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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美国参照药 PK 桥接,FDA 进一步简化生物类似药研发
出自识林
豁免美国参照药 PK 桥接,FDA 进一步简化生物类似药研发
2026-03-11
3月9日,FDA发布一份问答形式指南草案,再次采取行动简化生物类似药研发程序。此次调整的核心在于,不再强制要求比较拟申报生物类似药、美国参照药以及外国参照药的三组药代动力学(PK)桥接研究。
申办者可改为提交科学论证,说明使用外国参照药的临床比对数据何以支持与美国参照药的生物相似性(biosimilarity)。FDA在指南草案中列举三个适用情形:
- 第一,拟申报生物类似药产品、美国参照药以及外国参照药均属于“高度纯化的治疗性蛋白”。这些蛋白质能够利用当前分析技术,以高度专属性和灵敏度进行结构和功能表征。
- 第二,申办者提交信息表明,与外国参照药相比,美国参照药在非活性成分(inactive ingredients)的定量和/或定性组成上,要么完全相同,要么仅存在微小差异,并且这些差异预计不会影响产品临床性能。
- 第三,对于在比较分析评估中识别出的外国参照药与美国参照药之间的产品质量属性差异,申办者应能够提供充分科学理由,证明这些差异不会影响拟申报生物类似药与美国参照药具有生物相似性的结论。
FDA在其新闻稿中强调,这份指南草案移除了“先前建议的,至少进行一项直接将拟申报生物类似药与美国参照药进行对比的临床PK研究,以支持生物相似性论证”的要求。这将简化不必要的临床PK试验,“可以为生物类似药开发者节省高达50%的PK研究成本,约合2000万美元,并有助于降低药品费用”。
FDA此前已在这一问题上逐步放开,例如在2019年可互换性指南中,就允许在开发生物类似药时通过桥接研究来使用国外参照药,以支持可互换性认定。本次新指南草案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和简化。
指南草案转而强调对美国参照药的全面分析。FDA指出,用于证明拟申报生物类似药与美国参照药高度相似的可接受标准,必须源自于申办者对美国参照药本身进行分析所得的数据。
此外,部分企业曾希望FDA允许将美国参照药数据与国外参照药数据进行合并,以此设定可接受标准,或以此作为基础对拟申报生物类似药进行比较分析评估。FDA此次重申立场,不接受这种合并操作。
2025年,FDA新领导层刚上任就致力于推动简化生物类似药的监管路径。读者可阅读识林综述文章,更全面了解2025-2026年全球生物类似药监管改革动态。
识林-实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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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概要】
该指南修订并整合了此前关于生物类似药开发的问答文件,聚焦于《生物制品价格竞争与创新法案》(BPCI Act)第351(k)条下的简化许可路径。文件通过问答形式阐明FDA对生物类似药和可互换产品开发中关键问题的立场,包括使用非美国许可对照产品的临床数据支持生物相似性论证的条件、保留临床研究储备样本的要求、注射剂型生物类似药与参照产品“相同强度”的证明方法,以及在美国境内使用非美国许可对照产品进行临床研究时的IND申请要求。指南强调,使用非美国许可对照数据需提供科学依据证明其与美国参照产品的可比性,包括分析数据、生产工艺和监管标准的相似性;同时规范了储备样本的留存期限(至少5年)和数量(通常不少于10个剂量单位或200mg/10mL)。对于注射剂型生物类似药,需通过相同总含量和浓度证明“相同强度”,而冻干制剂需额外证明复溶后浓度的一致性。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开发生物类似药或可互换产品的企业,涵盖治疗性蛋白等生物制品,主要针对拟在美国提交351(k)申请的申办方。发布机构为美国FDA(CDER和CBER),涉及跨国药企、生物技术公司及CRO/CDMO等。 【影响评估】
本文细化了对非美国许可对照产品的使用要求,可能增加生物类似药开发企业的数据生成和论证成本,但通过明确科学标准提升了监管透明度。对依赖国际多中心试验的企业,需调整临床设计和分析策略以确保数据可接受性。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需提前与FDA沟通非美国对照产品的使用计划,确保分析数据覆盖临床批次与参照产品的直接比较。
- 临床:必读。设计PK/PD研究时,需按指南要求保留储备样本,并明确区分美国参照产品与非美国对照产品在方案中的表述。
- CMC:必读。提供非美国对照产品的CMC豁免申请时,需包含生产工艺、监管批准及运输条件的详细信息。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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