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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补”该交了!FDA指南要求ANDA申请人及时回复完全回应函
出自识林
“发补”该交了!FDA指南要求ANDA申请人及时回复完全回应函
2022-08-03
FDA在7月22日发布的行业指南草案终稿“在监管期限内未能回复ANDA完全回应函指南”中,期望申请人遵循监管要求,及时回复完全回应函(C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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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L是FDA与申请人的书面通信,内容通常是在NDA或ANDA评审中发现的缺陷(可类比为国内注册非常熟悉的补充研究要求,或称“发补”),而所有这些缺陷必须在批准前得到解决。
之前的FDA对ANDA延期回复的申请几乎来者不拒,但发现越来越多的申请出现多次延期导致回复时间过长的情况。这种CRL回复的广泛延迟使得FDA的评审面临着许多挑战,而且对FDA和ANDA申请人来说,其影响会随时间的推移滚雪球式增大,所以FDA在指南中对不能如期回复CRL的申请人提出了行动建议,明确要求申请人收到CRL后必须在一年内进行回复或者申请延期,以求促进更快地解决缺陷,使提交请求和延期的过程更加高效并可预测。
CRL回复一拖再拖,FDA评审压力不断增加
简化新药申请(ANDA)按505(j)的程序提交且受理后,FDA就会开启实质性评价,以确定ANDA是否满足批准的监管要求。FDA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所有缺陷会通过CRL传达给ANDA申请人,根据规定,申请人收到CRL后必须在以下行动进行选择:
- 1. 解决CRL中提到的各种缺陷然后重新提交(resubmit)ANDA;
- 2. 撤回ANDA;
- 3. 要求召开听证会进行讨论。
如果申请人在收到CRL后一年内未采取上述三项措施之一,那么FDA将默认申请人撤回ANDA。当然,还有一个途径是,如果申请人在弥补缺陷过程中遇到困难,可向FDA申请延期。
但由于FDA未对延期请求做出过限定,导致延期申请不断增多。美国仿制药界资深人士、前FDA仿制药办公室(OGD)代理副主任Bob Pollock曾表示,“从未听说过FDA会拒绝延期,以前这些延期请求几乎都是自动就许可了”。随着仿制药使用者付费法案(GDUFA)的实施,FDA受理的ANDA申请数量不断上升,于是这种超过1年仍悬而未决的ANDA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有的申请甚至延期6到7年后才会回复,这给仿制药办公室(OGD)带来很大的压力。
有的企业很多年都没有对CRL进行回复,这种情况可能会破坏审评过程,甚至产生额外的审评周期。一般解决FDA提出的缺陷问题需要提交新信息,例如进行新的生物等效性研究,更新USP检测方法,修改杂质标准或变更生产工艺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美国药典要求、参比制剂(RLD)的标签变更或其它情况(例如设施评估过时),原始ANDA中提交的信息可能会过时。另外,很多时候原始申请的审评员不再任职,或者时间间隔太长审评员对内容已经不熟悉,以至于有必要对申请进行全面审评。所以这种“过期”的回复会占用大量FDA额外的审评资源,导致ANDA审评周期增长,拉长了ANDA的平均批准时间和中位批准时间,并且在OGD进行某些数字统计时也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为促进及时回复,FDA可能收紧延期标准
这种效率低下的现象对企业和FDA都有害,所以FDA也一直在寻求解决之道,采取一系列措施希望企业能有计划或及时回复,例如于2017年10月13日发布关于FDA和ANDA申请人之间进行30分钟完全回应函(CRL)后会议以帮助澄清缺陷的行业指南草案。此次发布的行业指南草案,旨在帮助申请人对ANDA的CRL做出及时回复,向申请人提供行动方案的信息和建议,以及如果申请人未能对CRL做出回复时FDA可能采取的行动。
指南中关于回复时限的内容与完全回应函的内容一致:若未能在收到CRL后1年采用任何一种上文提到的三种措施,FDA默认为请求撤回申请并进行通知,申请人在30日内需要解释并申请延期,否则撤回ANDA;若未能在FDA授予的延长期内回复CRL,同样会被默认请求撤回申请并收到书面通知,30日内进行回复或申请延期,否则撤回。
指南还对申请人在其延期请求中提交的信息内容提供了建议,并举例说明FDA将如何评价请求是否合理。
(1)提交延期回复CRL的请求。申请人应通过ANDA增补提交CRL延期请求。指南建议请求中解决以下问题:
- 关于申请人为何需要额外时间来回复CRL的论证或理由。包括:a)对于提交首次延期请求的申请人,未能在1年内回复CRL的原因;b)对于提交过延期请求的申请人,无法在FDA批准的时间内回复的原因;c)关于申请人在回复CRL之前需要额外工作的信息
- 完成CRL缺陷所需工作的进展证据(例如,证明ANDA申请人正在努力解决缺陷)
(2)评估延期回复CRL的请求。FDA将评估延期请求,认为合理才会给予批准,除了申请人在提交延期请求时提供的信息外,以下是一份FDA在评估此类请求是否合理时通常可能考虑的因素清单:
- CRL中确定的缺陷的数量和类型(例如,是重大缺陷还是微小缺陷)
- 申请人无法控制的情有可原的因素(例如,申请人是否无法获得RLD并试图根据CREATES获取产品样品)
指南还相应地在附录给出了十余条具体个案的例子,如因为国家或全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例如,COVID-19)推迟了所需的研究等。
最后是撤回ANDA。如果FDA认为延期(即第一次或后续延期)请求是不合理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同样拥有30天时间进行解释或者增加新的延期证据,如果FDA重新评定后仍认为不合理或者申请人未回复,FDA将撤回此ANDA申请。
识林-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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