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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影响重大的仿制药诉讼案例:标签剔除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出自识林
一个影响重大的仿制药诉讼案例:标签剔除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2020-11-03
标签剔除(carve-out),在美国的仿制药申办人使用“小八条”声明从拟议产品标签中删除橙皮书中对给定参照上市药品(RLD)列出的由使用方法专利保护的任何适应症或其它内容,以在不侵犯未到期专利权的情况下让自己的仿制药顺利获批上市。这是自 1984 年 Hatch-Waxman 修正案颁布以来的常规操作。“小八条”即《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第 505(j)(2)(A)(viii) 条,该条规定,仿制药可以剔除原研药受专利保护的用途而获批上市。
可以理解的是,RLD 申办人往往不喜欢标签剔除,因为这允许仿制药竞争者在无需解决有效专利的情况下就进入市场。因此,RLD 申办人经常以标签剔除会影响标签中剩余适应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理由,请愿勿做标签剔除。通常来说,FDA 会拒绝这些请愿,并且现在标签剔除已经成为促进仿制药竞争的主要手段。但是,即使国会(立法机构)和 FDA 接受这种做法是司空见惯的,而最近联邦巡回法院对一个案例的裁定则发出了不同的声音。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一个 3 人法庭本月初对 GSK 诉 Teva 一案,以 2:1 观点分裂的判决结果裁定标签剔除可能构成诱发侵权。这一裁定使得任何依赖小八条声明剔除使用方法专利的仿制药申办人都可能面临专利侵权的风险。下面我们来简单看看这个案子。完整裁定意见书请见此处。
GSK,作为 RLD 持有人,在橙皮书中列出了卡维地洛(品牌名:Coreg)的多项专利,该药最初被批准用于治疗高血压,随后获批用于治疗心肌梗塞后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左心功能不全。GSK 列出了 '069 号使用方法专利,该专利于 2003 年 11 月通过再颁(reissue)并重新刊登(relist)为 '000 号专利,涵盖卡维地洛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抑制剂、利尿剂和或地高辛组合使用“降低由充血性心力衰竭引起的死亡率”。
Teva 于 2002 年提交了含有针对 '069 号专利第 IV 段声明的 ANDA,并且在将 '069 号专利再颁为 '000 号专利之后的某个时间点提交了小八条声明,有效地将 '069号专利第 IV 段声明转为标签剔除。Teva 的 ANDA 于 2003 年 6 月获得暂时批准,并于 2007 年在另一不同的专利到期后以 AB 治疗等效性评价代码(有实际或者潜在的生物等效问题,通过充分的体内和/或体外相关性试验证明是生物等效的)上市。Teva 随后根据 FDA 的要求对其标签进行了修订,以包括治疗心力衰竭的适应症,确保其标签与 GSK 的 RLD 相同。
2014 年,GSK 提起了对再颁的 '000 号专利的侵权指控。在审判中,Teva 称,公司已经通过小八条声明剔除了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治疗,因此对 '000 号专利没有侵权。陪审团支持 GSK,裁定 Teva 让医生处方仿制卡维地洛用于已剔除的适应症,因此构成故意侵权。地区法院以罕见地举动批准了 Teva 的 JMOL 动议(Judgement as a Matter of Law,即请求法官依据法律作出直接判决,否决陪审团意见的动议),推翻了陪审团的裁定,因为 GSK 并未证明 Teva 的行为诱导了医生侵权。随后,GSK 提起上诉。
联邦巡回法院 3 人法庭重新审查了 JMOL,评估“记录是否严重不足以维持审判的最小证据量”。通过审查 JMOL 标准,联邦巡回法院评估了陪审团的调查结果是否得到大量证据的支持,以及陪审团的裁决是否可以得到其调查结果的支持。联邦巡回法院基于“促销材料、新闻稿、产品目录和 FDA 标签以及双方证人的证词的完整记录证据”,认定“符合诱导侵权的标准”。主要证据是,Teva 指出其产品为“Coreg 的仿制药”和“AB 评价代码”而未提及任何具体适应症。值得关注的是,法院暗示仅凭标签可能就足够了,因为“先前的判例已经意识到产品标签的内容是诱导侵权的证据。”鉴于有充分的证据支持陪审团对 '000 号专利的诱导侵权裁决,因此联邦巡回法院推翻了 JMOL,恢复了 2.35 亿美元的赔偿金,并将案件发回地区法院。判决书肯定地强调了其判决不是基于政策,而是纯粹基于适用的专利法。
联邦巡回法院首席法官 Prost 强烈反对这一判决意见,在撰写的异议意见书中,她着眼于专利权与公众获得创新的“关键平衡”,指出多数决定“破坏了这种平衡”,尤其是因为国会特别提供了标签剔除途径。异议敏锐的指出,判决“使国会关于标签剔除的法规规定无效”,从而减缓了低成本仿制药的进入。异议强调,Teva 在这里遵守了所有法定和法规要求,做了所有正确的事情,从未特意营销已剔除的适应症,并且从标签中删除了这一适应症直至使用方法专利到期。根据 Teva 采取的任何措施,没有足够的法律证据支持 Teva 诱导或支持医生处方仿制卡维地洛。异议支持 JMOL。异议指出,“如果不支持 JMOL,会破坏国会为高效批准仿制药而设计的程序。”
该案例凸显了国会在通过《Hatch-Waxman 修正案》时试图在知识产权与促进仿制药获取之间寻求的微妙平衡,以及这一平衡如何被一个单独的法院判决打破的。对于仿制药行业而言,专利常青/专利丛生的问题变得更大,因为具有多个适应症的产品(例如,获批用于各种癌症类型的抗癌药)的原研商现在可以在无需法院司法小组裁决的情况下,使用连续的使用方法专利,合法地无限期阻止所有竞争。
这里还存在公平性问题,以及仿制药企业的利益依赖。正如 Prost 首席法官在其异议中指出的那样,Teva 遵守法律,但仍落入 2.35 亿美元的陷阱。仿制药企业已经这样做了多年,他们现在都应该对可能的侵权行为负责吗?对于仿制药行业来说,不确定性留下了一个广泛的待解答的问题,即,是否建议使用标签剔除程序。
考虑到这一案例对仿制药行业的巨大影响,Teva 肯定会就此案提请全院庭审(en banc,当涉及特殊公共重要性的事项或 3 人法庭的判决与先前法庭判决相冲突时 , 上诉法院可能会授权“全院庭审”重审由 3 人法庭得出的判决)或者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但是,这尚需时日。FDA 和国会都没有对此判决发表任何评论,这令人感到惊讶 , 毕竟这极大地破坏了 FDA 努力实现的 Hatch-Waxman 平衡,并且错误地描述了 FDA 长期以来在治疗等效性决定方面的立场。识林将对此案保持关注。
有关标签剔除的法规解释、相关案例请见识林案例解析:ANDA的标签剔除案例,允许标签剔除的案例,不允许标签剔除的案例。
作者:识林-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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