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待因能否在某些具体基因型儿童中使用?FDA 公开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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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待因能否在某些具体基因型儿童中使用?FDA 公开征询意见
笔记 2020-07-02 目前的禁忌症可能导致 12 岁以下复发性急性疼痛的儿童使用阿片类镇痛药的机会减少。 美国 FDA 正在向公众征询意见:12 岁以下儿童如果已被证明不具有可能将可待因药物代谢到潜在毒性水平的遗传基因,是否可以允许这些儿童接受含可待因的止痛药。 目前,含有可待因的产品被禁止在 12 岁以下儿童中使用。可待因是一种在成人中可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的阿片类药物,可通过肝脏的 CYP2D6 途径部分代谢成吗啡。然而,可待因的 CYP2D6 代谢途径个体差异很大。那些代谢不良的人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镇痛效果,而所谓的“超快速代谢者”可能会因服用可待因后血清吗啡水平迅速升高而遭受与阿片类药物相关的毒性。 征询意见的请求是由临床药理学家和药物遗传学家提交的一份公民请愿引发的,他们要求修订当前针对 12 岁以下人群使用含可待因产品的禁忌症,以允许在已知正常或中间 CYP2D6 代谢者中使用这些产品。 请愿者指出,含可待因和对乙酰氨基酚的制剂在《管制药物法案》中被列为第 III 类“产生中等或较低的生理和/或心理依赖”,可通过电话处方。而其它适合于该年龄组患者治疗疼痛的阿片类镇痛药物都是 II 类管制药物,无法通过电话处方。FDA 指出,“请愿者建议,目前的禁忌症可能导致 12 岁以下复发性急性疼痛的儿童使用阿片类镇痛药的机会减少,这可能导致更多的急诊就诊。” 当前的禁忌症是根据 2013 年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的决定确立的,当时 EMA 确定 12 岁以下的人群不应使用可待因,并且对于 18 岁以下的儿童以及已知是超快代谢者的哺乳期女性中也应避免将可待因用于扁桃体切除术和/或腺样体切除术。 在 2015 年 FDA 肺部和过敏性药物以及药物安全和风险管理咨询委员会联系会议之后,FDA 发布了安全性标签变更通知书,建议接受可待因的儿童以及母亲接受可待因的母乳喂养婴儿可能会发生危及生命的呼吸抑制风险。通知书中包含了 12 岁以下儿童使用可待因的禁忌症,以及对 12 至 18 岁有呼吸抑制危险因素的儿童的警告。2017 年 8 月,FDA 批准了制药商针对通知书而提交的补充申请以及更新的标签。2018 年 1 月,FDA 修订标签,移除含可待因或氢可酮咳嗽感冒产品在 18 岁以下患者中使用的任何适应症。【美国可待因或氢可酮咳嗽糖浆不再有儿科标签 2018/01/14】2018 年 9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含可待因类感冒药说明书,添加“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的内容。 在 FDA 看来,如果采用请愿者提议的标签,则确定 CYP2D6 基因型/表型对于安全有效地使用可待因药品至关重要。FDA 知道有几种可用的 CYP2D6 基因型测试,每种测试都评估 CYP2D6 的不同等位基因,并且可能不能统一评估基因拷贝数。FDA 还意识到,这些测试在确定基因型组合范围方面表现出不同的性能。例如,在大多数 CYP2D6 测试中,野生型(称为“*1”)通常是默认结果,即,未检测到变异,因此将等位基因指定为野生型(*1)。FDA担心,如果一项测试没有检测罕见基因型变异的能力,那么具有这些罕见变异的患者将被认为是野生型,并且可能会为这些患者给出错误的基因型结果。 在向公众征询意见和评论时,FDA 还请各方对更为广泛的相关主题发表评论,包括:
作者:识林-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