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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医疗保障法表决通过,药物浓度 QTc 和重症肌无力临床
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医疗保障法表决通过,药物浓度 QTc 和重症肌无力临床
2026-08-31
【非临床与临床研究】
8.24,【CDE】关于公开征求《药物浓度-QTc 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9月24日。此前还曾于2024年10月征求意见。
随着 ICH E14/S7B 在我国落地实施,创新药在上市前需完成充分的心脏安全性评价,系统考察其对 QT/QTc 间期的影响。药物浓度(Concentration)-QTc(C-QTc)研究通过建立“浓度-效应模型”来评估创新药是否具有潜在的 QT/QTc间期延长风险,已成为创新药研发中评价 QT/QTc 间期延长风险的首选主流方法。
本指导原则在 ICH E14 框架下撰写,旨在针对 C-QTc 研究的具体设计、实施、数据分析、结果解读等提供建议,以指导 C-QTc 研究高质量和高效率开展。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与 ICH E14 一致。
8.28,【CDE】关于公开征求《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9月28日。
全身型重症肌无力(generalized myasthenia gravis, gMG)是一种获得性神经-肌肉接头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可严重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生活质量,已列入中国《第一批罕见病目录》。近年来有多款新型生物制剂批准上市,并有多个新机制、新靶点药物处于临床研发阶段,但国内外尚未发布相关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如何进行科学、灵活的临床试验设计存在较大的挑战。
本指导原则主要对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的治疗目标、总体试验设计、研究人群的选择、对照的选择、有效性评价指标的选择等多个关键设计要素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安全性评价的关注点进行相应论述;旨在基于申报上市申请时提供充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为获益-风险充分评估提供支持。
8.28,【科技部】《人工智能医学影像研究伦理指引》发布
作为国内少见的国家部委AI指南,且与制药行业存在一定相关性——医学影像可用于临床试验相关的诊断和数据采集(如美欧认证的AI-NASH工具)——本文值得关注。
该指引由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分委员会制定,旨在指导人工智能医学影像研究的合规开展,防范科技伦理风险,推动负责任创新与健康发展。
指引确立了六大基本原则:增进人类福祉、促进公平公正、尊重人的主体性、保护隐私和数据安全、确保安全可控、强化透明可信。
在特殊要求部分,指引从数据、算法和伦理审查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数据方面需关注全生命周期安全、数据质量、脱敏处理及合成数据的规范使用;算法方面需确保安全可解释性、可复现性与跨环境稳定性、偏见修正及转化研究的可行性;伦理审查方面需重点审查合规性与科学价值、透明可追溯性、跟踪审查及数据安全性。
【药学研究】
8.24,【NMPA】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百零八批)的通告(2026年第29号)
截至日前,参比制剂目录,NMPA已公布108批,CDE已征求109批。
识林会员可查询“中国参比制剂库”。
【药物警戒】
8.28,【CDR】关于公开征求《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不良反应个例报告填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9月30日。
该指南针对中药饮片与中药配方颗粒在现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填报困难的问题,指出两类药品特性与上市中成药存在差异,现有系统主要基于化学药和中成药设计,导致基层填报单位普遍存在难点。
指南围绕报告类型、患者信息、怀疑用药、不良反应过程描述及附件五大模块提供具体填报建议。整体指南旨在统一填报标准,提升数据质量,为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的安全性监测提供操作依据。
【监管政策】
8.28,【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
医保法表决通过,将于2027年1月1日实施。
该法律旨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规范医疗保障关系,优化服务,并健全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法律共七章五十六条,确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体系,明确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规则、筹资机制及待遇标准。法律规定了医疗保障基金的构成、管理原则与支付范围,强调基金专款专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并推进省级统筹。法律要求建立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实施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法律规范了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要求实现联网结算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法律设专章规定监督管理措施,包括行政检查、智能监控、信用管理及社会监督。
