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换
查找内容:
替换为:
全部替换
插入链接
链接网址:
链接显示标题:
请选择网址类型
点我插入链接
插入文件
文件名称:
文件显示标题:
请选择文件类型
点我插入文件
插入公式
LaTeX 公式:
预览:
插入
发现错误 发表观点

原文内容

反馈意见

提交 正在提交..... 反馈历史

复制下面的地址分享给好友

确定 正在提交.....
train

你好,

关闭
提交 重做 重新开始 关闭
跳转
  • 新建同级
  • 新建子级
  • 删除
  • 重命名
选择收藏夹
新建收藏夹
公开

取消 确定

1. 基本信息
姓名:
企业:
职位:
联系方式:
邮箱:
2. 请在此填写您的问题,我们将优先安排答疑
提交

报名成功!
课程观看链接如下:
请添加课程助理微信,获得更多信息:
确认
确定
取消 确认

识林

  • 知识
  • 视频
  • 社区
  • 政策法规
    • 国内药监
    • FDA
    • EU
    • PIC/S
    • WHO
    • ICH
    • 英国MHRA
    • 日本PMDA
    • 加拿大HC
    • 澳大利亚TGA
    • 新加坡HSA
    • 瑞士Swissmedic
    • 韩国MFDS
    • 沙特阿拉伯SFDA
    • 巴西ANVISA
    • 新西兰NZ
    • 马来西亚NPRA
    • 泰国ThaiFDA
    • 马来西亚INVIMA
  • 研发注册
    • 概览
    • 监管动态
    • 研究专题
  • 生产质量
    • 概览
    • 监管动态
    • 各国GMP
    • 中国GMP
    • 中国GMP指南(第二版)
    • GMP对比
    • 检查缺陷
    • 研究专题
  • 主题词库
  • 帮助中心
  • 关于识林
    • 识林介绍
    • 识林FAQs
    • 功能介绍
    • 团队诊断
    • 联系我们
  • 30天免登录

    忘记密码?

国际药政每周概要:MHRA 发布2030战略规划,EMA 发布植物药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思考性文件、肾移植受者临床试验的概念性文件,FDA 启动罕见病框架倡议

首页 > 资讯 > 国际药政每周概要:MHRA 发布2030战略规划,EMA 发布植物药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思考性文件、肾移植受者临床试验的概念性文件,FDA 启动罕见病框架倡议

页面比对

出自识林

国际药政每周概要:MHRA 发布2030战略规划,EMA 发布植物药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思考性文件、肾移植受者临床试验的概念性文件,FDA 启动罕见病框架倡议
页面比对
笔记

2026-10-20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非临床与临床研究】

10.12,【EMA】发布关于制定遗传性视网膜变性治疗用医药产品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必要性的概念性文件

10.13,【EMA】发布药品开发中新方法学的认证:CHMP 资格认定意见药品开发中新方法学的认证

10.15,【EMA】发布植物药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思考性文件

10.16,【EMA】发布肾移植受者临床试验的概念性文件

【药学研究】

10.13,【EMA】更新附录1:N-亚硝胺的可接受摄入量

【生产质量】

10.14,【FDA】更新关于血液和成分血捐赠适用性、供者资格和原料血浆检疫期要求的合规政策

10.14,【FDA】修订关于血压和脉搏的供者资格要求 – 合规政策

检查报告

【药物警戒】

10.12,【EMA】发布药物警戒检查员工作组2025年年报

【监管政策】

10.14,【MHRA】发布2030战略规划

10.13,【EDQM】EPC批准成立关于3D打印药品的新工作组

10.14,【FDA】启动罕见病框架倡议,旨在开发一套全面、适配需求的罕见病药物研发框架

【非临床与临床研究】

10.12,【EMA】发布关于制定遗传性视网膜变性治疗用医药产品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必要性的概念性文件

征求截至2027年1月31日。

遗传性视网膜营养不良(inherited retinal dystrophies,IRD)是一组影响视网膜结构和功能的罕见病。近年来,对IRD遗传病因的认识不断深化,目前已发现340多个致病基因。这些疾病通常具有严重致残性,可导致重度视力损害乃至失明。除一种疾病外,其余IRD在欧盟均尚无获批的药物治疗。

IRD患者对高质量、安全且有效的新治疗方法存在迫切的未满足医疗需求。有必要为药物研发者提供指导,明确欧盟对于IRD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证据的监管要求,即研发者在欧盟提交上市许可申请时所需提供的证据,从而促进药物研发,满足上述未满足的医疗需求。

