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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HPV 和流感疫苗临床,ADC、生物类似药质量综述撰写,酶替代疗法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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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HPV 和流感疫苗临床,ADC、生物类似药质量综述撰写,酶替代疗法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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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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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临床和临床研究】

3.11,【CDE】关于发布《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修订版)》的通告(2026年第23号)

3.11,【CDE】关于发布《流感病毒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24号)

【药学研究】

3.9,【NMPA】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百零二批)及调出参比制剂目录品种清单(第四批)的通告(2026年第7号)

3.11,【CDE】关于公开征求《罕见病酶替代疗法药物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注册与变更】

3.9,【CDE】关于公开征求《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上市许可申请质量综述资料撰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新药批准和报产】

3.9-3.15,NMPA发布4个新药批准,CDE受理7个新药上市申请

【非临床和临床研究】

3.11,【CDE】关于发布《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修订版)》的通告(2026年第23号)

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发布于2025年11月。

修订版指导原则涵盖疫苗研发策略、临床试验设计、评价标准及上市后研究要求,重点关注以HPV主要衣壳蛋白L1组装的病毒样颗粒(VLP)疫苗,但不适用于治疗性HPV疫苗。

指导原则详细阐述了第一代疫苗和迭代疫苗的研发路径,第一代疫苗需以组织病理学终点(如CIN2、CIN3、AIS或子宫颈癌)作为主要有效性评价指标,而迭代疫苗在上一代疫苗数据支持下可简化临床试验,采用免疫原性桥接或持续感染(PI12)作为替代终点。迭代疫苗以自行研发的上一代疫苗作为对照时,新增型别可视为采用了安慰剂对照,试验设计类型基本同第一代疫苗。如果采用安慰剂对照,应参照第一代疫苗试验设计开展以组织病理学为主要终点的确证性临床试验。

3.11,【CDE】关于发布《流感病毒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6年第24号)

本指导原则曾于2025年11月征求意见。

指导原则涵盖灭活(裂解、亚单位)、减毒活疫苗、重组蛋白疫苗及mRNA疫苗等类型,强调分年龄段(6~35月龄、3~59岁、≥60岁)独立设计试验的必要性,要求各年龄段均需达到评价标准,并优先通过保护效力试验而非免疫原性替代终点验证有效性。

探索性临床试验需序贯评估安全性并优化免疫程序;确证性试验需多中心设计以应对流感流行的不可预测性,建议采用当季疫苗株并设立数据监查委员会。

保护效力研究需明确对照选择(安慰剂或阴性对照)、病例监测标准(如流感样病例定义)及实验室确诊终点病例的方法。

免疫原性研究提出HI抗体的阳转率、GMT等共同主要终点及年龄分层标准,鼓励探索粘膜免疫和细胞免疫指标。

安全性方面要求对减毒活疫苗排毒、mRNA疫苗递送系统等特殊风险进行评估。

【药学研究】

3.9,【NMPA】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百零二批)及调出参比制剂目录品种清单(第四批)的通告(2026年第7号)

第一百零二批目录新增21个品种,涵盖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左乙拉西坦混悬液用片、卡替拉韦注射液等。

调出清单涉及奥贝胆酸片,因原研上市后研究显示其风险大于获益。

参比制剂目录,NMPA已公布102批,CDE已征求104批。

识林会员可查询“中国参比制剂库”。

3.11,【CDE】关于公开征求《罕见病酶替代疗法药物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4月11日。