【新药批准和报产】
8.24-8.30,NMPA发布8个新药批准,CDE受理5个新药上市申请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适用岗位: - 临床研究岗位(“临床”):负责执行和监督“Thorough QT/QTc Study”和后续临床试验,确保评估药物对QT/QTc间期的影响。
- 药品安全岗位(“PS”):监测临床试验中的不良事件,评估与QT/QTc间期延长相关的心律失常风险。
- 法规事务岗位(“注册”):解读E14指南,确保临床评估和监管申报符合国际标准。
- 医学事务岗位(“医学”):在药物开发过程中提供医学支持,包括对QT/QTc间期延长和致心律失常潜力的评估。
工作建议: - “临床”:在设计和执行临床试验时,特别关注QT/QTc间期的评估,选择合适的受试者,并在试验方案中明确不良事件的处理和停药标准。
- “PS”:在药物安全监测中,特别注意QT/QTc间期延长的信号,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的不良事件数据。
- “注册”:根据E14指南,为新药开发和注册申报提供指导,确保符合ICH成员国的监管要求。
- “医学”:在药物开发过程中,提供关于QT/QTc间期延长和致心律失常潜力的专业医学意见,支持临床试验的设计和结果解释。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新化学药品(非抗心律失常药物)的临床评估,关注系统生物利用度的新药,不包括局部分布或不被吸收的药物。主要针对非抗心律失常用途的药物,也适用于已批准药物的新剂量或给药途径,以及新的适应症或患者群体。 要点总结: 本文强调了非抗心律失常药物在临床开发中对QT/QTc间期延长和致心律失常潜力的评估重要性。提出了“Thorough QT/QTc Study”的设计、执行、分析和解释的建议,包括受试者招募、安全监测和不良事件处理。明确了评估药物对QT/QTc间期影响的临床试验方法,并讨论了ECG数据分析、不良事件评估以及监管影响、标签和风险管理策略。特别指出,任何显著延长QT/QTc间期的药物,无论是否导致心律失常,都可能成为药物不批准或停止临床开发的原因。对于延长QT/QTc间期的药物,风险管理策略包括教育医疗提供者和患者,以及可能的剂量调整。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通告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经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审核确定,正式发布了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百零八批)。该目录共收录17个新增品种,涵盖倍氯福格吸入气雾剂、贝沙格列净片、布美他尼鼻喷雾剂、盐酸金刚烷胺糖浆、艾沙利酮片、灌注用盐酸氨酮戊酸己酯、盐酸纳呋拉啡口崩片、注射用盐酸依拉环素、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氨苄西林胶囊、乳果糖口服溶液、盐酸普萘洛尔口服溶液、碳酸镧咀嚼片、睾酮凝胶、罗红霉素片等,涉及化学药品的多种剂型,包括气雾剂、片剂、鼻喷雾剂、糖浆、注射剂、胶囊、口服溶液、咀嚼片、凝胶等。此外,目录还对既往已发布批次中的多个品种进行了信息更新,包括增加或变更上市许可持有人、增加商品名、增加原研地产化信息等,涉及盐酸特比萘芬片、盐酸替扎尼定片、苯甲酸利扎曲普坦片、枸橼酸芬太尼口腔黏膜贴片、氢溴酸替格列汀片、雷米普利片、盐酸羟甲唑啉喷雾剂、富马酸比索洛尔片、碳酸氢钠血滤置换液、伊维菌素乳膏、肾上腺素注射液(自动注射器)、普瑞巴林胶囊、枸橼酸氢钾钠颗粒、卤米松三氯生乳膏、环硅酸锆钠散、替尔泊肽注射液等。该目录的发布旨在为仿制药研发提供明确的参比制剂依据,确保仿制药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目录同时包含六项备注,对尚未在国内上市品种的通用名和剂型确认、未正式发布品种的后续处理、欧盟上市参比制剂的范围界定、未进口参比制剂的研究要求、放射性药物的特殊性以及备注的通用适用性作出了说明。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仿制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品,包括创新药、仿制药、原料药等。发布机构为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适用范围涵盖所有涉及仿制药研发的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 【影响评估】 本文为仿制药研发提供了最新的参比制剂目录,明确了新增品种的参比制剂选择,并对既往品种的持有人等信息进行了更新。企业需据此调整或确认在研仿制药项目的参比制剂选择,确保研发路径符合监管要求,避免因参比制剂信息滞后导致的申报风险。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依据目录核对在研品种的参比制剂信息,确保申报资料中参比制剂选择正确;关注目录备注,特别是未进口参比制剂的研究要求。
- 研发:必读。根据目录选择或调整仿制药研究的对照药品,确保研究设计与参比制剂一致。
- QA:必读。监督研发和注册部门对目录的执行情况,确保内部流程符合法规要求。
