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 112 页的报告是应美国 FDA 全球政策与战略办公室的要求而编写的,呼吁监管机构(尤其是来自高收入国家的监管机构)增加未经编辑的信息共享和透明度,以减少信息冗余。
今年夏天,FDA 和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全面实施了互认协议(MRA),以允许相互依赖彼此的制药设施 GMP 检查。【欧美检查互认协议完全实施,下一步或扩大共享信息范围 2019/07/13】FDA 还与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之间就某些肿瘤药的批准建立了关系,即 Orbis 计划,加快审评流程,实现不同国家同步批准癌症用药申请。该合作计划于上周宣布了第二项行动,批准了阿斯利康的抗癌药 Calquence(acalabrutinib)。并且该计划可能扩大范围纳入新加坡和瑞士两个监管机构。
NASEM 报告进一步解释了 14 个涉及全球药品监管机构的互认协议,包括加拿大和瑞士,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和加拿大,欧盟和以色列以及欧盟和日本之间的互认。委员会呼吁政策制定者扩大此类互认协议的范围和实质,包括 FDA 与 EMA 之间的协议,以超越 GMP 检查,将与临床质量管理规范(GCP)、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GLP)和药物警戒管理规范有关的事项涵盖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