特定酶缺乏或功能缺陷导致的罕见遗传性代谢疾病,例如溶酶体贮积症(Lysosomal Storage Diseases, LSDs)等,一般在患者儿童期开始发病,有高致残率、高死亡率等特点,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对该类患者相对成熟,甚至是唯一的治疗手段是酶替代疗法,即通过补充外源性重组酶以恢复正常的生化代谢过程。目前,我国已批准进口多个酶替代疗法药物,中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本土自主开发的戈谢病酶替代疗法药物(注射用维拉苷酶β)也在近年获批上市,但仍存在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近年来,国家层面不断加强对罕见病药品研发和监管的支持力度,明确提出加快罕见病用药品审评审批。基于以上背景,为进一步明确罕见病酶替代疗法药物的药学技术要求,提高药品审评审批质效,促进药品研发及注册进程,CDE基于 ERT 药物已上市品种的产品开发、生产工艺、质量研究与控制等环节的共性与特点,制定本指导原则。

【注册与变更】

3.9,【CDE】关于公开征求《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上市许可申请质量综述资料撰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4月9日。

包括:

《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上市许可申请质量综述资料撰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生物类似药上市许可申请质量综述资料撰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抗体偶联药物上市许可申请质量综述资料撰写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申报资料是申请人向监管机构呈现相关品种研究情况的载体,直接影响监管机构对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判。本次征求意见的三个指导原则起草的总体思路是在遵循 ICH M4Q(R1)基础上,结合治疗用生物制品上市申请的实际资料撰写情况和各类产品的特点,细化 2.3 质量综述的撰写要求。使监管机构更加全面、准确的获得产品的质量研究信息。

主要内容的主体框架与 CTD 格式一致。三个指导原则均包括“引言”、“2.3.S 原料药”、“2.3.P 制剂”、“2.3.A 附录”、“2.3.R 区域性信息”。对于抗体偶联药物,增加“2.3.S 小分子”部分和“2.3.S 裸抗”部分。对于生物类似药,增加“2.3.R.3 生物类似药相似性研究”部分。

【新药批准和报产】

3.9-3.15,NMPA发布4个新药批准,CDE受理7个新药上市申请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文件概要】

该文件针对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的临床试验提供技术指导,涵盖疫苗研发策略、临床试验设计、评价标准及上市后研究要求。文件指出HPV疫苗适用于预防由HPV感染引起的子宫颈癌、肛门癌、外阴癌、阴道癌及生殖器疣等疾病,重点关注以HPV主要衣壳蛋白L1组装的病毒样颗粒(VLP)疫苗。指南详细阐述了第一代疫苗和迭代疫苗的研发路径,第一代疫苗需以组织病理学终点(如CIN2、CIN3、AIS或子宫颈癌)作为主要有效性评价指标,而迭代疫苗在上一代疫苗数据支持下可简化临床试验,采用免疫原性桥接或持续感染(PI12)作为替代终点。文件强调临床试验需分层设计,覆盖不同年龄和性行为活跃人群,并针对免疫原性、安全性和保护效力制定具体评价标准。上市后需继续开展长期保护效果和免疫持久性研究,重点关注高危人群和妊娠结局。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上市的预防性HPV L1 VLP疫苗,包括第一代疫苗和迭代疫苗,不适用于治疗性HPV疫苗。文件主要针对生物制品企业,特别是从事疫苗研发的Biotech、大型药企及跨国药企。

【影响评估】

本文对HPV疫苗研发企业提出更明确的临床试验要求,尤其是迭代疫苗的简化路径可能加速产品上市。企业需调整研发策略,优化临床试验设计,并加强上市后研究投入以满足长期随访要求。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需根据文件要求调整临床试验方案,重点关注迭代疫苗的桥接策略和终点选择。
  • 临床:必读。负责试验设计、终点定义及数据收集,确保符合组织病理学和免疫原性评价标准。
  • 研发:必读。优化疫苗型别选择和抗原配比,确保新增型别不影响核心型别的有效性。
  • PV:必读。加强上市后安全性监测,重点关注妊娠事件和长期不良事件。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为抗体偶联药物(ADC)上市许可申请的质量综述资料撰写提供技术指导,基于ICH M4Q(R1)框架,明确CTD模块二2.3部分的撰写要求。指南涵盖裸抗、小分子及原液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特性鉴定、稳定性等关键内容,强调数据整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文件要求申请人根据品种特性调整提交内容,对不适用项目需提供依据,并提供大量示例表格作为信息总结的参考模板。指导原则不涉及具体研究技术,但需结合《中国药典》、ICH指南及生物制品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抗体偶联药物的上市许可申请,主要针对创新药及含重组蛋白或偶联小分子组分的生物制品。企业类型包括大型药企、Biotech及跨国药企,注册分类为生物制品。

