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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多份2021行业监管年报发布,新药注册临床试验,医保事业发展,反垄断执法,CDE罕见病临床统计
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多份2021行业监管年报发布,新药注册临床试验,医保事业发展,反垄断执法,CDE罕见病临床统计
2022-06-13
【政策与监管综合】
5.30,四川局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四川省的医药产业支持政策亮点颇多,明显体现出制定者对行业和企业的了解。
药品方面,在监管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给出了相当的便利,诸如:
- 针对性鼓励药品研发创新。支持企业采用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或合同生产组织(CMO)方式开展抗体药物和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等高端生物制品研发、生产。完善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疫苗评审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支持放射性药品创新发展协同机制。
- 简化审评审批流程。药品委托生产(含跨省委托)不再由日常监管部门出具受托意见。药品许可检查、GMP符合性检查的缺陷整改报告由技术审评机构直接进行审核,基于风险评估组织现场复核。将符合委托检验范围和条件的委托检验事项由事前备案优化为事后报告。
- 调整优化检查事项。对创新药品合并实施注册现场核查和GMP符合性检查。药品企业增加生产地址或生产范围等,可减免申报资料或现场检查。特殊药品年度生产计划初审、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等可减免现场检查。
此外,近期地方省市局的政策类文件还包括:
6.1,河北省局发布《进一步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同样在GMP符合性检查,生产许可证申办,场地变更等省局职权范围之内的领域,给与企业各种便利,本质上都是促进MAH开展创新研发,或引进外省先进技术。
6.9,上海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主要从药监体系的角度,阐述如何加强机构和团队的监管能力,而非对注册和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
6.6,深圳市发布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作为具有相当政策和立法灵活度的经济特区,也因为其历年在经济领域硕果累累,因此深圳市的生物医药产业支持政策,尤为值得整个行业关注。
一如既往,文中谈问题,谈机遇,并制定明确的数字目标,体现出特区的务实与担当。
深圳认为自己生物医药产业存在的三大问题:
- 产业附加值有待提升,部分企业以仿制药生产为主,创新药企业数量相对偏少。
- GLP实验室、中试平台、CRO/CDMO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有待增强。
同时也有三大机遇:
- 国家出台“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未来5-10年生物医药产业有望迎来快速发展。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落户深圳,有利于加速创新药、生物技术产品注册上市,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
- 具有“BT+IT”(Biological Technology & 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融合发展优势,有利于推动传统制药行业向人工智能辅助药物设计等领域转型升级。
由此,深圳制定极为明确的数字目标,也包括对CDE大湾区分中心的期待:
- 到2025年,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达到400亿元,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 引入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企业8-10家来深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和高附加值生产基地,生物医药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40家,营收超百亿元的企业5家,超十亿元的企业15家,超亿元的企业25家。
- 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0%,建成各级各类创新载体200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5个,建成模式实验动物研究、医药CRO/CDMO/CMO、生物制品检验检测、中药及天然产物国际化等重大平台,获得国产I类新药上市批件15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药物400个。
- 争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获得更多药品审评职能。推进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境外已批准上市但国内尚未注册的临床急需新药政策落地进程,积极争取境内外新药同步上市、专业资格评审互认等政策先行先试。
6.7,NMPA修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NMPA及下属各机关司局发布的各类公开文件和信息,均以本文为依据。
经与上一版2019年6月目录比较:
删去内容(即可能不予公开的)
- “许可服务”项下的许可权力清单,包括“国家局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等信息”;
- “应急管理”项,包括“突发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人事管理”项下的人才管理,包括“高层次人才选拔结果公布”;
新增内容
- “数据库信息(查询形式)”项,明确列出了大量的数据库;
6.7,CDE发布《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进展年度报告(2021年)》
本年报距离CDE首次发布新药临床年报2020年版,仅过去半年。可以预见,今后新药临床年报将与上周刚刚发布的《2021年度药品审评报告》保持一致步调,于每年6-7月间发布。
数据有待识林用户仔细阅读,这里可简要了解CDE给2021年新药临床下的结论:
- 2021 年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年度登记总量首次突破 3000 项,共计 3358 项。新药临床试验数量占比逐年增加,历年均以Ⅰ期临床试验占比最高,且均以境内申办者发起的国内试验为主。
- 近三年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仍主要针对肿瘤适应症,药物作用靶点相对集中,PD-1 和 PD-L1 尤为突出,其开展Ⅲ期临床试验的数量亦相对较多。
- 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2021 年预防性疫苗类生物制品以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临床试验数量最多。
- 中药临床试验数量历年均最少,主要集中在呼吸、消化、心血管和精神神经 4 个适应症。
- 在老年人群和儿童人群(预防性疫苗除外)中开展的临床试验占比仍较低,罕见疾病药物临床试验涉及的疾病种类仍较少。
