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自查核查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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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自查核查公告汇总
笔记 2016-01-21 后续最新消息: 2016年02月29日,总局关于11家企业撤回21个药品注册申请的公告。 2015年7月22日,CFDA发布第117号文,决定对清单上所列1622个注册申请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截至2016年1月20日,撤回加不批准的数量已经上升到1184个(根据公告计算)。其中,有1150个注册申请属于撤回。据称企业可以在补充数据后,再次提交申请。1 另有34个注册申请是不予批准,包括10个既未提交自查资料也未主动撤回的,也包括现场检查发现临床试验数据存在不真实、不完整问题的24个注册申请。公告说明CFDA、所在省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将对不真实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调查,相关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另行公布。 企业选择主动撤回,避免被现场检查发现不真实、不完整问题,应该是考虑到了发现不真实问题之后的严重性。第117号文,第六条称:“检查中发现临床试验数据弄虚作假的,临床试验数据不完整不真实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开申请人、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员。”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在申报临床试验时,报送虚假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和样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对该申报药品的临床试验不予批准,对申请人给予警告,1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已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的,撤销批准该药物临床试验的批件,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该药物临床试验申请。 截止目前,还有438个(=1622-1184个)注册申请存活,去除减免临床试验的,剩余待核查项目273个。下表汇总了临床试验自查核查的公告文件,可以清楚地看到政策性文件、结果性公告,以及撤回和不批准数量的变化: 1尚未找到可靠的出处。
另外,2015年10月21日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公告》
(第5号),首次出现了未通过名单;之前的总局1- 4号、局1-3号公告上只有通过复核的名单。被取消资格的2家医疗机构的2个专业如下: 识林®www.shilinx.com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如需使用请联系admin@shilinx.com 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适用范围: 文件要点总结: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法规指南解读适用范围
适用岗位
文件要点总结临床试验数据核查规范
临床试验条件与合规性
伦理审查与合同经费
受试者筛选与知情同意
临床试验过程记录
试验用药品/疫苗管理
生物样本采集与分析
数据库一致性
拒绝或逃避检查情形
特别注意事项
通过这份指南,药企应加强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在发现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行动,以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 适用岗位
工作建议
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药和天然药物等各类药品的注册管理。涉及注册分类(新药、仿制药、进口药品等)、发布机构(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企业类别(包括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 文件要点
结语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