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发布紧急使用授权终止后医疗器械过渡计划指南
首页 > 资讯 > FDA 发布紧急使用授权终止后医疗器械过渡计划指南 出自识林
FDA 发布紧急使用授权终止后医疗器械过渡计划指南
笔记 2021-12-27 美国 FDA 器械与放射健康中心(CDRH)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发布了两份指南文件,解决在新冠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HE)期间发布的医疗器械紧急使用授权(EUA)的过渡问题。第一份指南标题为《2019 年冠状病毒病 (COVID-19) 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期间发布的医疗器械过渡计划紧急使用授权 (EUA)》,配套指南标题为《2019 年冠状病毒病 (COVID-19) 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期间发布的执行政策范围内的医疗器械过渡计划》。 第一份指南涉及希望在 PHE 到期后继续上市的器械公司的规划过渡,以及在 PHE 到期后不再希望继续上市销售的器械的公司必须考虑和采取的措施。指南不涵盖 EUA 已被撤销的器械。 指南概述了 EUA 持有人提前向 FDA 通知其关于上市营销意图的要求,何时提交继续上市申报或对继续上市的器械进行变更,以及如何处理公司不再希望继续上市销售的器械。指南还提供了所需的各种行动的假设示例对时间表进行解释。 第二份指南通过指定三个特定行动阶段的拟议时间表来解决和扩大 EUA 器械过渡计划。三个阶段分别是: 阶段 1:从指南实施日期/ PHE 过期之日开始,制造商应遵循 21 CFR 第 803 部分(不良事件报告要求),以为阶段 3 做准备。 阶段 2:指南实施后 90 天开始。在阶段 2 开始之前为阶段 3 做准备,制造商应遵循 21 CFR 第 806 部分(更正和删除报告要求),并且如果计划在过渡期之后继续分销其器械还应遵循 21 CFR 第 807 部分 B-D 节(注册和登记要求)。 阶段 3:指南实施日期后 180 天开始。在阶段 3 开始时,FDA 打算撤销指南清单 1 中列出的相关产品新冠期间政策指南,制造商应遵循适用于其器械的所有法定和监管要求。在阶段 3 开始之前,如果制造商打算在清单 1 中的指南撤销后继续分销相关器械,FDA 预期在该指南范围内的器械应提交上市申报并被接受。FDA 强烈鼓励在可能的情况下,制造商在阶段 3 开始前尽早完成此类申报。 不过 FDA 表示,其认识到制造商,包括非传统器械制造商,在新冠 PHE 期间适应和调整其运营恢复正常运营可能需要时间。对于制造商已向 FDA 提交上市申报,并且已在阶段 3 开始之前被 FDA 接受,但 FDA 尚未对上市申报采取最终行动的器械,FDA 不打算反对在第 3 阶段开始后继续分销。 这两份指南提供了关于 FDA 如何处理与获得 EUA 的器械相关的 PHE 后行动的重要考量,以及 FDA 对于企业关于在 EUA 下销售的产品以及过渡到 FDA 批准或许可产品的要求和期望。FDA 表示,这两份指南目前不用于实施,其希望在定稿之前收到对指南文件的反馈意见。 根据 EUA 销售器械的公司必须了解 FDA 的拟议要求,以确保能够在 PHE 到期后满足 FDA 预期的监管和质量要求。 作者:识林-Acorn 适用岗位:
适用范围: 要点总结: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工作建议:
适用范围: 文件要点: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必读岗位
工作建议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所有在美国销售或进口的医疗设备制造商和初始进口商,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和中药等各类药品的设备,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