【影响评估】

本文规范了ADC药学资料的撰写标准,提升申报资料的一致性和审评效率。企业需系统性梳理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及稳定性数据,可能增加前期资料整理成本,但有助于降低审评阶段的合规风险。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注册、CMC、QA
    • 注册:按指南要求整合模块二2.3部分,确保格式与内容符合监管预期。
    • CMC:重点审核生产工艺验证、杂质控制及稳定性数据,确保数据链完整。
    • QA:核查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验证的合规性,监督变更历史的风险评估。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文件基于ICH M4Q(R1)框架,针对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上市许可申请(MAA)中模块2.3质量综述的撰写提出具体要求。文件涵盖原料药(2.3.S)和制剂(2.3.P)两大部分,分别从基本信息、生产工艺、特性鉴定、质量控制、对照品、包装系统及稳定性等维度提供结构化撰写指南。原料药部分要求详细描述上游构建、细胞库管理、工艺参数控制、杂质去除验证及分析方法开发;制剂部分则强调处方开发、生产工艺变更历史、包装相容性及稳定性研究。文件提供标准化表格模板(如工艺参数表、质量控制标准表)以规范数据汇总格式,并明确临床期间变更需进行可比性研究及风险评估。文件不涉及具体技术标准,但要求申请人参照《中国药典》、ICH指南及生物制品相关技术指导原则执行。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的上市许可申请,涵盖创新药及含重组蛋白组分的其他药物。适用企业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及跨国药企的注册、研发和生产部门,需提交CTD格式申报资料。

【影响评估】

本文统一了质量综述资料的撰写标准,减少申报资料因格式问题导致的审评延迟。企业需系统性整理工艺开发、验证及变更历史数据,可能增加前期资料准备工作量,但有助于提升审评效率。对未建立结构化数据管理系统的企业可能面临较大合规压力。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需按文件要求整合原料药和制剂的全生命周期数据,确保模块2.3与模块3的连贯性。重点审核变更历史的可比性研究及风险评估报告。
  • 研发:必读。在工艺开发阶段需记录关键参数与质量属性的关联性,提前规划稳定性研究方案,参照模板设计实验数据记录表。
  • 生产:必读。需完善工艺验证批次记录,明确中间体暂存条件,并按文件要求汇总病毒清除/灭活验证数据。
  • QA:必读。需复核分析方法验证、批分析数据及稳定性研究结果是否符合文件列出的表格示例层级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指导原则针对季节性流感病毒疫苗的临床试验设计提出技术要求,涵盖灭活(裂解、亚单位)、减毒活疫苗、重组蛋白疫苗及mRNA疫苗等类型。文件强调分年龄段(6~35月龄、3~59岁、≥60岁)独立设计试验的必要性,要求各年龄段均需达到评价标准,并优先通过保护效力试验而非免疫原性替代终点验证有效性。探索性临床试验需序贯评估安全性并优化免疫程序;确证性试验需多中心设计以应对流感流行的不可预测性,建议采用当季疫苗株并设立数据监查委员会。保护效力研究需明确对照选择(安慰剂或阳性对照)、病例监测标准(如流感样病例定义)及实验室确诊终点病例的方法。免疫原性研究提出HI抗体的阳转率、GMT等共同主要终点及年龄分层标准,鼓励探索粘膜免疫和细胞免疫指标。安全性方面要求对减毒活疫苗排毒、mRNA疫苗递送系统等特殊风险进行评估。上市后需加强特殊人群(如孕妇、免疫缺陷者)的监测及群体保护效果研究。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研发的季节性流感病毒疫苗(包括灭活、减毒活疫苗、重组蛋白疫苗及mRNA疫苗),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苗可参考。适用企业为开展流感疫苗临床试验的Biotech、大型药企及CRO/CDMO。

