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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在美国FDA的反对声中撤销生物制品各论命名计划
出自识林
USP在美国FDA的反对声中撤销生物制品各论命名计划
2018-05-04
摘要
2017年9月,USP宣布计划对其凡例和要求进行一句话的修订,以确保USP和FDA在对依据“公共卫生服务法(PHSA)”许可的生物制品命名时的一致性。修订见USP网页 http://www.uspnf.com/notices/general-notices-requirements,内容如下:
USP的拟定修订
USP-NF 凡例和要求 第2.20节将修订,增加以下文字:
各论中的标题是该文章的官方名称。其他被认为是官方名称同义词的名称不能用作官方标题的替代。对于根据“公共卫生服务法(PHSA)”获得许可的生物制品,官方名称应为相关各论中的名称加上FDA指定的后缀,除非适用专论中另有规定。
4月27日,USP宣布不会推进对其凡例的一句话修订,旨在确保其各论系统与FDA按照PHSA许可的生物制品命名一致。
在同一天给FDA的信函中,USP首席执行官Ronald Piervincenzi认可了FDA对该拟定修订的担忧、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表达的观点分歧的担忧。
该USP拟定修订的出发点是保护2020年3月“过渡条款”涉及的、USP各论所涵盖的产品,但FDA的反对直接指向各论系统的核心;其他利益相关方团体表示,拟定修订就相当于认为FDA生物制品后缀命名系统有缺陷、不合理。面对来自美国FDA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强烈的反对意见,USP搁置了该USP拟定修订。
只有在获得FDA和利益相关方支持的条件下,USP才会正式发布新的生物制品产品各论
Piervincenzi表示:USP尊重FDA的观点,因此,本着与FDA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合作的精神,USP不会将凡例的拟定修订推进,直到USP更好地理解其含义。
USP还宣布,将推迟红细胞生成素(epoetin)定稿各论的实施,等待利益相关方的投入,并将继续关注开发生物制品及原材料标准适用的性能标准。
USP表示,“USP关注这种类型的标准将有助于工业界解决生物制品类别内产品间普遍共有的质量相关挑战”。 “USP致力于部署资源来满足这一需求,并且只有在获得FDA和利益相关方支持的条件下,USP才会正式发布新的生物制品产品各论。同时,USP正在实施一个流程,促进与FDA和利益相关方在生物制品方面的早期和持续接触,以帮助确保标准的相关性和有用性。”
USP似乎进一步不强调生物产品各论的发展,而支持更广泛的适用标准 - 这一举措可能会受到FDA的欢迎,FDA多次表达担忧,产品各论对生物类似药的开发和创新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FDA欢迎未来与USP的互动,目标是确保生物制品各论不会对生物类似药和其他生物制品可及性带来不必要的障碍。”FDA告诉Pink Sheet。
2020年3月“过渡条款”解释
2010年3月23日,美国生物制品价格竞争与创新法案(Pub. L. 111–148, title VII,BPCI Act)生效,PHSA 351相应地修订。 PHSA 351 (i)的生物制品(Biological product)定义中包括了蛋白质,除了化学合成的多肽;并且规定10年后,即:2020年3月23日,之前按FD&CA 505途径批准的Biological product,将会被认为是按照PHSA 351的BLA。
一些蛋白质历史上是按照FD&CA 505获批的,例如:胰岛素类,美卡舍明(生长因子),生长激素,促甲状腺激素α ,胰脂肪酶,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蛭素,促卵泡激素,尿促卵泡素,透明质酸酶,伊米苷酶产品。详见识林资讯【FDA将关闭蛋白质类产品的NDA、ANDA途径 2016-03-29】 。
USP对凡例的拟定修订的出发点是:在生物制品名称中加入FDA指定的后缀不会导致产品不符合相应各论。
FDA称,生物制品各论没有益处
美国FDA局长Scott Gottlieb在推特上发表的书面评论称,USP的拟定修订将使目前关注的担忧恶化,即生物制品具体各论过于死板,并可能阻碍生物类似药和其他创新产品的发展。FDA称,由于产品与参照药品USP各论中的标准不匹配,因此拟定生物类似药或可互换产品的申请人可能会被阻止获批。(详见识林资讯 【监管机构认为生物制品各论是生物类似药的阻碍 - 美国FDA与USP之间的博弈 2018-04-19】 )
FDA指出,鉴于生物制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特定产品各论可能过于教条或未充分发展。USP各论面临的风险是不再作为真正的公开标准,因为足以表征生物制品的检验和分析通常本身就是复杂的、生产工艺特定的和/或受专利保护的。
