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0 月 1 日,美国 FDA 允许企业通过门户网站(CDER Direct NextGen Collaboration Portal)直接向 FDA 电子化提交受控函(CC,Controlled Correspondence ),并发布了包括如何注册使用门户网站的指导。这可能有助于加快向 FDA 提交受控函的速度,但是提交到 FDA 之后的问题更令业界关注。
受控函是仿制药厂商与美国 FDA 的沟通方式之一;美国 FDA 使用的专有名词。ANDA生产商或相关企业提交给FDA,咨询仿制药产品研发具体要素信息的函件。更多内容,请查阅“受控函”主题词。
仿制药界资深人士 Bob Pollock 在他的博客中详细说明了企业担心的一些问题,他称之为“CC 地狱”。仿制药使用者付费法案(GDUFA)规定的受控函目标是在 60 天内回复 90% 的受控函。但一个关键诀窍是必须在开始计时之前先让 FDA 接受你的受控函。这并不容易。
首先是格式和整洁问题。你可能会受到 FDA 一封非常友好的信函告诉你,你没有通过格式测试,需要将你的受控函修改为正确的格式。这导致延迟,而且大部分时间是提交者花的。但是,如果受控函请求问题的正文是明确的,为什么 FDA 就不能直接回答问题呢?
在这次延迟之后,你修改格式并重新提交了请求。但你有可能再次遭到拒绝,这里有一个例子,原因是受控函审查员无法在橙皮书中找到对受控函中所引用的 RLD 产品的 RLD 指定,即使该产品是之前被指定为 RLD 的较老的 NDA。FDA 首次更新橙皮书以包括所有 RLD 指定时,未能将该产品的 RLD 指定包含在内。所以,再次延迟是因为 FDA 审查员要么不承认受控函中引用的 RLD 产品是之前已获批的 NDA,要么他们没有查阅过去的记录。在致电 FDA 后,该指定得到了修复,但需要等待下一次橙皮书累积补充的发布,所以又导致了三十天的延迟。
那好,现在再次提交受控函。受控函审查员随后表示受控函是对一个具体产品的生物等效性(BE)要求寻求指导,他们会将问询请求提交到相应办公室(这是他们在受控函首次提交时就可以做到的)进行审查并发布 BE 指南。现在受控函在流程中已经处理了 60 天了,然而,经过仔细审查(很遗憾似乎受控函很难得到这样的待遇),受控函实际上是寻求对一个监管问题的确认,而不是要求 BE 指南。因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现在提交人只能坐等不知道多长时间能收到答案,而如果最初审查受控函的人真正了解其中的内容,那么在两分钟内就能确认问题并给出答案!
这是 Pollock 先生举出的一个生动的例子,他表示还从其他同行那里听到过类似的情形。“经过多轮受控函提交仅仅是希望获得一个针对简单的澄清问题的相对容易的答案。这就像是询问一个 FDA 指南文件中不太清楚的问题,而得到的回复是让你回去看你已经表示并不理解的指南。”转了一圈又把问题踢回给了你,“而且最糟糕的是回复了一个文不对题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