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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CDE 单抗制造检定规程撰写,HPV 和流感疫苗临床,中药提取物质控,重组激素药学
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CDE 单抗制造检定规程撰写,HPV 和流感疫苗临床,中药提取物质控,重组激素药学
2025-11-17
【早期开发与临床】
11.10,【CDE】关于公开征求《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12月10日。本文现行版曾发布于2023年7月。
此次修订的总体考虑是:
- 对于 HPV 疫苗,越来越多的药品注册申请人在女性人群的基础上布局男性人群。此次修订增加男性人群相关考虑。
- 针对 HPV 疫苗的型别选择,明确 HPV52/58 在我国子宫颈癌中的重要性。此外,随着研究数据的积累,已知增加型别对原有型别的免疫干扰客观存在,明确研发更高价次疫苗时的考虑要点是确保“不影响主要型别(如 HPV16/18 型) 在 HPV 感染所致疾病中的有效性”或“HPV16/18 等重要抗原型别的有效性”。
- 补充完善迭代疫苗的定义。考虑到可能存在多次迭代情况,对第一代疫苗、上一代疫苗进行了阐述。
本次修订内容不会对在研 HPV 疫苗的临床试验设计和实施造成影响,无需设置过渡期。
11.10,【CDE】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流感病毒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12月10日。此次已是继2021年11月之后第二次征求意见。
CDE在“起草说明”中指出,ICH 和我国均无流感疫苗临床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美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发布的流感疫苗指导原则涵盖了药学、非临床、临床等各方面,临床方面已将保护效力作为流感疫苗有效性评价的主要证据,在此基础上采用免疫原性研究以支持评价。
我国既往的流感病毒灭活疫苗主要基于免疫原性进行有效性评价。三价疫苗以具有境外保护性数据的疫苗为对照开展免疫原性比较,四价疫苗继续以境内三价疫苗为对照开展免疫原性比较,甚至以上述方式上市的四价疫苗为对照组。对照疫苗不仅已缺乏直接的有效性证据,且不排除多次桥接后出现生物学爬行效应现象的可能。
本指导原则充分借鉴了欧美监管机构指导原则临床部分的思路,突出了保护效力试验在注册上市的关键作用;提出了基于根据不同年龄层的免疫应答特点,至少开展部分年龄层保护效力试验,进而通过免疫原性桥接证实全部目标人群有效性的总体思路。此外,指出通过季节性流感疫苗的有效性积累数据为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苗研发提供基础性借鉴。
【CMC与仿制药】
11.10,【CDE】关于发布《重组糖蛋白激素类产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5年第47号)
本文曾于2024年9月征求意见。
定稿指南明确了糖蛋白激素类药物的基本结构和重要性,并强调了糖基化修饰对药物活性和代谢的影响。文中提出了全面的质量风险评估要求,强调了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基于“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对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策略进行了详细规定。
指南特别关注了N-聚糖谱和唾液酸含量等关键质量属性,以及可能造成安全性风险的质量属性。对于生物类似药开发,提出了满足相关要求的药学研究标准。在原材料、生产工艺、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稳定性研究、包装材料和容器等方面均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指导。
11.13,【CDE】关于公开征求《中药提取物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12月13日。
本指导原则根据中药创新药 1.2 类提取物研发特点,进一步明确基本原则,并对中药提取物关键质量属性的研究和表征以及药材、饮片、中药提取物生产工艺全过程质量控制等提出技术要求。
中药创新药 1.2 类是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其提取物应当为化学成份组成稳定、质量可控且不同于已上市中药提取物的药用物质。一般不包括来源于基因修饰动植物的物质或经化学修饰的物质。
如已有单味制剂或单味提取物制剂上市,中药创新药 1.2 类提取物应与其成份组成有明显不同,且安全性、有效性存在优势和特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根据品种特点及研究结果按照改良型新药、同名同方药或补充申请等申报。
中药提取物质量和质量标准研究应将提取物作为发挥药效作用的整体开展系统的化学成份研究,并通过分析化学成份与安全性、有效性之间的关联性,明确关键质量属性。围绕关键质量属性及中药提取物的特点,进行多角度、多维度、多指标的质量评价,并应关注与制剂特点相关的理化特性、体内行为等。
【注册与变更】
11.10,【CDE】关于公开征求《重组表达单克隆抗体类生物制品制造及检定规程撰写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12月10日。
既国内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试点之后,进口药品也获得试点机会,仍然是从化药入手。
CDE于 2021 年发布了《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其所含的《治疗和预防用生物制品制造及检定规程通用格式》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治疗和预防用生物制品制造及检定规程(以下简称制检规程)的撰写。但由于不同生物制品的工艺和质控情况差异较大,该指南仅为框架性说明。因此,制定针对重组表达单克隆抗体类产品工艺和质控特点制定具体的撰写指南,将有助于申请人更清晰、高效地完成制检规程的修订,从而加快整体审评进度,提高药品审评审批质效,促进药品研发注册进程。
【监管综合】
11.1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
工信部政策拟按照“做强一批、激活一批、补齐一批”的推进思路,突出公共服务性质和功能,明确建设路径,系统化推动中试平台建设发展。
摘取其中与药品和人工智能相关的内容:
- 药品:围绕细胞和基因治疗、高端复杂制剂、创新中药等重点创新领域,布局建设智能化绿色化中试放大平台,积极发展合同研发外包(CRO)、合同研发生产外包(CDMO)等模式,提升龙头企业中试平台公共服务效能,鼓励采用合成生物学、连续流等新型制备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数智化技术提升平台质量效率。