拟制定的欧盟IRD指导原则将针对上述IRD药物研发挑战,结合欧盟监管程序中积累的经验以及该领域的最新进展,明确欧盟对IRD药物临床开发的监管要求。

该指导原则还将引用现有欧盟监管指导文件,帮助研发者了解更广泛的监管要求,包括儿科研究计划、多区域临床试验及针对欧盟人群的分析,以及罕见病关键性数据的相关要求。

拟制定的指导原则将就以下议题作出说明、明确监管要求,或在适当情况下指引研发者参阅其他相关欧盟方法学指导文件:

  • 自然病史研究的作用;
  • 首次人体试验,包括儿科相关考量;
  • 剂量探索及探索性研究;
  • 关键性研究:
(1)研究人群相关考量;
(2)试验设计;
(3)对照的选择;
(4)盲法;
(5)期中分析;
(6)终点相关考量;
(7)分析方法与估计目标(estimands);
(8)儿科相关考量;
(9)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最低要求;
(10)对于先进治疗药物或生物制品,在适用情况下考虑免疫原性及脱落(shedding);
(11)向其他表型或基因变异人群外推。
  • 在仅能获得有限数据的情况下应考虑的事项,以及上市后数据收集。

10.13,【EMA】发布药品开发中新方法学的认证:CHMP 资格认定意见药品开发中新方法学的认证

EMA宣布提供一项自愿性程序,用于对可在药品全生命周期内生成支持监管决策数据的新方法(NAM)进行资格确认,即“新方法资格确认”(qualification of novel methodologies,QoNM)程序,旨在支持创新方法学的开发、评价和认可。

EMA将在明确的使用情境下评估每项方法学,即界定其具体用途和适用场景;拟申请资格确认的方法学应可在既定使用情境下适用于多个药品品种和多个研发主体,并能够支持药品上市许可前和上市许可后阶段的证据生成,涵盖质量、非临床及临床等领域。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将通过在EMA网站公布资格认定意见(即《CHMP 资格认定意见》),确认相关方法学在特定使用情境下是否具有监管可接受性。

此外,EMA同日还发布配套文件:《CHMP 资格认定建议信息概览》、《支持信》。其中,“信息概览”文件旨在在保护具体建议内容保密性的前提下,提高资格确认建议申请的信息透明度;“支持信”则面向尚需补充证据、但具有发展潜力的方法学,以促进进一步证据生成、数据共享和合作。

10.15,【EMA】发布植物药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思考性文件

征求截至2027年1月15日。自2024年11月起实施的《ICH M12: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指南》,其适用范围限于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且其内容总体上适用于小分子化学药物的研发。该指南正式取代EMA《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指南》,但对部分议题的覆盖程度不及后者,例如,对包括传统草药药品(THMP)在内的草药药品(HMP)药物相互作用潜力的研究建议。总体而言,ICH M12阐述了药品药物相互作用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方法,其中有关一般药代动力学的内容亦被认为适用于草药药品和传统草药药品〔(T)HMP〕。

文件旨在就(T)HMP注册申请中如何研究和报告药物相互作用问题提出具体建议。阅读本文件时,应结合《指令2001/83/EC》以及欧盟相关指南文件,包括《申请人须知》(Notice to Applicants)。

鉴于(T)HMP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有必要就其具有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潜力如何进行评价提供指导。推荐采用的方法取决于草药药品申请所依据的监管路径,例如依据《指令2001/83/EC》第10a条提出的“公认用途”申请(WEU)、依据第16a条提出的“传统用途”申请(TU),或依据第8(3)条提出的完整申请;不同路径下可获得的数据和临床使用经验存在差异。

10.16,【EMA】发布肾移植受者临床试验的概念性文件

征求截至2027年1月31日。EMA拟在现行《实体器官移植免疫抑制剂临床研究指南》 Fileicon-pdf.png(CHMP/EWP/263148/06)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或增设肾移植附录。现行指南为涵盖心、肺、肝、肾移植的综合性文件;鉴于肾移植在推动相关领域创新中的作用,实体器官移植领域的新进展很可能首先在肾移植场景中出现。

本概念性文件旨在更新该综合性指南,并提出拟纳入指南的相关议题。本次更新主要针对成人肾移植受者;儿科人群的移植问题将作为各议题下的“特殊人群”内容予以讨论。其他实体器官移植不属于本次更新范围。

