA)、通知(CTN)或证书(CTC)的试验,以及非HSA监管的临床研究(如观察性试验)。适用企业包括本地及跨国药企、CRO、CDMO及研究机构。

【影响评估】

本文对药企的标签设计、供应链管理和合规操作提出明确要求,可能增加标签制作和审核成本,但通过允许电子化替代部分标签要素减轻负担。未合规可能导致监管处罚或试验中断。多区域试验需注意与HSA要求的国际协调,避免重复工作。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
    • 注册(RA): 确保标签设计符合HSA要求,提交《标签要素省略理由表》。
    • QA/QC: 监督标签制作、重新标签流程及记录完整性,确保GMP合规。
    • 临床运营(Clinical Ops): 协调研究中心标签使用,培训人员处理标签变更或省略场景。
    • 供应链(Supply Chain): 管理标签在运输和储存中的合规性,跟踪有效期更新。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由新加坡卫生科学局(HSA)发布,针对无法提供个人同意的弱势临床试验参与者(包括未成年人、缺乏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及紧急情况下的参与者),规定了额外的保障措施与知情同意要求。文件整合了《心理健康能力法案》(MCA)及国际监管标准(如ICH E6(R3) GCP指南)的要求,明确了三类弱势群体的定义、法律代表的层级结构及同意流程。对于未成年人,需满足直接受益或群体受益条件,且风险与负担需最小化;对于缺乏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需由两名独立医生认证其无同意能力,并由法律代表按优先级顺序提供同意;紧急情况下,若无法及时获得同意,需经IRB批准并由两名专家书面认证试验必要性。文件还要求参与者在恢复同意能力后重新获得知情同意,并详细列明了支持性文件要求及流程图辅助实施。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新加坡监管的临床试验,涵盖治疗产品、2类细胞/组织/基因治疗产品(CTGTPs)及药品的临床试验(需CTA、CTN或CTC批准)。适用对象包括申办方、研究者、IRB及涉及弱势群体试验的CRO/CDMO,不区分企业规模或类型。

【影响评估】

本文显著增加了涉及弱势群体试验的合规复杂性,要求申办方调整试验设计、知情同意流程及文件管理。对紧急情况试验的影响尤为突出,需提前规划IRB沟通及专家认证流程,可能延长启动时间。未合规可能导致监管驳回或法律风险。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临床运营、注册、医学事务、伦理委员会(EC)
    • 临床运营:修订SOP以确保弱势群体筛选、同意流程及文件存档符合新规;培训研究者识别法律代表优先级。
    • 注册:更新CTA/CTN提交材料,新增弱势群体风险评估及保障措施说明。
    • 医学事务:协助制定紧急试验的专家认证计划,确保风险-受益评估符合“直接受益”定义。
    • EC:审查试验方案时重点关注弱势群体保护条款,要求提供法律代表确认流程及再同意计划。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临床(Clinical):必读,负责临床试验的规划、执行和监督,确保合规性。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必读,负责监管文件的准备和提交,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 质量保证(QA):必读,负责监督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

工作建议:

  • 临床:确保所有临床试验操作符合E6(R3)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SOPs。
  • 注册:在文件准备和提交过程中,特别关注E6(R3)中的变化和新增要求。
  • 质量保证:对临床试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进行审查,确保符合E6(R3)规定。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的临床试验,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1. 临床试验伦理要求:明确了临床试验必须遵循的伦理原则,强调保护受试者权益。
  2. 试验设计和实施:规定了临床试验设计和实施的具体要求,包括试验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3. 数据管理和记录:强调了临床试验中数据管理和记录的重要性,要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监查和稽查:新增了监查和稽查的详细要求,以提高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合规性。
  5. 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建立和维护一个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和效率。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取自“https://lib.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E5%9B%BD%E9%99%85%E8%8D%AF%E6%94%BF%E6%AF%8F%E5%91%A8%E6%A6%82%E8%A6%81%EF%BC%9A%E6%96%B0%E5%8A%A0%E5%9D%A1_HSA_%E6%9B%B4%E6%96%B0_GCP_%E6%A3%80%E6%9F%A5%E7%AD%89%E4%B8%B4%E5%BA%8A%E5%90%88%E8%A7%84%E6%8C%87%E5%8D%97%EF%BC%8CFDA_%E4%B8%8D%E8%89%AF%E4%BA%8B%E4%BB%B6%E6%8A%A5%E5%91%8A%E7%B3%BB%E7%BB%9F%E5%8F%91%E5%B8%83%E6%B5%81%E7%A8%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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