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发布药物共晶的监管分类定稿指南
出自识林
FDA 发布药物共晶的监管分类定稿指南
笔记 2018-02-16 美国 FDA 于 2 月 14 日发布关于药物共晶的监管分类的定稿指南。该指南旨在阐明如何对共晶进行分类,以及新药申请(NDA)和简化新药申请(ANDA)的申办人应提供哪些信息以支持共晶的分类。 FDA 将药物共晶定义为“共晶是由两种或更多不同分子,通常是药物成分和共晶形成物(coformers),在相同的晶格中组成的结晶物料”。根据 FDA,共晶可以提供超越“API 的常规固态形式”的许多机会来改善药物,共晶可以用于改善生物利用度和稳定性,并可使 API 在生产过程中更易于加工。 虽然指南与 2016 年 8 月发布的草案版本大致相似,但 FDA 表示,定稿指南提供了有关共晶的监管分类及其与溶剂化物和水合物的关系的更多说明。【FDA修订药物共晶的监管分类指南 2016/08/18】 FDA 指出,“从物理化学和监管角度来看,共晶可被视为溶剂化物和水合物的特殊情况,其中第二组分,共晶形成物不是一种溶剂(包括水)并且通常是非易失性的。”FDA 表示,满足要求的共晶体被分类为类似于多晶型物,并且不被视为新 API。“从监管角度来看,设计包含新共晶物的药品被认为与 API 的新多晶型物类似”,并补充指出,含有两种或更多 API 的共晶物被认为是复方制剂(FDC)而不是新 API。 然而,FDA 表示,对于那些已经有包含 FDA 过去认为是共晶物的药品在售的公司,仍可继续销售,尽管对于这些产品的新申请应包括有关 FDA 过去共晶认定的证据。对于含有或声称含有共晶的药品,FDA 表示申办人应提交证据证明“API 和共晶形成物均存在于单元晶格中。”FDA 还表示,申办人应表明如果 API和共晶形成物都具有可离子化的官能团,那么这两种组分共存于共晶物中,并且以非离子方式相互作用。 FDA 表示,申办人应证明在药物到达药理学活性部位之前,API 将与其共晶形成物基本分离。“鉴于 API 与其共晶形成物的相互作用,和 API 与溶剂化物在溶剂中的相互作用具有相似的量级,通常认为基于溶出度和/或溶解度的体外评价足以证明在到达药理学活性部位之前 API 与其共晶形成物分离。” 整理:识林-椒 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