预计该指南更新/附录将对用于治疗肾移植受者的药品临床开发产生影响。其目标是整合监管机构目前对于此类药品临床开发方案设计的监管观点,并有望促进各监管机构在评价此类药品时形成共识。

肾移植面临的主要临床挑战包括移植物排斥、感染风险、免疫抑制治疗相关并发症、移植物失功,以及复杂的患者管理。尽管免疫抑制治疗不断进步,移植物排斥反应仍是关键挑战。排斥反应可分为超急性、急性和慢性排斥;慢性排斥仍是影响移植物长期存活和患者结局的重要问题。免疫抑制剂,特别是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CNI),可引起肾毒性,并增加感染和恶性肿瘤风险;临床上需谨慎平衡免疫抑制不足与过度免疫抑制的风险。移植物失功后重返透析同样带来临床挑战,包括发病率和死亡率升高、心血管事件和感染风险增加,以及在再次移植前为预防同种异体致敏而调整免疫抑制治疗的困难。

上述挑战反映出肾移植管理的复杂性,需要依据该领域的共识和指南进行审慎协调,以优化移植物存活和患者生活质量。

【药学研究】

10.13,【EMA】更新附录1:N-亚硝胺的可接受摄入量

EMA更新亚硝胺杂质可接受摄入量清单,对清单条目及部分既有条目的名称、结构式和备注作出调整。

【生产质量】

10.14,【FDA】更新关于血液和成分血捐赠适用性、供者资格和原料血浆检疫期要求的合规政策

指南涉及适用于采集全血和血液成分(包括原料血浆)的血液机构的若干要求。本指南说明:在何种情况下,如血液机构未遵守《联邦法规汇编》第21篇(21 CFR)中有关献血适用性、供者资格以及原料血浆隔离留置的部分要求,FDA拟不采取监管行动。所涉要求包括:21 CFR 630.30关于献血适用性的规定、21 CFR 630.10(c)(2)关于供者资格判定的规定,以及21 CFR 640.69(f)关于原料血浆隔离留置的规定。

该指南于2023年10月作为最终指南发布,将2022年5月发布的同名草案定稿,并取代2020年4月发布的《COVID-19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期间血液和血液制品的替代程序》。FDA本次仅更新指南第四部分,主要包括:

  • 对拟实施本指南所述安排的持证机构,不再要求就相关标准操作规程(SOP)变更提交“已实施变更”补充申请(Changes Being Effected supplement,CBE补充申请)。
  • 此类机构应改为按照21 CFR 601.12(d),在年度报告中报告为落实本合规政策而作出的SOP变更。
  • 除上述实施要求外,FDA未对指南作其他修改。

指南还允许血液机构将澄清供者答复,或补充判定供者资格和血液成分适用性所需遗漏信息的时限,由采集后24小时延长至72小时。此外,对于由有偿供者捐献、拟用于进一步生产注射用制品且已判定适合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原料血浆,在满足其他全部供者资格和献血适用性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其隔离留置期由60个日历日缩短至45个日历日后放行。

10.14,【FDA】修订关于血压和脉搏的供者资格要求 – 合规政策

指南适用于血液机构在采集用于输血或进一步生产的血液和血液成分(包括原料血浆)时,判定供者资格所适用的监管要求。

该指南曾于2024年7月以最终指南形式发布,将2022年5月同名草案定稿。FDA本次仅修订第五部分:要求持证机构按照21 CFR 601.12(d),在年度报告中报告其为落实本合规政策而对标准操作规程(SOP)作出的变更。此前,相关变更须提交“已实施变更”补充申请(CBE补充申请)。除上述内容外,本次未对指南作其他修改。

现行法规要求,供者在献血当日、采血前的收缩压不得高于180毫米汞柱或低于90毫米汞柱,舒张压不得高于100毫米汞柱或低于50毫米汞柱。对于血压超出上述范围的供者,只有责任医师亲自进行检查,并作出且记录“献血不会对供者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判断后,方可允许其献血。该项检查和判断不得委托他人实施。

检查报告

本周更新6份FDA警告信、1份欧盟缺陷信。

识林会员可浏览“警告信库”和“483库”。其他机构的检查报告可浏览“最近更新”的“检查缺陷”版块。

【药物警戒】

10.12,【EMA】发布药物警戒检查员工作组2025年年报

本文件为药物警戒检查员工作组(Pharmacovigilance Inspectors Working Group,PhV IWG)的第十六份年度报告。

在2025年开展的、由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所要求的人用药品药物警戒检查中,共记录了88项缺陷,其中包括0项严重缺陷、35项主要缺陷(占39.8%)和53项次要缺陷(占60.2%)(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在2025年开展的检查中,发现问题最集中的三个领域如下:

  • 不良反应的管理与报告;
  • 质量管理体系(QMS);
  • 计算机化系统。

在不良反应管理与报告领域,共发现22项缺陷。其中,7项被归类为主要缺陷,涉及质量控制流程、报告提交与随访流程、严重性、因果关系及预期性评估、医学审核与MedDRA编码,以及接收来自各渠道的个例安全性报告(ICSR)并在欧盟境内进行收集与汇总。

其余15项被归类为次要缺陷,主要涉及报告提交与随访流程,其余涉及文献筛查、质量控制流程、医学审核与MedDRA编码,以及接收来自所有来源的ICSR,并在欧盟境内的单一地点进行收集和汇总整理。

更多内容请见专题文章《EMA 发布药物警戒检查员工作组2025年年报》。

【监管政策】

10.14,【MHRA】发布2030战略规划

10月14日,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发布2030战略规划,提出在人工智能(AI)和个体化医疗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持续推进以患者为中心的监管,加快安全、有效的治疗惠及患者。

MHRA表示,到2030年,将进一步加强患者参与、数据互联和国际影响力,使英国成为安全、有效地开发、推出和使用新药及新技术的领先地区。

主要举措包括加强患者参与及真实世界数据利用,运用AI提升审评和安全监测能力,缩短科学咨询及1期临床试验审评时限,加快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监管决策,推动替代动物试验的新方法,完善罕见病治疗和AI医疗器械监管。同时,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与互信互认,减少重复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及国际影响力。

更多内容请见专题文章《MHRA 发布2030年战略规划:缩短审评时限,推进 AI 监管与国际合作》。

10.13,【EDQM】EPC批准成立关于3D打印药品的新工作组

欧洲药典委员会(EPC)在2026年6月举行的第185次会议上批准成立一个新工作组,专门研究如何以最适当的方式在《欧洲药典》(Ph. Eur.)中制定3D打印药品的质量标准。

3D打印技术在制药领域的发展势头日益增强,在个体化药品和创新剂型的生产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向分散式生产模式的转变,也使3D打印技术在药房中的应用不断拓展,尤其是在医院药房。随着这些新技术持续发展,亟需制定适当的质量标准,以支持其安全、有效地应用。

新成立的3D打印药品工作组(3DP WP)将评估药品3D打印技术与《欧洲药典》的关联及其潜在影响,确定哪些领域需要新增药典文本或修订现有文本,提出后续工作建议,并就《欧洲药典》如何涵盖3D打印技术向EPC提供策略建议。该工作组将与《欧洲药典》的其他专家组和工作组密切合作,确保在这一快速发展的领域协调开展相关工作。

10.14,【FDA】启动罕见病框架倡议,旨在开发一套全面、适配需求的罕见病药物研发框架

10月14日,FDA、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宣布启动“罕见病框架”倡议并发布配套“罕见病审评新框架”(白皮书),旨在重塑罕见病药物和生物制品的开发模式。根据最新发布的白皮书,该倡议将构建一套经优化、适合实际需要的框架,充分考虑不同疾病的具体特点、患者需求、产品类型,以及在小样本患者群体中可切实获得的证据,从而更好反映罕见病药物开发的现实。

该倡议由罕见病创新中心(Rare Disease Innovation Hub)牵头,联合局长办公室、CBER及CDER共同推进,并将于10月28日举行公开会议征求各方意见。

更多内容请见专题文章《FDA 启动罕见病框架倡议,拟系统整合监管灵活措施》。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Directive 2001/83/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also known as the Community code relating to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use, is a comprehensive regulatory framework that governs various aspects of medicinal products, including their definitions, scope, placement on the market, manufacture, importation, labelling, advertising, and pharmacovigilance, among other things. This directive has been amended several times to incorporate new regulations and to address evolving needs in the pharmaceutical sector.

Applicable Positions:

  • Regulatory Affairs (RA): Must stay updated on all changes to ensure regulatory compliance.
  • Quality Assurance (QA): Ensures that manufacturing and quality control processes adhere to the guidelines.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D): Needs to be aware of the definitions and classifications that may affect new drug development.
  • Clinical Research: Should be knowledgeable about the requirements for clinical trials and pharmacovigilance.
  •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 (MAH): Responsible for compliance with all aspects of the directive, including pharmacovigilance and product labelling.