此外,各论系统与BPCIA的简化批准路径不一致,FDA称。如果拟定生物类似药或可互换产品符合参照药品的各论,申请人将不得不使用相同检验和分析、证明其产品含有与参照药品“相同”的原料药,尽管法律中已经规定了标准。
这对按照传统BLA途径寻求许可的单独生物制品造成了困境,因为USP各论的存在。 目前还不清楚这种困境如何在强制执行的各论系统中得到解决。
FDA指出,变更是为了去除教条的标准,对生物制品的工艺和检验支持更灵活的方法。相反,正式各论中固定的生物制品(以及在特定时间点的检验)可能会以多种方式扼杀这种进步。如果不符合各论,公司可能会选择不改进自己的产品,竞争对手会根据各论开发他们的产品,尽管可能会出现生产和评估这些产品的新技术。
FDA称,即使公司试图改变具体品种的USP各论以反映新的产品质量标准或技术,在USP认为各论修订包含创新技术的这段时间内,FDA对这一产品的许可可能会延迟一段时间。虽然专论修订是可行的,但这个过程往往非常耗时,并且需要个别申请人向USP提交变更申请。
FDA还表示,它认为生物制品类别(如,单克隆抗体等)具有强制性要求的章节是没有益处的,因为这些章节也可能阻碍或延迟创新技术,并且会成为工业界和FDA的负担。
FDA鼓励USP制定可选标准,而不是要求,“与FDA使用的灵活方法一致,用于恰当解释生物制品复杂性质。”
Amgen 提出掺杂问题
美国药物研究与制造商协会(PhRMA)和安进公司也反对该拟定修订,声称不需要。
然而,Amgen更进一步,声称USP的拟定修订可能会增加掺假指控的风险。 “在任何程度上,USP对FDA分配后缀的生物制品要求遵守核心名称各论的标准和质量标准,Amgen有严重的科学和法律担忧。”
Amgen表示,虽然产品各论适用于传统的化学药品,但它们不适用于生物制品,并且有可能通过强制使用过时的分析方法和标准来抑制创新。
Amgen表示支持USP开发非特定产品性能标准和原材料标准,而不是具体产品各论。
不开发生物制品的额外产品各论,认识到没有两种生物制品是相同的,并且减少混淆 - FDA已批准的生物制品因为不符合USP标准是否被认为是掺杂的,USP将促进FDA的命名框架。Amgen说。
该公司表示,通过收回USP针对红细胞生成素α(epoetin alfa)和非格司亭(filgrastim)的各论(分别是Amgen的Epogen和Neupogen),可以进一步支持该策略。
USP所说的红细胞生成素各论是在多个行业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下发起的,预计将于5月1日定稿。然而,USP表示将推迟生效日期,以等待利益相关方的投入解决提出的问题。 USP称,该各论仍然可以被生物制品制造商和其他公司用作信息资源。
利益相关方团体:不要默许FDA的生物制品后缀命名系统
尽管FDA和Amgen的反对意见针对的是USP各论系统,但其他医疗保健利益相关方团体反对的是FDA基于后缀的命名系统,他们认为这种命名系统存在缺陷,并且不必要。
例如,管理护理药房学会(AMCP)表示,虽然理解生物制品各论需要反映与产品相关的名称,包括任何后缀,但该组织仍然反对后缀系统。
AMCP建议USP作为一个科学标准制定组织,与利益相关者合作,从FDA获取有关新命名系统令人信服的科学证据,包括其在药物警戒中用于替代现有国家药物代码(NDC)系统的基本原理。
全国连锁药店协会评论说,“我们鼓励USP不要让步于FDA生物制品后缀命名体系,鉴于新的命名方案造成的混淆,这不是FDA解决其药物警戒问题的适当方式。”
参考资料:
https://pink.pharmaintelligence.informa.com/PS123003/USP-Backs-Down-From-Biologic-Monograph-Naming-Plan-Amid-US-FDA-Objections
编译:识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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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法律框架下的生物制品,包括疫苗、血清、毒素、抗毒素、血液及血液成分等,主要针对创新药或仿制药的生物类似药,由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要点总结: - 生物制品许可要求:明确了生物制品进入州际商业必须持有生物制品许可,并满足特定标记和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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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和市场独占期:详述了与生物制品相关的专利问题处理流程,以及生物制品的市场独占期规定,包括儿科研究对市场独占期的影响。
- 法律效力与其他法律的关系:阐明了本章与《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等其他法律的关系,并规定了生物制品许可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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