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主动将483挂网,要么是索要的人多,要么是FDA刻意这样做(Frequently Requested or Proactively Posted)。类比一下,涉及严重合规问题的警告信都是FDA主动挂网的,其目的不仅是警告涉事企业,也是警告全行业。以此类推,FDA对此483所列出的缺陷项及公司的回复(这都是几个月前的事了),恐怕是认为问题严重的。
初看上去,这项缺陷似乎难以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笔者甚至觉得难道法规会要求得这么细吗?查了一下FDA的GMP,还真是这么写的“… 包括热和冷水,including hot and cold water”。笔者进一步咨询了一位曾多年负责FDA GMP的人士,他说“约20年前,在研究制定基于风险的21世纪GMP时,曾考虑过删掉这一条,但最终还是决定保留。近年来,大家觉得这条适用于第三世界国家”。一语道中,原来这最后一项缺陷不那么简单。
众所周知,患者吃的每一片药,被注射的每一针药,其质量都是没有被检测的,因为尚无规模取样、低成本、高效率的非破坏性检测方法。所以,药品质量的保障要靠生产过程的GMP合规来监管。企业是否提供了足够的人财物和体系来确保合规的常态化,这就是质量管理成熟度(quality management maturity, QMM)。 由此可见,FDA对药品质量的监管是相当间接的,是看企业是否有一个值得信赖的管理层和管理体系(management for quality),而不是单纯的质量管理(quality management)。后者是技术问题,前者的性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