Work Suggestions:

  • RA: Continuously monitor updates and amendments to Directive 2001/83/EC to ensure timely implementation of changes.
  • QA: Develop and maintain quality systems that are aligned with the directive's requirements for GMP and GDP.
  • R&D: Design research projects with awareness of the directive's classifications and definitions to facilitate smooth regulatory pathways.
  • Clinical Research: Ensure that clinical trials are conducted and reporte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directive, focusing on safety and efficacy.
  • MAH: Maintain oversight of all activities related to the product's lifecycle, from development through to post-marketing surveillance.

Scope of the Directive:

  • Applies to all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use intended to be placed on the market within the European Union.
  • Covers chemical药品, biological制品, vaccines, radiopharmaceuticals, and advanced therapy medicinal products.
  • Includes regulations for both innovative drugs and generic medicines, as well as specific provisions for homeopathic and herbal medicinal products.

Key Points from the Directive:

  1. Definitions and Classifications: The directive provides a comprehensive list of definitions for terms such as medicinal product, active substance, excipient, and various categories of medicinal products, including advanced therapy medicinal products and homeopathic medicinal products.
  2.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No medicinal product can be placed on the market unless a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as been issu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with specific procedures for mutual recognition and decentralized procedures.
  3. Pharmacovigilance: A robust system for monitoring the safety of authorized medicinal products and detecting any changes to their risk-benefit balance is mandatory.
  4. Manufacture and Importation: Manufacturing of medicinal products is subject to authorization and must comply with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GMP).
  5. Labelling and Package Leaflet: Specific requirements ensure that all necessary information is provided to healthcare professionals and patients, including details of the product, its uses, dosage, and potential side effects.

Conclusion:
The directive sets out a stringent regulatory framework aimed at ensuring the quality, safety, and efficacy of medicinal products available in the EU. It is essential for all relevant stakeholders in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to be fully acquainted with its contents and to implement the necessary processes to comply with its requirements. Regular updates and revisions to the directive reflect the evolving nature of the pharmaceutical sector and the ongoing commitment to protect public health.

【文件概要】

该文件为欧洲药品管理局(EMA)非临床工作组(NcWP)制定的N-亚硝胺类杂质可接受摄入量(AIs)清单,涵盖化学结构、名称、IUPAC名称、CAS号、来源、CPCA分类及每日允许摄入量(ng/day)。清单基于致癌效力分类方法(CPCA)或结构-活性关系(SAR)/交叉参照法,针对单一N-亚硝胺杂质的药品制定限值,并区分不同致癌风险等级(CPCA 1-5类)。部分条目包含特殊说明,如基于细菌反向突变试验阴性结果或采用特定毒理学数据点(如TD50)推导限值。文件强调所列杂质可能源于原料药或其相关杂质,但非所有含该原料药的产品均存在风险,需结合具体风险评估。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欧盟范围内化学药、生物制品及含N-亚硝胺杂质风险的人用药品,涵盖创新药、仿制药及原料药。适用企业包括制药企业(大型药企、Biotech)、CRO/CDMO等。文件特别针对已识别或潜在含N-亚硝胺杂质的药品,需结合EMA问答指南进行风险评估。