- 6 个月内启动受试者招募比例明显提高(51.4%)。
- 综上,中国新药临床试验数量不断增加,且多为由境内申办者启动实施的新药临床试验。随着新药Ⅲ期临床试验数量不断增加,预期中国新药上市申请数量会增加,进程会加快,满足中国患者的新药治疗需求,包括儿科人群和罕见病的临床用药需求。
在此,可回顾去年报告的结论,更加明确地感知新药研发的趋势:
- 2020 年登记的药物临床试验总体上主要由国内申办者发起,试验范围以在国内开展试验为主,试验分期中 I 期试验比例最高。
- 中国新药临床试验的数量和药物品种的数量相较以往都大幅增加,同时 1 类新药占比较高,但药物靶点和适应症领域分布较为集中,显示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迅速发展的同时存在临床试验同质化的问题。
- 临床试验效率等分析结果显示我国临床试验存在获批后的实施效率不高、儿科药物临床试验占比较低、临床试验地域分布不均匀等挑战。
6.8,SAMR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
长达170页的报告中,提及“药”达数百次。专门有一章节谈及医药行业垄断的概况、问题分析和典型案例。
很明显,原料药是2021年反垄断的重灾区。
2021 年,反垄断执法机构共查办医药行业垄断协议案件 3 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 3 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6 件;审结医药行业经营者集中案件 26 件。以上案件罚没金额共计 9.5 亿元。
办结的 3 件垄断协议案分别涉及药品和原料药领域,其中 2 件违反《反垄断法》第 13 条规定,达成并实施了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 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横向垄断协议;1 件违反《反垄断法》第 14 条规 定,达成并实施了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纵向垄断协议。
办结的 3 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主要涉及原料药领域,违反《反垄断法》 第 17 条规定,实施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拒绝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 行为。
此外,报告中再次提到2021年专门为原料药发布的《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2021年11月)
6.8,国家医保局发布《2021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公报显示:
- 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方面,总收入28727.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6%;总支出24043.10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基金当期结存4684.48亿元,累计结存36156.30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结存11753.98亿元。
- 在医保目录方面,2021年,协议期内221种谈判药报销1.4亿人次。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年内累计为患者减负1494.9亿元。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4次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累计将250种药品通过谈判新增进入目录,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其中,2021版医保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年内新纳入药品74个。另含中药饮片892种。
- 药品招标采购方面,2021年,全国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采订单总金额10340亿元,比2020年增加1028亿元。其中,西药(化学药及生物制品)8315亿元,中成药2025亿元,分别比2020年增加794亿元和234亿元。医保目录内药品8259亿元,占网采订单总金额的79.9%。2021年,开展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涉及122个品种,平均降价52%。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降到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
【创新研发】
6.6,CDE发布《罕见疾病药物临床研究统计学指导原则(试行)》
由“版本历史”可知,本文曾于2021年11月征求意见。
之所以专门发文指导罕见病临床统计,原因在于罕见病及其药物研发的特殊性:
1,罕见疾病中很多是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疾病,许多属于先天遗传性疾病且多始发于儿童期;
2,对于罕见疾病,通常流行病学和疾病自然史等数据有限,医疗信息不充分,可能缺乏公认的疗效评价方法和研究终点;
3,患者群体小,开展临床研究的机会有限,药物研发经验较少;
4,疾病可能存在多种亚型,不同亚型患者的症状、体征、患病率及进展模式等可能各不相同,患者可能呈现较高的异质性;
5,小样本临床研究方法具有特殊性。
因此,罕见疾病临床研究的设计、实施和结果解释常面临挑战,罕见疾病的临床用药普遍存在未被满足的需求。
对于罕见疾病,在药物研发过程中,需要选择合适的设计和分析方法以确保研究质量和结果的可靠性。临床研究设计是决定研发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合理的统计分析有助于结果的解释。
【CMC与仿制药】
6.10,药典会征求《药包材生物学评价与试验选择指导原则》意见
本指南主要是药包材企业在研发、登记和变更时需要密切关注。作为客户的制药厂,也需关注任何可能由包材引起不良反应。
指南中所谓“生物学风险”,指的是由药包材的浸出物与人体间作用引起的健康伤害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与该伤害的严重程度的组合。
药包材的生物学评价一般只在首次生产或发生一些特定情形时进行,否则无需进行。
特定情形包括:
- a. 制造所用材料来源或与生物学评价相关的技术标准的改变;
- b. 药包材和组件的配方、工艺或灭菌的任何改变;
- c. 预期用途的任何改变;
- d. 临床出现了与药包材相关不良生物反应的任何证据。
此外,本指南草案明确,“评价”不等于“试验”。药包材的生物学风险控制可以通过收集资料进行评价,当已有充分数据时,则不需要再进行试验。也可以通过已有数据评审和补充的生物学试验来实现。本指导原则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求使用者掌握风险管理的基础知识,建立药包材生物学“评价” 的理念,使药包材生物学风险的控制行之有效。
【注册,审评,审批】
6.6,CDE 药品审评报告和说明书更新,其中包括下列国产新药
注:仅列出国产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供参考。企业用户可至识林“CDE 药品审评报告”按发布时间查阅最新的上市药品信息。
【新药批准和报产】
6.6-6.12,NMPA发布4个新药批准,CDE受理4个新药上市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作者:识林-实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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