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定稿了 2018 年 7 月 19 日发布的指南草案【FDA 现场警示报告问答指南草案译文发布 2018/07/22】。为回应公众意见,FDA 对指南进行了微小的编辑修订,并阐明了适用于 NDA 和 ANDA 下的所有产品的 FAR 要求,包括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药物、指定医用气体和含药物组成部分的组合产品。
FAR 法规建立了早期警示系统帮助 FDA 履行其保护患者健康的职责。根据 FAR 相关法规,NDA 和 ANDA 申请人必须向 FDA 提交有关已分销的受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DER)或生物制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BER)监管的药品的某些信息。
指南侧重于诸如需要提交 FAR 的事件和可能/实际的质量问题、FAR 的内容、谁来提交 FDA 以及提交的时间、在哪里提交、以何种方式提交等主题。指南还建议提交后续和最终 FAR(这些报告是自愿的),以告知 FDA 根源调查的状态和采取的纠正措施(如果有)。
FDA 要求 NDA 或 ANDA 申请人在收到药品或其标签可能被误认为是另一种产品的信息,或者有关任何已分销药品的细菌污染,显著化学、物理或其它变化或变质;任何已分销批次的不合格、不符合申报资料中的质量标准时,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向 FDA 提交 FAR。
定稿指南澄清了 FAR 报告要求适用于根据批准的 NDA 或 ANDA 销售的所有药品,无论该产品是在美国国内还是在国外销售。未根据 NDA 或 ANDA 销售的产品(例如,仅根据国外批准拥有非美国标签在国外销售的产品)不受 FAR 要求的约束。但如果此类产品的制造问题也与 NDA 或 ANDA 下销售的产品相关,则该问题仍可能导致 FAR。例如,如果问题影响用于生产两种产品的物料,或者两种产品是在同一条生产线上生产的,则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