【影响评估】

本文为药企提供明确的N-亚硝胺杂质控制标准,要求企业评估产品中该类杂质的风险并确保符合AIs限值。对高风险(CPCA 1-2类)杂质需优先控制,可能涉及工艺变更、分析方法优化或稳定性研究。未合规可能导致注册申请延迟或产品召回。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
    • QA/QC:更新质量控制策略,确保分析方法可检测AIs限值水平。
    • 注册:提交变更申请时需包含N-亚硝胺风险评估数据。
    • 研发/工艺开发:优化合成路线以减少杂质生成,评估辅料与包装材料的潜在影响。
    • CMC:修订稳定性协议,监测N-亚硝胺的长期稳定性趋势。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概念性文件由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下属免疫与炎症性疾病工作组(IIWP)拟定,旨在修订或增补2008年发布的《实体器官移植免疫抑制剂临床研究指南》(CHMP/EWP/263148/06)中关于肾移植的内容。文件指出,现行指南为涵盖心、肺、肝、肾等主要实体器官的通用性指导,鉴于肾移植领域在排斥反应病理生理机制(尤其是抗体和补体介导的损伤)、新型免疫抑制剂开发及个体化治疗策略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现有指南已无法充分反映当前科学认知和临床实践需求。文件识别出四个关键临床场景需补充详细指导:无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CNI)方案以改善长期移植物存活,涉及初始阶段无CNI治疗及延迟CNI撤除(一年后)的试验设计;高致敏受者的定义与分层标准,包括供体特异性抗体、计算群体反应性抗体、交叉配型状态及既往致敏暴露史等;移植物功能延迟恢复(DGF)的干预措施开发,重点针对缺血再灌注损伤的减轻策略;以及免疫耐受诱导疗法的临床试验设计挑战,包括患者选择策略和长期随访要求。文件同时提出修订指南将涵盖临床试验设计、患者选择标准、短期和长期疗效终点定义、生物标志物及替代终点应用,并纳入ICH E9(R1)关于估计目标与敏感性分析的考量。该概念文件自2026年10月16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7年1月31日。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欧盟境内开展肾移植受者免疫抑制剂或相关治疗药物临床试验的制药企业,包括大型药企、Biotech及CRO。涉及药品类型为化学药和生物制品,聚焦创新药的临床开发。本文为概念性文件,适用于成人肾移植受者,儿科人群仅在特殊人群章节下讨论,其他实体器官移植不在范围内。

【影响评估】
本文预示EMA将细化肾移植领域临床研究的技术要求,对计划在欧盟开展肾移植适应症药物研发的企业产生直接影响。企业需关注无CNI方案、高致敏患者、DGF及耐受诱导等特殊场景的试验设计标准,现有临床开发策略可能需调整以符合未来指南要求。建议企业尽早评估在研产品与上述四个重点领域的相关性。

【实施建议】

  • 注册事务(RA):必读。跟踪指南修订进程,评估对在研产品开发策略的影响,考虑在征求意见期内提交反馈意见。
  • 临床开发(Clinical):必读。对照四个重点临床场景,审视现有临床试验设计的适用性,特别是终点定义、患者分层及估计目标选择。
  • 医学事务(Medical Affairs):必读。了解肾移植领域最新监管动态,为研究者发起的研究提供学术支持。
  • 药物警戒(PV):建议阅读。关注长期随访中免疫抑制相关安全性信号的收集与评估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概念性文件由欧盟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神经科学工作组(CNSWP)拟定,旨在论证制定遗传性视网膜营养不良(IRD)治疗用医药产品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的必要性。文件指出,IRD是一组影响视网膜结构和功能的罕见疾病,已识别超过340个致病基因,临床表现与基因型高度重叠,现有分类系统多样,且除一种基因疗法外,欧盟尚无获批的药物治疗方案。文件分析了药物开发面临的核心挑战:疾病异质性强导致试验人群特征界定困难;单病种患者数量极少且疾病进展缓慢,自然病史研究和终点验证研究可行性受限;临床终点及替代终点的验证缺乏公认标准;侵入性给药途径影响盲法设计;双眼疾病的研究眼选择与双侧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估存在方法学难题。文件建议制定涵盖自然病史研究、首次人体试验、剂量探索、确证性试验、试验设计、对照选择、盲法、期中分析、终点选择、统计分析与估计目标、儿科考量、最低疗效安全性要求、免疫原性与脱落、外推原则、有限数据情形及上市后数据收集等议题的全面指导原则。文件计划于2027年第四季度前发布草案供公众咨询,起草过程将涉及CNSWP并与CHMP、CAT、SAWP、PDCO、PRAC、MWP等多个工作组协作。该指导原则的制定预期惠及药物开发者、学术研究者、患者及欧盟药品监管网络。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欧盟地区开展IRD治疗药物临床开发的制药企业,涵盖基因治疗、基因非依赖性(broad)治疗及光遗传学等新型治疗模式的创新药研发。涉及药品类型包括生物制品及先进治疗药品(ATMPs)。适用企业类别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及跨国药企,对CRO和CDMO的临床运营策略亦有参考价值。

【影响评估】
本文预示欧盟将出台专门针对IRD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填补该领域监管空白。现有IRD开发项目需关注未来指南对试验设计、终点选择和人群界定的潜在影响,早期开发策略可能需根据指南方向进行调整。已上市产品(如voretigene neparvovec)的上市后要求亦可能受指南影响。

