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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临床审评标准,新增三个分中心,化药新药晶型,Q3E 中文版,医保局真实世界价值研究
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临床审评标准,新增三个分中心,化药新药晶型,Q3E 中文版,医保局真实世界价值研究
2025-09-29
【早期开发与临床】
9.28,【CDE】关于公开征求《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10月28日。
本指导原则 起草过程中,详细梳理了药物临床试验申请时临床评价的关键技术考虑,并借鉴参考了国内外监管机构、ICH 等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已形成的《化学药品及治疗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申请临床专业审评报告撰写规范》等内部资料。
本指导原则分为四个章节,包括概述、总体考虑、临床评价的主要内容和参考文献。
“临床评价的主要内容”是本指导原则的核心,系统阐述药物临床试验申请时临床评价的关键技术考虑,并对临床需求评估、前期研究数据评价、研发计划和临床试验方案 的评价、临床试验规范及相关风险控制、临床试验 过程中安全性评估等评价关注点进行了详细描述。
本指导原则中,对于“(四)临床试验方案评价”主要包括 I 期临床试验方案及 II/III 期临床试验方案的评价考量。在对 II/III 期临床试验方案的评价中,强调了在启动 III 期临床试验前,应评价研究药物所有已开展的临床试验数据,并应关注支持 III 期临床试验的前期证据是否充分,该部分已包括对 II 期临床试验方案及结果评价的要求,同时考虑 II 期和 III 期临床试验方案评价相近,故予以合并未再单独列出 II 期临床试验方案评价考虑。
【CMC与仿制药】
9.23,【CDE】关于公开征求《化学药品创新药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截至10月23日。
本指导原则 主要根据创新药的特点和晶型 研究的现状,重点阐述了晶型的选择与表征、原料药 的晶型控制、制剂中的药物晶型控制等药学研究的关注点及一般原则,为化学药品创新药晶型研究的研发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导原则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为概述、总体考虑、晶型的选择与表征、原料药的晶型控制、制剂中的药物晶型控制和参考文献。
9.26,【CDE】关于公开征求 ICH《Q3E:可提取物与浸出物指导原则》指导原则草案及其支持性文件意见的通知
ICH Q3E征求意见稿中文版 截至12月16日。
ICH征求意见稿 发布于8月7日,可见专题文章《ICH 新指南草案 Q3E:可提取物与浸出物的控制框架和具体各论》 。
【注册与变更】
9.24,【CDE】常见一般性技术问题解答 - 新增1个问答
Q:“药品注册批件及其附件”中存在文字性错误,可通过什么途径沟通解决?
A:为保证勘误处理时效,自2025年9月25日起,申请人 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提交“药品注册批件及其附件”的勘误申请,其中涉及药审中心职责的,药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核实处理,原则上不再接收纸质版勘误申请。
【经营准入】
9.23,【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旨在推进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试点工作,以科学化医保治理体系,助推医疗医药高质量发展。
试点工作关注药品审评审批或药品目录谈判中未充分回答的医保关切问题,以及药物在真实世界 应用后的实际临床获益和风险。试点任务分为启动、实践、应用三个阶段,目标是到2027年底形成一套基于真实世界研究的医保综合价值评价体系,并在全国推广。
对于药品,其应用场景包括:
【监管综合】
9.24,【NMPA】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京津冀分中心、华中分中心、西南分中心挂牌成立
9月21日至24日,国家药监局分别在北京市、湖北省武汉市、重庆市举行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京津冀分中心、华中分中心、西南分中心挂牌仪式。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利一行参加挂牌仪式并调研当地医药产业发展、分中心筹建等情况。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殷勇,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出席挂牌仪式。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果在挂牌仪式上致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平主持。
【新药批准和报产】
9.22-9.28,NMPA发布3个新药批准,CDE受理16个新药上市申请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 )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 、临床研究 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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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岗位及工作建议:
QA(质量保证):必读。需根据文件更新质量控制流程,确保生产组件、包装和给药装置符合风险评估和控制要求。 注册(注册事务):必读。负责在药品注册文件中包含可提取物/浸出物研究的合理性论证、相关研究报告和风险控制策略。 研发(研发部门):必读。在新药制剂开发过程中,需遵循风险管理原则,评估和控制浸出物风险,保障患者安全和产品质量。 生产(生产部门):必读。在生产过程中,应实施风险降低措施,如更换组件/供应商、预清洗等,并建立适当的控制策略。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新药物制剂(包括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中浸出物的风险评估和控制。适用于药械组合产品,主要关注有机浸出物。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由ICH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ICH Q3E指导原则提供了一个框架和流程,用于评估和控制新药物制剂中的可提取物与浸出物,以保障患者安全和产品质量。该指导原则强调了风险管理原则的应用,要求在产品开发和生命周期管理中识别、评估和控制与浸出物相关的风险。风险评估包括危害源识别、风险分析和综合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可能包括更换组件、预清洗等,并需通过研究来验证这些措施的有效性。文件还详细描述了化学试验和评估、分析评价阈值、安全性评估等关键步骤,并提供了浸出物分类和安全性评估流程。特别指出,对于高风险的1类浸出物,应避免使用可能浸出此类化合物的材料,若不可避免,则应采用特定的化合物安全性限度。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研发(R&D) :必读。在药物研发过程中,应重视晶型研究,选择优势晶型,并制定晶型控制策略。质量控制(QC) :必读。需根据ICH Q6A评估晶型控制,并在质量标准中制定晶型鉴别和检查项。生产(Production) :必读。应根据目标晶型的理化特性与稳定性,制定合理的工艺控制策略,保证原料药的生产工艺可稳健获得目标晶型。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品创新药的晶型研究,包括无水物、水合物、溶剂合物和无定型等。适用于化学药品创新药的注册分类,由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化学药品创新药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强调了晶型对药物物理化学性质的影响,以及这些性质如何影响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晶型研究应贯穿于药物研发和申报的全过程,选择优势晶型,并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晶型,以避免混晶的形成。在临床试验期间,任何变更都应评估其对晶型的影响。晶型的选择应基于多种因素,包括溶剂、浓度、温度等,并通过多种方法进行表征。原料药的晶型控制涉及生产工艺的影响、质量控制和稳定性,而制剂中的晶型控制则需考虑处方工艺、质量控制和稳定性。晶型控制策略应参照ICH Q6A进行评估,并在必要时在质量标准中制定鉴别和检查项。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及建议:
临床(Clin) :必读。应根据指导原则评估临床试验方案,确保科学性和安全性。注册(Reg) :必读。需理解并应用指导原则中的要求,以准备和提交临床试验申请。研发(R&D) :必读。在药物研发早期阶段,应依据指导原则考虑临床需求和前期研究数据。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的临床试验申请评价,适用于创新药或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由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指导原则强调了临床研发中临床试验设计的科学性对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的重要性。提出了基于疾病特点和药物特性,综合考虑确定目标适应症,并基于前期研究数据合理制定临床试验计划和方案。特别指出,临床试验方案中关键要素的设计应有前期非临床和/或临床研究数据支持,并针对研究药物非临床毒性、前期临床安全性证据等制定安全性风险控制措施。在临床评价主要内容中,强调了临床需求评估、前期研究数据评价、临床整体研发计划评价、临床试验方案评价等方面,并对I期和II/III期临床试验方案提出了具体评价要求。此外,还涉及了临床试验规范及相关风险控制,以及临床试验过程中安全性评估的要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
QA(质量保证):负责确保文件中关于leachables和extractables的控制措施得到实施,并监督相关质量风险管理流程。 RA(注册事务):在药品注册过程中,需要参考本文件准备和提交leachables和extractables的相关研究资料。 R&D(研发):在新药研发阶段,需依据本文件评估和控制leachables,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CMC(化学、制造和控制):负责执行leachables和extractables的具体研究工作,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作建议:
QA:制定和更新内部SOP,以符合指南要求,并对相关流程进行审计,确保合规性。 RA:在注册文件中包含leachables和extractables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策略,与监管机构沟通以获得批准。 R&D:在药物开发早期阶段进行leachables的风险评估,并选择合适的包装和制造组件以最小化风险。 CMC:进行leachables和extractables的实验研究,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药品安全性评估。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包括新药产品和需要市场授权的药械组合产品。重点在于有机leachables,不包括元素leachables(由ICH Q3D覆盖)。适用于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和跨国药企的新药产品,不适用于草药制品和原始未加工的动植物产品。
要点总结: ICH Q3E指南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框架和流程,用于评估和控制药品中的leachables,以保护患者的安全和产品质量。指南强调风险管理,包括识别、分析和评估leachables相关风险,并采取控制措施。leachables是可能从制造组件、包装或给药装置中迁移至药品中的化学物质,而extractables是在实验室条件下从这些组件中提取的潜在leachables。指南提出了基于风险的评估方法,包括对leachables进行分类,并设定了不同的安全阈值。对于Class 1 leachables,需要建立化合物特定的安全限值。对于超过阈值的leachables,需要进行识别、定量和安全评估。指南还强调了在药品生命周期管理中,任何可能影响leachables轮廓或患者暴露的变化都需要重新评估。此外,指南提供了关于如何建立和应用分析评估阈值(AET)和安全关注阈值(SCT)的指导,以及如何进行leachables的分类和安全评估。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QA(质量保证):负责确保原料药生产全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监控质量体系运行。 QC(质量控制):负责原料药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生产:负责按照GMP要求进行原料药的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合规。 工程:负责厂房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领域的原料药生产,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发布机构为国际通用标准。
文件要点总结: 原料药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调了从质量管理到生产控制的全过程管理。首先,文件明确了质量管理的原则和机构职责,特别强调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规定了自检、产品质量回顾以及质量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人员方面,规定了资质、培训和卫生要求,确保员工符合岗位需求。厂房与设施章节详细规定了设计建造、公用设施和特殊隔离要求,以保证生产环境的适宜性。设备章节则涉及设计建造、维护保养、校准和计算机化系统的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文件还特别提到了无菌原料药的生产特点,包括生产工艺、厂房设施设备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以及环境控制等,这些都是确保原料药质量的关键环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适用岗位:本文件适用于医保政策制定人员、药品注册人员、市场准入人员、研发人员和临床研究人员。对于医保政策制定人员,建议深入理解文件中关于医保综合价值评价的总体原则和试点任务,以便制定符合国家医保局要求的医保政策。药品注册人员应关注真实世界数据在药品审评审批中的应用,以优化药品注册流程。市场准入人员需了解评价体系对药品市场准入的影响,以制定有效的市场策略。研发人员应考虑如何在研发阶段收集和利用真实世界数据,以支持药品的综合价值评价。临床研究人员应关注真实世界研究的设计和实施,以提供高质量的临床数据。
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化学药、生物制品等药品类型,涉及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发布机构为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Biotech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旨在推进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试点工作,以科学化医保治理体系,助推医疗医药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遵循统一规范、数据赋能、全面综合、实践应用原则,关注药品审评审批或药品目录谈判中未充分回答的医保关切问题,以及药物在真实世界应用后的实际临床获益和风险。试点任务分为启动、实践、应用三个阶段,目标是到2027年底形成一套基于真实世界研究的医保综合价值评价体系,并在全国推广。试点地区需推进规范制定、数据治理、队伍组建,建设数据库,分任务评价,并建立成果库。应用阶段将评价结果作为医保决策支撑,健全运行机制,并遴选国家可信评价点。组织保障方面,国家医保局统筹全国试点工作,省级医保部门加强指导和支持,试点地区医保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