- 人工智能:聚焦复杂推理大模型、具身智能大模型、端侧大模型等人工智能算法关键技术,大规模算力中心建设、多集群算力调度协同、算力中心能耗管理等人工智能算力关键技术,高质量数据建设、数据工程平台、数据集质量检测等人工智能数据关键技术,人工智能云端训练/推理芯片和终端推理芯片设计、国产软硬件适配、异构算力适配等验证技术,聚焦人工智能手机、人工智能电脑、人工智能眼镜等重点产品,端侧智能计算技术、端侧大模型和智能体技术、端云协同和跨端协同技术、多模态自然交互技术、具身智能技术、全链路安全技术,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关键领域的垂类模型研发、大规模应用、应用效果验证、标准体系构建等人工智能应用关键技术,布局建设一批中试平台,完善提升人工智能相关的概念验证、设计验证、测试验证、适配验证、应用验证等中试基础条件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人工智能国产算力、大模型、高质量数据集到智能终端应用、行业场景落地技术攻关、产品研制、中试评估与应用落地。
11.12,【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截至12月11日。
相对2021年现行版本改动较多。
本办法所称国家医药储备包括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
- 政府储备由中央与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医药储备组成,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中央医药储备主要储备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以及存在较高供应短缺风险的医药产品;地方医药储备主要储备应对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区域性保障以及本辖区供应短缺的医药产品。
- 企业储备包括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企业经营性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是生产加工、流通等企业依据法律法规明确的社会责任保有的医药产品;企业经营性储备是生产加工、流通等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保有的医药产品。
【新药批准和报产】
11.10-11.16,NMPA发布9个新药批准,CDE受理6个新药上市申请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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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确保临床试验流程符合指导原则要求,监控试验质量。
- 注册:负责根据指导原则准备和提交流感病毒疫苗的注册资料。
- 临床:设计和执行临床试验,确保试验方案与指导原则一致。
- 研发:依据指导原则开发疫苗,关注保护效力和免疫原性研究。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的流感病毒疫苗,包括季节性流感疫苗和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苗,涵盖创新药和仿制药,发布机构为中国,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文件概要: 本文提供了流感病毒疫苗临床试验的技术指导,包括临床研发计划、保护效力试验和不同年龄独立设计试验的总体思路。强调了保护效力研究的重要性,并建议分年龄段进行研究,探索适宜的免疫剂量和程序。详细讨论了探索性临床试验和确证性临床试验的设计和评价要求,包括临床研发计划、保护效力研究、免疫原性研究和安全性的特殊考虑。提出了上市后研究的建议,强调了药物警戒活动和特殊人群研究的重要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指南- QA: 确保生产和检定规程符合GMP要求。
- 研发: 明确生产工艺和检定方法,确保产品质量。
- 生产: 遵循通用格式和撰写指南,保证生产过程标准化。
- 注册: 根据指南准备注册文件,确保符合监管要求。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生物制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包括治疗和预防用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以及生物制品药品注册标准。适用于中国药品监管机构。 文件要点总结生产工艺和检定规程通用格式- 生产用原材料: 明确原材料来源、质量标准和检定方法。
- 生产工艺: 描述细胞库、毒种/菌种的建立、保存和检定。
- 中间产物检定: 包括原液、半成品的检定项目和合格标准。
注册标准通用格式- 原液检定: 如适用,包括鉴别、纯度等检定项目。
- 成品检定: 明确成品的检定要求和合格标准。
- 附录示例: 提供检定方法的详细操作步骤和计算方法。
文本格式要求- 标题和正文: 规定字体、字号和格式要求。
- 附录: 如果附录超过3个,需提供附录目录。
撰写说明和注意事项- 通用格式: 提供指导性模板,特殊情况需根据实际工艺撰写。
- 注册标准: 参照《中国药典》要求,提供附录形式的检定方法。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负责监督和确保生产过程符合指导原则要求,确保质量控制和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的建立。
- 注册(药品注册):负责理解指导原则对注册申报的具体要求,确保注册资料的合规性。
- 研发(药物研发):负责根据指导原则开展药物研发工作,特别是在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面的研究。
- 临床(临床研究):负责理解指导原则对临床研究的影响,特别是在药物的生物学活性和药代动力学方面。
- 生产(生产管理):负责根据指导原则优化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采用重组技术制备的糖蛋白激素类药物,包括rhFSH、rhLH、rhTSH、rhCG及rhFSH-CTP融合蛋白等,适用于中国境内的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概要: 本文详细阐述了重组糖蛋白激素类药物在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方面的指导原则。首先,明确了糖蛋白激素类药物的基本结构和重要性,并强调了糖基化修饰对药物活性和代谢的影响。文中提出了全面的质量风险评估要求,强调了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基于“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对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策略进行了详细规定。特别关注了N-聚糖谱和唾液酸含量等关键质量属性,以及可能造成安全性风险的质量属性。对于生物类似药开发,提出了满足相关要求的药学研究标准。在原材料、生产工艺、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稳定性研究、包装材料和容器等方面均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指导,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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