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发布两则PET药品指南
出自识林
FDA发布两则PET药品指南
笔记 2012-12-08 FDA FDA2009年12月10日发布的PET cGMP指南中要求所有PET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2011年12月12日之前递交申请。直到2012年6月12日之前,FDA默认所有的设施符合FDA要求,因此对未在2011年12月12日之前递交NDA申请的生产临床所用药品的PET生产商未采取强制措施。但2012年6月之后,不再区别对待。如果部分PET药品已经递交NDA或ANDA申请,FDA不反对在审评阶段这些药品的临床使用。但2015年12月12日之后,所有的PET药品必须按照批准的NDA或ANDA,或者有效的IND操作。 ![]() FDA于近日发布的两则PET药品指南为PET药品临床研究新药申请(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 for Positron Emission Tomoggraph (PET) Drugs)和FDA PET药品监管问答(FDA Oversight of PET Drug Products Questions and Answers)。 FDA在前一份指南中对何时PET药品不需要IND,如何递交临床研究申请或需递交哪些信息,如何递交特殊使用申请(Expended Access),如何递交IND药品收费申请等进行详细描述。在后一份指南中通过问答方式提供几乎涵盖所有PET药品的监管过程,例如申请递交、审评、cGMP合规,检查,场地注册和药品列表以及用户付费。 PET药品定义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