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FDA 指南草案建议在抗癌药试验中收集卵巢毒性数据
出自识林
FDA 指南草案建议在抗癌药试验中收集卵巢毒性数据
2024-11-29
美国 FDA 于 11 月 26 日发布了题为《肿瘤药物研发过程中评估在绝经前成人中的卵巢毒性》的指南草案,建议申办人收集可能因药物而患不孕症的绝经前成人的临床测量和生物标志物数据。FDA 表示,抗癌药物可能与不孕症和某些其它疾病有关,包括早期绝经和早发性心血管疾病,而且缺乏可能在治疗后影响患者的数据。
指南指出,卵巢毒性应被视为包括绝经前成人在内的试验的安全终点,并且当药物用于绝经前患者时,应成为药物开发的一部分。
指南草案指出,“卵巢功能丧失是与全身抗癌药物相关的潜在不可逆毒性。卵巢功能障碍可能导致不孕症和与早发性绝经和雌激素缺乏相关的长期疾病,包括血管舒缩症状、性功能障碍、骨质疏松症和心血管疾病的早期发作。”
FDA 表示,癌症药物试验缺乏卵巢毒性数据。在 2008 年至 2019 年期间,只有 9% 的 3 期辅助乳腺癌试验预先指定卵巢功能作为终点。此外,只有 20% 的此类试验收集了干预前后的卵巢功能数据,大多数仅收集了月经状况数据。
FDA 表示,“在癌症试验中评估卵巢毒性至关重要,以确保患者和临床医生了解癌症治疗对卵巢功能可能产生的长期影响,从而有助于做出有关抗癌药物的明智决策。”
如果申办人计划招募可能具有高存活率的成年绝经前试验对象,指南建议申办人尽早与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DER)和生物制品审评与研究中心(CBER)的审评人员沟通。除了评估此类试验中的卵巢毒性外,指南还建议申办人收集妇科病史数据,例如月经史、妊娠和活产数据。指南还建议收集生物标志物数据,例如血清抗缪勒管激素(anti-Mullerian hormone,AMH)、血清促卵泡激素 (follicle stimulating hormone,FSH) 和血清雌二醇 (estradiol,E2) 水平,最好是在月经周期卵泡期的第 3-5 天收集这些数据。
指南建议,“至少,申办人应在基线、治疗期间每 6-12 个月、治疗结束时以及完成治疗后 12-24 个月收集卵巢功能指标(临床、生物标志物和混杂因素),并根据药物和治疗持续时间考虑研究期间的其它时间点。如果已确定与抗癌药物相关的卵巢毒性风险,……申办人应在旨在支持上市许可申请的上市前试验期间,至少对一组绝经前研究参与者(例如,N=40)的卵巢毒性进行评估。”
FDA 为那些能够证明无法在上市前环境中收集卵巢毒性数据的申办人给出了一些例外情况。FDA 表示,在这种情况下,申办人应该与 FDA 讨论在上市后环境中评估卵巢功能的问题。
该指南不适用于儿科患者,但 FDA 列出了几项适用于这一患者群体的指南,癌症药物申办人应该考虑这些指南。
识林-椒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适用岗位: - 临床(Clinical):必读。负责设计和执行临床试验,监测卵巢功能指标。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必读。负责确保药物开发计划符合FDA指南要求。
- 研发(R&D):必读。负责药物开发过程中的卵巢毒性评估。
工作建议: - 临床(Clinical):在设计临床试验时,应包括卵巢功能评估,使用推荐的生物标志物和临床措施。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与FDA沟通药物开发计划,确保卵巢毒性评估符合指南要求。
- 研发(R&D):在药物开发过程中,评估卵巢毒性,并考虑其对绝经前成人的长期影响。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特别是肿瘤药物,针对绝经前成人。适用于创新药和仿制药,由美国FDA发布,适用于Biotech和大型药企。 文件要点: - 卵巢毒性评估:明确指出在绝经前成人中进行肿瘤药物研发时,应评估卵巢毒性,作为安全终点。
- 临床措施与生物标志物:推荐使用妇科病史、血清AMH、FSH和E2水平等临床措施和实验室生物标志物评估卵巢功能。
- 数据收集:建议收集可能影响卵巢功能的混杂因素数据,包括子宫切除史、怀孕尝试、激素避孕使用等。
- 监测频率:至少在治疗前、治疗期间每6-12个月、治疗结束时以及治疗结束后12-24个月收集卵巢功能数据。
- 市场前与市场后评估:对于卵巢毒性风险高的抗癌药物,应在市场前临床试验中评估卵巢毒性;若无法评估,则应与FDA讨论市场后评估计划。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