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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研究称:美国抗癌药价格过高,建议按适应症设定药价
出自识林
德国研究称:美国抗癌药价格过高,建议按适应症设定药价
2023-09-01
根据两名德国肿瘤学家最近发表的研究表明,美国政策制定者和支付方应考虑基于适应症 的定价,以降低美国较高的抗癌药成本。
研究建议未来应考虑按适应症设定价格和报销范围,以体现每个适应症的创新价值,同时监管部门也应推动以价值和证据为基础的付费政策,激励开发真正提高患者生存的新药。
这篇研究论文[1]于上个月发表,研究了批准用于多种适应症的抗癌药在美国的定价情况。作者在分析了 FDA 批准的 145 种抗癌药(总共 373 种适应症)后写道:“在美国是买不起新的抗癌药的”。抗癌药平均每月花费 24,000 美元,每月中位价格为 16,000 美元。其中 95% 以上的药物每月费用超过 10,000 美元。
研究的主要作者 Daniel Michaeli 表示,在美国,制药公司的目标是为药物的第一个适应症争取尽可能高的价格,然后在随后的批准中“转移”价格溢价。
他表示,“问题是,如果只有一个价格,但在不同的适应症上都有价值,那么价格就不会反映在这些适应症中。”
特定适应症定价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包括特定于间接适应症的价格和差别折扣,一些欧洲国家已经开始实施。例如,法国和瑞士采用基于适应症的定价。
研究中写道,“我们假设,在美国,药品价格目前与 FDA 批准的最初适应症挂钩,因此不能充分反映补充适应症 所提供的价值、未竟医疗需求和创新。”
Michaeli 表示,预计如果一种药物更有效,那么成本应该更高,而如果一个药只显示出边际效益,那么其价格应该更便宜。
他表示,“我们的数据表明情况并非如此”,他指出研究中的数据表明,原始适应症的药物价格“与总生存期 和无进展生存期 的改善相关性较弱。”也就是说,如果基于适应症的定价等新定价政策生效,制药商可能会犹豫是否为美国市场同等水平的研发工作提供资金。
Michaeli 表示,“医药政策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增加创新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的好处与破坏制药公司研发投资的潜在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1] Michaeli, D. T., & Michaeli, T. (2023). Cancer Drug Prices in the United States: Efficacy, Innovation, Clinical Trial Evidence, and Epidemiology. Value in Health.
识林-蓝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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