- 市场:参考。了解新增参比制剂品种的市场潜力,评估仿制药立项机会。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法律旨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规范医疗保障关系,优化服务,并健全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法律共七章五十六条,确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体系,明确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规则、筹资机制及待遇标准。法律规定了医疗保障基金的构成、管理原则与支付范围,强调基金专款专用、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并推进省级统筹。法律要求建立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实施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法律规范了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要求实现联网结算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法律设专章规定监督管理措施,包括行政检查、智能监控、信用管理及社会监督。法律责任章节明确了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个人违法使用基金的法律后果,包括责令改正、退回基金、罚款、暂停服务直至解除协议,并对欺诈行为规定了二倍至五倍罚款及暂停联网结算等管理约束措施。法律还提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参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另行制定。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保障相关筹资运行、待遇支付、公共服务、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的所有主体。覆盖药品类型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中药等所有纳入医保目录的医药产品。适用于所有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 【影响评估】 本文对药企的直接影响体现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集中采购制度及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企业需确保产品符合医保目录准入要求,遵守集中采购规则,并建立严格的基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因违法使用医保基金导致的罚款、暂停服务乃至解除协议等风险。 【实施建议】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必读。需关注医保目录准入的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 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必读。需研究集中采购制度及支付方式改革,制定产品定价与准入策略。
- 合规(Compliance):必读。需建立或完善医保基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定点医药机构合规运营。
- 法务(Legal):必读。需评估法律责任条款,特别是欺诈行为的处罚标准,为管理层提供风险防控建议。
- 财务(Finance):必读。需关注医保基金结算与拨付流程,确保费用申报与回款合规。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指引由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分委员会制定,旨在指导人工智能医学影像研究的合规开展,防范科技伦理风险,推动负责任创新与健康发展。指引首先界定了人工智能医学影像、相关数据(原始影像、训练、预训练、合成、验证与测试数据)、脱敏处理、算法泛化能力、算法黑箱、人工智能幻觉、算法可解释性、特异性、灵敏性及精确率等核心术语。指引确立了六大基本原则:增进人类福祉、促进公平公正、尊重人的主体性、保护隐私和数据安全、确保安全可控、强化透明可信。在一般要求部分,指引强调了合法合规、知情同意、责任机制和利益冲突管理。在特殊要求部分,指引从数据、算法和伦理审查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数据方面需关注全生命周期安全、数据质量、脱敏处理及合成数据的规范使用;算法方面需确保安全可解释性、可复现性与跨环境稳定性、偏见修正及转化研究的可行性;伦理审查方面需重点审查合规性与科学价值、透明可追溯性、跟踪审查及数据安全性。最后,指引鼓励科技人员参与伦理培训并开展科普宣传。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人工智能医学影像研究的所有机构,包括科研院所、医疗机构、Biotech、大型药企、CRO及CDMO。覆盖药品类型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及中药,涉及基础算法研究、技术研发、临床验证及转化应用全流程。 【影响评估】 本文对相关企业产生全面影响,要求企业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算法可解释性与偏见修正,并确保伦理审查的合规性与跟踪审查机制。企业需调整研发流程,增加伦理审查与数据安全投入,以符合监管要求。 【实施建议】 - 研发:必读。需确保算法可解释性、可复现性及跨环境稳定性,主动识别并修正偏见。
- 临床:必读。需规范知情同意流程,确保患者对AI辅助诊断的知情权与自主决策权。
- 数据管理:必读。需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体系,实施脱敏处理,规范合成数据使用。
- 注册:必读。需关注伦理审查要求,确保产品注册材料中包含伦理合规证明。
- QA:必读。需建立内部审计机制,监督数据安全、算法偏见及伦理审查流程的执行。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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