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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提醒制药商注意药品中的苯污染风险
出自识林
2021-12-28
美国 FDA 正在评估某些药物中苯污染的根本原因,并提醒制药商注意来自药物成分和其它潜在风险因素的苯污染。
苯是一种已知的人类致癌物,会导致白血病和其它血液疾病。由于苯污染,已召回 了某些手消毒液和气雾剂药品。这种污染可能与非活性成分有关,例如卡波姆(增稠剂)、异丁烷(喷雾推进剂)或其它由碳氢化合物制成的药物成分。
FDA 提醒制药商需要建立科学合理且适当的质量标准 和检测程序,以确保药物成分(活性和非活性成分)和成品制剂符合适当的质量标准,包括在放行前对原材料和成品批次进行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有关鉴别、规格、质量和纯度的适当质量标准。
FDA 指出,满足上述要求的一种方法是使用风险评估等工具来确定自己具有适当的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控制措施 ,以确保药物不受污染 。FDA 已于制药商讨论执行风险评估,来评估药品和成分中可能存在的苯。尤其是,FDA 还与制药商讨论了需要特别关注碳氢化合物成分或用苯或其它碳氢化合物生产的成分。
制药商应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苯
制药商不应在药物生产过程中使用苯。ICH Q3C《杂质:残留溶剂》 指南和配套文件表格和清单中提供了可以容忍苯存在的有限情形。具体而言,ICH Q3C 指南解释了苯等 1 类溶剂不应用于生产原料药 、辅料 或制剂,因为这类溶剂 具有不可接受的毒性。指南指出,如果不可避免地使用苯来生产具有显著治疗进展的药品,除非另行说明理由,否则其水平应限制在 2ppm。
制药商应该做什么
FDA 指出,制药商必须确保其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FDA 提醒在已获批申请下销售药品的制药商和其它药品(包括非处方专论药品)生产商有义务确保其产品符合适当的质量标准 。FDA 与 ICH Q3C 指南 的建议一致,制药商不应在药品生产中使用苯。碳氢化合物或用苯或其它碳氢化合物生产的成分可能代表苯污染的可能性更高。
FDA 还发现在某些条件下可能会形成苯的成分,例如抗真菌防腐剂苯甲酸钠。如果在分析中没有考虑到并控制由苯形成苯甲酸酯,则可能会影响苯的适当测量。FDA 提醒制药商,在整个药物生命周期 中原辅料 的变更,包括原辅料供应商的变更都需要对苯污染的潜在风险进行额外审查。
有苯污染风险的制药商应相应地检测其药品,并且不应放行 含有 2ppm 或以上苯的药品批次。如果已分销苯含量超过 2ppm 的药品批次,制药商应联系 FDA 讨论自愿启动召回 。FDA 还指出,如果 NDA 或 ANDA 产品苯含量超过 2ppm,则制药商有义务提交现场警示报告(FAR) 。如果苯含量低于 2ppm,制药商也应邮件联系 FDA。
另外,FDA 指出,其注意到《美国药典-国家处方集》(USP-NF) 某些卡波姆专论允许苯含量为 100ppm 或更高。为消除混淆并考虑到与这些不可接受的苯含量相关的安全性问题,FDA 已要求美国药典会(USP)从其药典中删除这些专论。
作者:识林-蓝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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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岗位必读建议:
QA(质量保证):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R&D(研发):在药物研发阶段,合理选择和使用溶剂,确保后续生产符合规定。 Production(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溶剂的使用,减少残留。 Analytical Lab(分析实验室):进行残留溶剂的检测和分析,确保数据准确。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中的残留溶剂问题,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由国际协调会议(ICH)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残留溶剂分类 :根据风险评估,将残留溶剂分为三类,明确指出应避免使用的溶剂(Class 1)、应限制使用的溶剂(Class 2)和毒性潜力低的溶剂(Class 3)。
暴露限值建立方法 :介绍了如何根据毒性数据建立残留溶剂的允许日暴露量(PDE),并提供了相关公式和计算方法。
分析程序 :推荐使用气相色谱等色谱技术来测定残留溶剂,并强调方法验证应符合ICH指南。
残留溶剂报告水平 :供应商应提供关于辅料或药物成分中残留溶剂的信息,包括可能存在的溶剂种类和含量。
残留溶剂限制 :详细列出了应避免的溶剂(Class 1)和应限制的溶剂(Class 2)的具体种类和浓度限制,并提供了相应的PDE值。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