【影响评估】

本文提升流感疫苗临床试验设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要求企业增加保护效力试验投入,优化分年龄段研究设计,可能延长研发周期和成本。对新型疫苗(如mRNA、含佐剂疫苗)需额外关注安全性和免疫机制研究,上市后药物警戒要求亦更严格。

【实施建议】

  • 必读岗位:临床
    1. 分年龄段设计保护效力试验,优先纳入婴幼儿及老年人;
    2. 采用多中心布局,结合南北地域差异选择研究现场;
    3. 建立数据监查委员会,规范病例监测和终点判定流程。
  • 必读岗位:注册
    1. 确保免疫原性桥接研究符合非劣效标准(GMT比值≥2/3,阳转率差≥-10%);
    2. 提交保护效力试验方案前与CDE沟通适应性设计或阳性对照选择。
  • 必读岗位:研发
    1. 对减毒活疫苗开展排毒研究,mRNA疫苗需评估递送系统安全性;
    2. 探索HI抗体外的免疫指标(如细胞免疫)以支持新型疫苗申报。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该征求意见稿基于ICH M4Q(R1)框架,规范生物类似药上市许可申请(MAA)中模块2.3质量综述资料的撰写要求。文件明确原液(2.3.S)和制剂(2.3.P)两大核心部分的撰写结构,涵盖生产、特性鉴定、质量控制、稳定性等关键内容。原液部分要求详细描述生产工艺、物料控制、关键步骤验证及杂质分析;制剂部分强调处方开发、工艺变更历史、包装系统相容性及质量标准制定依据。附录(2.3.A)补充设备设施、外源因子安全性及辅料要求,区域性信息(2.3.R)则整合相似性研究数据。文件提供标准化表格模板,要求申请人根据品种特异性调整内容,并标注不适用项的依据。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申报生物类似药上市许可的企业,涵盖单抗、重组蛋白等生物制品,不涉及化学药或中药。适用对象包括本土及跨国药企、Biotech公司及CDMO机构,需遵循《中国药典》及ICH相关指南。

【影响评估】

本文细化生物类似药药学资料要求,提升申报资料的一致性与审评效率。企业需系统性梳理生产工艺、质量研究及变更历史,可能增加研发阶段文件整理成本,但有助于降低后续监管风险。相似性研究数据的标准化要求将直接影响生物类似药获批概率。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需按模块2.3结构整合原液、制剂数据,重点核对相似性研究表格的完整性。
  • CMC:必读。对照文件表格完善生产工艺验证、杂质去除分析及稳定性研究总结。
  • QA:必读。确保物料控制、中间体储存条件等章节符合文件要求,审核批分析数据差异评估。
  • 研发:关注工艺开发与关键质量属性(CQA)的关联性分析,补充变更可比性研究依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 QA(质量保证部门):负责确保文件中提到的质量控制措施得到执行,并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合规性。
  • 注册(药品注册部门):负责根据文件要求准备和提交药品注册文件。
  • 生产(生产部门):负责按照文件中描述的制造流程和控制标准生产药品。
  • 研发(研发部门):负责药品的药学开发,包括药物的配方开发和生产工艺优化。

工作建议:

  • QA:检查文件中提到的质量标准和分析程序是否得到遵守,并确保所有生产活动符合规定要求。
  • 注册:根据文件指南准备注册文件,确保所有必要的信息和数据被包含在内。
  • 生产:根据文件中的制造流程和过程控制描述,制定生产计划,并确保关键步骤和中间体得到适当控制。
  • 研发:在文件指导下进行药物开发,包括药物的配方和生产工艺的开发,以及容器封闭系统的评估。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NCE)和生物制品(Biotech)的注册申请,包括创新药、生物类似药和原料药。发布机构为ICH(国际药品监管机构协调会),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本文提供了药品注册申请中质量部分的格式指南,强调了药品物质和药品产品的详细描述、制造过程、质量控制、特性分析、稳定性数据等方面的重要性。特别指出,质量整体摘要(QOS)应遵循模块3的数据范围和大纲,不应包含未在模块3或其他CTD部分包含的信息。QOS应提供足够的信息,使质量审评员能够对模块3有全面的了解,并强调产品的关键参数,如在未遵循指导原则的情况下提供理由。此外,文件详细讨论了药品物质和药品产品的制造、控制、特性和稳定性,包括对关键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过程验证、以及对容器封闭系统的描述。对于生物技术产品,还特别提到了对设施和设备的评估,以及对意外病原体安全性评估的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文件概要】

本文更新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百零二批及调出第四批品种清单。第一百零二批目录新增21个品种,涵盖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左乙拉西坦混悬液用片、卡替拉韦注射液等,涉及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包含原研地产化、未进口原研药品及国际公认同种药品等类别,明确持证商、规格及参考依据(如美国橙皮书、欧盟上市等)。调出清单涉及奥贝胆酸片,因原研上市后研究显示其风险大于获益。文件强调未进口参比制剂需同时满足中国药典要求,放射性药物需结合特性调整研究策略。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开展仿制药研发的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企业,涵盖创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研发主体,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及CRO/CDMO。

【影响评估】

本文直接影响仿制药研发企业的参比制剂选择策略。新增目录为企业提供明确参考标准,调出品种提示需重新评估研发可行性。未进口参比制剂的双重要求可能增加研发成本。

【实施建议】

  • 注册:必读。需核对在研项目是否涉及新增或调出品种,调整参比制剂选择策略。
  • 研发:必读。针对未进口参比制剂,需同步满足中国药典要求;放射性药物需结合特性设计研究方案。
  • QA:关注参比制剂质量标准变更,确保生产合规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负责确保原料药生产全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监控质量体系运行。
  • QC(质量控制):负责原料药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 生产:负责按照GMP要求进行原料药的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合规。
  • 工程:负责厂房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领域的原料药生产,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发布机构为国际通用标准。

文件要点总结:
原料药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调了从质量管理到生产控制的全过程管理。首先,文件明确了质量管理的原则和机构职责,特别强调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规定了自检、产品质量回顾以及质量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人员方面,规定了资质、培训和卫生要求,确保员工符合岗位需求。厂房与设施章节详细规定了设计建造、公用设施和特殊隔离要求,以保证生产环境的适宜性。设备章节则涉及设计建造、维护保养、校准和计算机化系统的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文件还特别提到了无菌原料药的生产特点,包括生产工艺、厂房设施设备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以及环境控制等,这些都是确保原料药质量的关键环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取自“https://lib.shilinx.com/wiki/index.php?title=%E5%9B%BD%E5%86%85%E8%8D%AF%E6%94%BF%E6%AF%8F%E5%91%A8%E5%AF%BC%E8%AF%BB%EF%BC%9AHPV_%E5%92%8C%E6%B5%81%E6%84%9F%E7%96%AB%E8%8B%97%E4%B8%B4%E5%BA%8A%EF%BC%8CADC%E3%80%81%E7%94%9F%E7%89%A9%E7%B1%BB%E4%BC%BC%E8%8D%AF%E8%B4%A8%E9%87%8F%E7%BB%BC%E8%BF%B0%E6%92%B0%E5%86%99%EF%BC%8C%E9%85%B6%E6%9B%BF%E4%BB%A3%E7%96%97%E6%B3%95%E8%8D%AF%E5%AD%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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