【实施建议】

  • 注册事务:必读。跟踪指南草案发布进度,评估对在研IRD项目申报策略的影响,准备参与公众咨询期意见反馈。
  • 临床开发:必读。对照文件列出的议题清单,审视现有临床试验设计的合规性,重点关注自然病史研究设计、终点选择、儿科人群纳入及统计分析方法。
  • 医学事务:必读。关注IRD领域学术进展与监管动态的关联,为外部合作及研究者发起的研究提供支持。
  • 研发(非临床):建议阅读。了解临床阶段对转化研究的要求,特别是基因治疗产品的免疫原性和脱落数据需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临床研究员(CR):必读。应深入理解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指导原则,确保临床试验设计符合要求。
  • 药物安全专家(PV):必读。需关注药物相互作用对药物安全性的影响,并在药物警戒活动中考虑相关因素。
  • 注册专员(RA):必读。应熟悉指南内容,以确保注册文件中包含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相关信息。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由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适用于跨国药企和Biotech公司。

要点总结:

  1. 研究设计:明确了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的设计要求,强调了对研究方法和数据分析的严格标准。
  2. 数据解读:特别指出了对药物相互作用数据的解读,要求对可能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
  3. 风险管理:新增了对药物相互作用风险管理的指导,鼓励企业采取预防措施以降低风险。
  4. 监管沟通:规定了与监管机构沟通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结果的流程,强调了透明度和及时性。
  5. 临床实践:鼓励在临床实践中考虑药物相互作用,以优化患者治疗。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FDA关于血压和脉搏的供者资格要求

适用业务范围和企业类型:
本指南适用于收集血液和血液成分(血液机构)以用于输血或进一步制造使用的企业,包括源血浆。它涉及的药品类型为血液制品,监管市场为美国,企业类别包括血液机构和相关制造企业。

适用岗位:
这份文件将对血液机构的医疗监督人员、献血者筛选人员、以及负责合规的管理人员的工作带来变化。特别是那些负责评估献血者资格、监督献血过程和确保合规的岗位。因此,医疗监督人员、献血者筛选人员和合规管理人员应“必读”此文件。

文件要点总结:

  1. 引言:

    • 指南目的:确保血液供应的安全性和保护献血者健康。
    • 指南性质:非强制性,为FDA当前对特定主题的看法。
  2. 背景:

    • 2009年FDA咨询委员会讨论了献血前血压和脉搏测量的预测价值。
    • 2015年FDA发布了献血者资格规则,规定了血压和脉搏的限制。
  3. 讨论:

    • 指南回应了血液机构对血压和脉搏测量要求的反馈。
    • 强调了对血压和脉搏测量异常的献血者进行远程医疗评估的可行性。
  4. 合规政策:

    • 血压要求(21 CFR 630.10(f)(2)):
      • 对血压测量超出规定范围的献血者,FDA不打算对远程医疗咨询的合规性采取监管行动。
    • 脉搏要求(21 CFR 630.10(f)(4))和医疗监督(21 CFR 630.5(b)(1)(i)(B)和21 CFR 630.5(c)(1)(i)(A)(2)):
      • 对脉搏低于50次/分钟的健康运动员献血者,FDA不打算对医疗监督的合规性采取监管行动,前提是血液机构有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SOPs)。
      • 对脉搏不规则的献血者,同样适用上述政策,但需定义医疗标准。
  5. 实施:

    • 血液机构在实施指南中的变化时,需按照21 CFR 601.12(c)(5)报告为“正在实施的变化”(CBE)补充文件。
  6. 参考文献:

    • 提供了相关法规和咨询委员会会议记录的链接。

通过这份指南,FDA提供了对血液机构在评估献血者资格时血压和脉搏测量要求的灵活性,同时确保献血者的健康和血液供应的安全性。

【文件概要】

欧洲药典第13版(Ph. Eur. 13th Edition)对药品质量标准体系进行了全面更新,涵盖通则、分析方法、生物测试、容器材料及疫苗等专题。核心修订包括:新增2项通则(2.5.43重组治疗性单抗的分子排阻色谱法、2.9.54吸入和鼻用制剂递送剂量均一性测试),修订12项通则(如2.6.14细菌内毒素测试新增重组因子C荧光终点法、2.9.19亚可见微粒检测方法统一为PDG协调文本),删除1项通则(2.6.32重组因子C内毒素测试)。药典更新周期调整为年度分3期发布,新增或修订标准草案通过Pharmeuropa平台公开征求意见后收录于增补本。本次增补本13.1包含4项新通则、12项修订通则及3项勘误通则,涉及稳定性研究、元素杂质控制、基因治疗产品等关键技术领域。分析方法优化方面,HPTLC技术扩展至草药产品定量分析(2.8.25),SEC/UHPLC方法(2.5.43)为单抗质量控制提供标准化流程。疫苗章节引入体外替代方法(如破伤风疫苗毒素检测的BINACLE法),体现动物福利原则。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欧洲市场上市的化学药、生物制品(含单抗、疫苗、基因治疗产品)、草药及辅料的生产与质量控制。适用企业包括欧盟境内制药企业、跨国药企、CDMO及CRO机构。监管机构为EDQM(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部分通则(如2.6.14)与USP、JP实现双边或PDG多边协调。

【影响评估】

本文要求企业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需重点评估以下影响:1)分析方法变更(如单抗SEC检测、HPTLC定量应用)可能需重新验证;2)细菌内毒素检测新增rFC方法需评估替代可行性;3)破伤风疫苗等体外检测方法需工艺特异性验证;4)容器材料提取元素测试(2.4.35)扩展元素清单可能增加供应链审计负担。未及时合规可能导致EDMF或CEP证书更新延迟。

【实施建议】

必读岗位及建议:

  • QC:优先验证2.5.43(单抗SEC)、2.9.54(吸入剂剂量均一性)及修订的2.6.14(内毒素检测);
  • 注册:跟踪PDG协调文本(如2.9.19)在各国药典的生效差异,更新注册文件;
  • 研发:基因治疗产品(5.34/5.36)新增rFC方法要求,需在临床前研究中纳入方法对比数据;
  • 供应链:审核塑料容器供应商是否符合2.4.35修订后的元素控制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负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监督,建议定期审查和更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议参与设备和工艺管理的持续改进。
  • 研发:在产品设计和开发阶段考虑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议与QA紧密合作以确保合规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涉及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的企业,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不同规模的企业,如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由相关药品监管机构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 质量管理体系概述:明确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发展、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强调了高层管理者在质量方针、目标和计划制定中的关键作用。
  • 产品质量实现要素:涵盖了机构与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工艺管理等关键要素,特别指出了人员培训和设备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性。
  • 质量保证要素:包括变更管理、偏差管理、产品质量回顾、投诉和召回管理,强调了CAPA系统在持续改进中的作用。
  • 质量风险管理:介绍了质量风险管理的职责、模式图、流程和步骤,以及在企业和管理机构中的应用。
  • 质量管理系统文件:规定了文件体系结构、生命周期和种类,强调了文件管理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中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取自“https://lib.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E5%9B%BD%E9%99%85%E8%8D%AF%E6%94%BF%E6%AF%8F%E5%91%A8%E6%A6%82%E8%A6%81%EF%BC%9AMHRA_%E5%8F%91%E5%B8%832030%E6%88%98%E7%95%A5%E8%A7%84%E5%88%92%EF%BC%8CEMA_%E5%8F%91%E5%B8%83%E6%A4%8D%E7%89%A9%E8%8D%AF%E8%8D%AF%E7%89%A9%E7%9B%B8%E4%BA%92%E4%BD%9C%E7%94%A8%E7%A0%94%E7%A9%B6%E7%9A%84%E6%80%9D%E8%80%83%E6%80%A7%E6%96%87%E4%BB%B6%E3%80%81%E8%82%BE%E7%A7%BB%E6%A4%8D%E5%8F%97%E8%80%85%E4%B8%B4%E5%BA%8A%E8%AF%95%E9%AA%8C%E7%9A%84%E6%A6%82%E5%BF%B5%E6%80%A7%E6%96%87%E4%BB%B6%EF%BC%8CFDA_%E5%90%AF%E5%8A%A8%E7%BD%95%E8%A7%81%E7%97%85%E6%A1%86%E6%9E%B6%E5%80%A1%E8%AE%AE”
上一页: 外媒看《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
下一页: EMA_拟引入“监管沙盒”机制,为无法按现行规则开发的创新产品探索监管路径
相关内容
热点新闻
  • 267份警告信分析:FDA 为何认...
  • 国际药政每周概要:FDA 发布1...
  • IPEM 课程 欧盟专家结合无菌...
  • 【周末杂谈】FDA 可以用注册...
  • 外媒看《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

 反馈意见

Copyright ©2011-2026 shilin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识林网站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18650号-2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078号
请登录APP查看
打开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