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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GMP 问答新增外包活动相关问答:多方分包合同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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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识林

欧盟 GMP 问答新增外包活动相关问答:多方分包合同链的原则
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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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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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GMP 问答近日新增了在外包活动方面的一个问答,涉及对于认证前批次多方分包的合同要求。

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和负责质量受权人(QP)认证的进口许可(MIA)持有人是否需要与参与认证前的批次生产、进口、检测和贮存各个阶段的场地之间直接签署协议?

欧盟 GMP 第 7 章外包活动章节要求合同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必须建立书面合同。当上市许可持有人与生产企业不同时,必须考虑第 7 章中的原则签订适当的协议。委托方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必须清楚描述对每批产品进行放行认证的质量受权人履行其全部职责的方式。

问答中指出,MAH 和负责产品 QP 认证的 MIA 持有人之间应签订直接书面合同。同样,负责 QP 认证的 MIA 持有人与参与认证前批次生产、进口、检测和贮存各个阶段的工厂(以下简称合同制造商)之间也应签订直接书面合同。多方之间也可以签订直接书面合同,例如 MAH 和负责产品 QP 认证的 MIA 持有人以及合同生产商或生产/供应链中包含的任何其他实体,前提是各方的相关活动和责任有明确的定义。

问答给出了可以代替直接书面合同而被接受的“合同链”应遵守的原则:

1. 应确保 MAH、负责 QP 认证的 MIA 持有人和合同制造商之间通过“合同链”进行稳健、及时的沟通。
2. 负责 QP 认证的 MIA 持有人应有权访问“合约链”中的所有合约。合同制造商应有权访问“合同链”中与其所执行的活动和相关责任相关的合同。根据欧盟 GMP 第 4 章,所有这些合同均应被视为药品质量体系的一部分。
3. 负责 QP 认证的 MIA 持有人应在对其适用性和功能进行书面评估后,以书面形式接受“合同链”中采取的约定。
进行评估时应确保“合同链”充分满足 EU GMP 第 7 章:7.14-7.17 中提到的要求。评估中应考虑具体设置和相关产品及其通过“合同链”的可追溯性,并纳入合同范围。
4. 负责 QP 认证的 MIA 持有人应确保,如果“合约链”中的任何合约发生变更,则在相应合约变更之前,将此类变更通知负责 QP 放行的 MIA 持有人并由其接受 。这种接受可以通过使用例如变更控制系统进行记录。
5. 负责 QP 认证的 MIA 持有人应确保“合同链”体系中的所有各方均按照欧盟 GMP 第 7 章和附件 16 中提到的要求进行审计和评估。
6. “合同链”体系中的所有各方应反映在 EU GMP 附件 16: 1.7.2 中提到的供应链图中。
7. “合同链”体系中的所有合同都将作为产品质量回顾 (PQR) 流程的一部分进行审核。
8. 执行 QP 放行的 MIA 持有人应拥有足够数量的具有必要资格和实践经验(根据 EU-GMP 第 2 章:2.1)的人员,以审查和评估与外包活动相关的记录和结果(根据 EU-GMP 第 7 章:7.8)。无论涉及的各方数量有多少,MIA 持有人仍承担此责任(参见 EU-GMP 第 7 章:7.11)。
9. 应通过“合同链”确保持有 MIA 场地。在整个保留期内与生产活动相关的记录的完整性。文件归档可能在异地进行,由 MIA 持有人负责。

无论使用何种合同体系,都必须确保每个实体的所有相关活动和责任均得到明确定义,并且合同设置符合各国立法的任何附加要求。

关于“合同链”设置的术语解释:一种体系,其中一方或多方(场地/公司)作为将各方链接在一起的合同链中的签字人。因此,该体系在合同提供者之间引入了一个或多个独立的法律实体,例如,负责 QP 认证的 MIA 持有人和作为受托方的合同制造商。事实上,相关的 GMP 活动是一级或多级分包的。

