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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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局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笔记 2014-02-26 CFDA 点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发布,“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总体来看本版指导原则发布更加重视硬件设施的投入,提出风险管理的理念,更加强调企业内审。 从缺陷项目设置及附录颁布情况来看,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强调体系建设,体现在以下方面: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强化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指导《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SP)现场检查工作,总局制定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现予印发。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本《指导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药品GSP检查评定标准和检查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的时限要求,加强管理,统筹规划,落实责任,严肃纪律,认真做好药品GSP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 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负责对各地药品GSP检查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在实施《指导原则》过程中,各地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的药品GSP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原文请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从事药品经营的企业,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药品类型,以及创新药、仿制药等注册分类。适用于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