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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分析儿科药物开发失败原因,剂量选择首当其冲
出自识林
FDA 分析儿科药物开发失败原因,剂量选择首当其冲
2025-11-26
FDA CDER部门在10月份发表综述文章《2015-2022年提交FDA的未成功儿科药物研发项目试验回顾》 ,系统梳理分析了2015至2022年间申报未获批准的儿科药物研发项目。文章指出,自2002年《儿童最佳药品法案》(BPCA )与2003年《儿科研究公平法案》(PREA )实施以来,儿科药物研发取得显著进展,儿科研究数量增加,药品说明书 中儿科用药 信息也更加丰富,但仍有部分药物未能成功获批儿科适应症 ,其中反映出的开发问题亟待梳理并解决。
研究聚焦于非肿瘤类儿科药物研发项目,共纳入211种药物,其中有32种(15%)未能获得儿科适应症批准。失败原因主要分为三类:仅未能证明有效性(18种,56%)、仅未能证明安全性(7种,22%),以及同时未能证明有效性和安全性(7种,22%)。从治疗领域来看,精神科药物(25%)和疼痛类药物(17%)的失败比例最高。
深入分析发现,剂量 选择不当是导致部分药物未能获批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盐酸西那卡塞、吡仑帕奈和盐酸羟考酮等8种药物均因剂量问题未能充分证明有效性或安全性。一项针对4至不足6岁儿童患者的儿科试验评估了盐酸哌甲酯缓释剂的效果,观察到较高的不良反应率,尤其是体重减轻。该试验采用灵活剂量滴定方案,最低剂量为10 mg。审评意见指出,与年长儿童相比,4至不足6岁儿童患者表现出更高的系统药物暴露量 ,这表明应评估更低剂量以在减少不良反应 的同时确保疗效。
此外,试验设计 问题如潜在混杂因素、终点选择不当、缺乏对照组 或样本量 过小等,也严重影响了试验结果的可解释性。例如,在一项关于对乙酰氨基酚静脉注射液 治疗儿科急性疼痛的试验中,由于基线疼痛水平受到预先使用阿片类药物 的干扰,导致难以准确评估药物的镇痛效果。部分药物的失败由多重因素共同导致,这些问题交织叠加,使得试验数据难以合理解释,进而影响对药物有效性与安全性的确认,最终导致适应症 申请失败。
尽管该研究主要关注非肿瘤药物,但研究人员提示其揭示的研究设计问题同样对肿瘤药物研发具有参考意义。
总体来看,与2012年之前的情况相比,当前儿科药物研发的失败率已有所下降,反映出该领域在试验设计和实施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随着儿科外推法的逐步推广,未来有望进一步降低失败率,减少不必要的儿科试验,从而提高整体研发效率。
识林-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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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岗位:
RA(注册):负责提交儿科研究评估,申请延期或豁免,以及处理标签变更。 QA(质量保证):确保儿科研究的执行和报告符合法规要求。 研发:在药物开发过程中考虑儿科适用性,参与儿科研究的设计和执行。 临床:负责实施儿科临床研究,收集和报告数据。 工作建议:
RA:及时提交儿科研究评估,申请必要的延期或豁免,并处理任何标签变更。 QA:监督儿科研究的执行,确保所有活动符合法规要求。 研发:在药物设计阶段考虑儿科剂量和配方,与RA紧密合作以满足法规要求。 临床:设计和执行儿科临床研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美国销售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包括新药和生物制品,以及上市后药品和生物制品。适用于所有在美国进行药品注册的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和CRO/CDMO。
要点总结:
儿科研究要求: 规定了新药和生物制品在提交上市申请时必须附带儿科研究评估,以评估药物在不同儿科亚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外推: 在成人和儿童疾病进程及药物效应足够相似的情况下,可从成人研究中外推儿科疗效。延期和豁免: 在特定情况下,FDA可以推迟或豁免某些儿科研究要求,但需提供合理理由和计划。标签变更: 儿科研究结果必须在药物标签中反映,包括任何豁免信息。信息公开: 所有儿科研究评估、延期、豁免和标签变更信息需公开,以提高透明度。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注册 :必读。需了解儿科药品市场独占权的延长条件,以及如何通过儿科研究满足监管要求。研发 :必读。在药物研发过程中,应考虑儿科适用性及相应的临床研究要求。临床 :必读。负责儿科临床研究的设计、执行和报告提交。市场 :必读。了解儿科药品的市场独占权对市场策略的影响。工作建议 :
注册 :确保所有儿科研究请求和市场独占权申请符合FDA的最新要求,并及时响应FDA的任何请求。研发 :在药物研发早期就考虑儿科人群的需求,规划包含儿科人群的临床研究。临床 :设计和执行符合FDA要求的儿科临床研究,并确保研究结果按时提交。市场 :利用儿科药品的市场独占权作为市场准入和推广的一部分,同时注意独占权的时间限制。适用范围 : 本文适用于所有在美国销售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发布机构为美国FDA,适用于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要点总结 :
儿科研究的市场独占权 :对于新药和已上市药品,如果完成儿科研究并被FDA接受,可以延长市场独占权期限。儿科研究的请求和执行 :FDA可以要求药品企业进行儿科研究,并规定完成研究的时间框架。儿科研究的报告和接受 :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对FDA的儿科研究请求作出回应,并在完成后提交研究报告。儿科药品的标签变更 :基于儿科研究结果,FDA可以要求变更药品标签,并有详细的流程规定。儿科信息的传播 :FDA需向公众传播儿科药品研究的信息,包括研究结果和标签变更。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