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的使命是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来保护公众健康,…,并帮助公众获得准确、基于科学的产品信息,…,其中“确保”的用词可以是assure。在读过的关于assure的各种解释中,我最喜欢前FDA GMP运行负责人Nick Buhay的解释:“assure means we have done our best”,即“确保意味着我们已经尽职了”。
FDA不能保证药品绝对安全有效,只能在企业提交的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数据以及科学解释的基础上,基于自身的科学认知和对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的判断,在法律授权和要求的框架下,尽职而已。关键是,FDA这样做了,公众是否就会对其信任、对用药有信心?权利是给的,信任是自己挣的,是靠科学、公正和透明挣的。现通过一个具体例子,来看FDA是如何做的。
上述最后一条,不是客套话。2012年初,笔者应邀为国内药监部门介绍局长的裁定书(当时有人认为,裁定书是学习监管科学的最好案例)。在准备介绍报告时,笔者专门征求了Genentech对报告的建议。Genentech相关负责人回复说(根据英文简译如下): “请在报告中指出,Genentech据理力争,在听证会前后和当中,做了最大的努力,将FDA逼到了最后一步,迫使FDA对自己的决策,用最公开的方式,做出了最全面和深入的科学和法规解释,为整个行业做出了贡献”。在这个意义上讲,在撤销安维汀乳腺癌适应症批准这件事上,不仅FDA尽职了,企业也尽职了(did its best),并帮助了FDA巩固和提高其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