识林-椒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法规指南解读:

适用岗位必读:

  • 质量保证专员(QA)
  • 市场授权持有人(MAH)
  • 合格认证人(QP)
  • 生产和进口商
  • 研发人员(R&D)

工作建议:

  • QA:确保所有生产和检验流程符合GMP和MA要求。
  • MAH:承担药品的安全性、质量和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 QP:负责每批药品的合规性认证,确保符合GMP和MA。
  • 生产和进口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GMP,且有QP进行认证。
  • R&D:在药品开发阶段考虑GMP合规性。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欧盟(EU)持有市场授权(MA)或用于出口的人类或兽医用药品的认证和批放行。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原料药等,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由欧盟发布。

要点总结:

  1. QP认证责任: QP负责确保每批药品在符合成员国法律、GMP和MA要求下生产和检验。
  2. 批放行流程: 包括生产和检验的检查、QP的成品批认证、转至可销售库存或出口。
  3. 全球供应链: 修订反映了药品供应链全球化和新质量控制策略的引入。
  4. MA和GMP一致性: 任何药品批次的放行必须符合MA要求和GMP原则。
  5. 记录和文档: QP认证和批放行的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并随时可供监管机构检查。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QP(Qualified Person):应熟悉远程批认证的条件与技术要求,确保在执行远程批认证时符合GMP要求。
  • 生产部门:必须理解无菌药品生产、ATMP生产的特殊GMP要求,以及共享生产设施的交叉污染风险控制。
  • 质量保证部门(QA):需掌握GMP和GDP的问答内容,确保药品生产和分销的质量控制。
  • 注册部门:应了解活性物质注册要求,以及GMP证书、不符合声明和生产许可的相关信息。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人类和兽医药品,涵盖了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针对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由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遵循欧盟(EU)的GMP和GDP指南。

文件要点总结:

  1. 远程批认证/确认:更新了关于QP远程批认证的条件,包括技术要求和签名的最小要求。
  2. QP居住地要求:2023年7月新增内容,讨论了QP是否需要居住在授权站点所在的成员国。
  3. 无菌药品生产:强调了无菌药品生产的补充要求,包括对生产环境和过程的严格控制。
  4. ATMP生产:提供了针对先进疗法药品(ATMP)的GMP特定要求,包括生物来源起始物料的生产原则。
  5. 活性物质注册:详述了用于人类药品的人用活性物质的注册要求,包括制造商和进口商的义务。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负责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监督,建议定期审查和更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生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议参与设备和工艺管理的持续改进。
  • 研发:在产品设计和开发阶段考虑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议与QA紧密合作以确保合规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涉及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药品类型的企业,包括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不同规模的企业,如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由相关药品监管机构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 质量管理体系概述:明确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发展、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强调了高层管理者在质量方针、目标和计划制定中的关键作用。
  • 产品质量实现要素:涵盖了机构与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工艺管理等关键要素,特别指出了人员培训和设备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性。
  • 质量保证要素:包括变更管理、偏差管理、产品质量回顾、投诉和召回管理,强调了CAPA系统在持续改进中的作用。
  • 质量风险管理:介绍了质量风险管理的职责、模式图、流程和步骤,以及在企业和管理机构中的应用。
  • 质量管理系统文件:规定了文件体系结构、生命周期和种类,强调了文件管理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中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取自“https://lib.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E6%AC%A7%E7%9B%9F_GMP_%E9%97%AE%E7%AD%94%E6%96%B0%E5%A2%9E%E5%A4%96%E5%8C%85%E6%B4%BB%E5%8A%A8%E7%9B%B8%E5%85%B3%E9%97%AE%E7%AD%94%EF%BC%9A%E5%A4%9A%E6%96%B9%E5%88%86%E5%8C%85%E5%90%88%E5%90%8C%E9%93%BE%E7%9A%84%E5%8E%9F%E5%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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