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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药品召回办法,临床方案审评规范,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南,HPV疫苗临床指南
出自识林
国内药政每周导读:药品召回办法,临床方案审评规范,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南,HPV疫苗临床指南
2022-10-31
【创新药与临床研究】
10.25,【CDE】关于公开征求《慢性乙型肝炎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是重要的全球公共卫生问题。随着对慢性乙型肝炎(CHB)进一步了解以及治疗学理念的更新,HBsAg 清除被认为是停药后肝病持续缓解的最佳预测因素。针对此治疗目标,国内外有多个品种处于临床研发阶段。为规范和指导CHB治疗药物临床试验,在2018年已发布的指导原则基础上进行了更新。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CHB新药的临床研发,仅作为推荐性建议。且不适用于 CHB 的辅助治疗和预防用药。
10.25,【CDE】关于公开征求《新药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新药临床安全性评价是新药获益-风险评估的重要基础。本指导原则旨在通过阐述对药物与不良事件的因果关系判断、临床试验中严重不良事件的分析评估方法、新药总体暴露及其安全性数据的汇总分析等,为新药临床安全性评价提供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指导。
本指导原则聚焦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和申报上市申请时两个阶段的临床安全性评价标准的建立,针对两个阶段安全性评价的共性及不同侧重点进行阐述。
10.26,【CDE】关于公开征求《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目前我国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的研发呈“井喷”状态,多家企业研制的 HPV 疫苗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型别从二价到十五价不等。HPV 疫苗研发周期长,研发成本高昂,为指导疫苗企业规范研发,加快相关产品的上市,CDE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拟在中国上市注册、以 HPV 主要衣壳蛋白 L1 组装为病毒样颗粒(VLP)的预防性疫苗;其他类型的预防性 HPV 疫苗可参考执行;不适用于治疗性 HPV 疫苗。指导原则先整体介绍了关于适应症、研发策略、适用人群的总体考虑,再按不同的临床试验阶段对设计和评价的关键要点分别进行阐述。
【药学研究与仿制药】
10.25,【药典会】关于征求药用辅料无菌和微生物限度检查意见的通知
药典委联合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等相关单位,拟对药用辅料重点品种的无菌和微生物限度检查项进行系统研究,并拟定合理规范的无菌和微生物限度检查项,以加强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
重点品种包括但不局限于:制剂中用量大、非水溶性、高黏度、强吸湿性、具抑菌性、易溶胀、微生物限度检查限值制定有疑问的品种等,不局限《中国药典》已收载品种。
11月20日前,企业可借此机会,上报有疑问的品种,有希望解决日常QC检验中的棘手问题。
10.25,【CDE】关于公开征求《化学合成多肽药物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化学合成多肽药物是指采用化学合成方法制备的多肽药物,其在制备方法、结构确证、质量研究等方面均存在自身特性,不能简单的将其归属于小分子化学药物或生物制品。同时,许多国内外指导性文件均明确不包含多肽类药物。
中心于2007年发布了《合成多肽药物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识林收录,可对比阅读),随着药品研发理念的更新和技术水平的提升,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文件。结合目前国内外对多肽药物研究和评价的实践经验,起草了本指导原则,主要内容包括前言、原料药制备工艺、结构确证、制剂处方工艺、质量研究与控制、稳定性研究六个部分。
10.27,【药典会】关于二羟丙茶碱等319个《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品种国家标准修订草案的公示
药典委拟修订二羟丙茶碱等319个《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品种国家标准,标准编号:《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二羟丙茶碱等319个《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品种国家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
企业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
10.28,【CDE】关于公开征求《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六十四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截至目前,国内参比制剂目录已发布六十一批,公示六十四批。
用户可至识林“中国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公示批列表” 和“参比制剂数据库”查询。
【注册,审评,审批】
10.24,【NMPA】药品—常见问题列表 新增3个问答
- 药品电子申报资料受理后,申请人递交纸质申报资料及临床试验数据库光盘时,应如何整理?
10.27,【CDE】关于公开征求《药物临床试验方案审评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临床试验方案作为承载临床试验目的、设计、方法学、统计学考虑和组织实施等详细内容的文件,是CDE对临床试验申请开展审评和基于临床试验方案进行沟通交流的核心资料。
CDE此次专门发文,以“工作规范”的形式,从内部审评工作的角度,再次阐述对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
其中重点在:
- 第三部分为沟通交流中临床试验方案的提交与回复,细分为五种情况:(一)临床试验申请前的沟通交流、(二)确证性(或关键性)临床试验前的沟通交流、(三)临床试验期间的其他沟通交流、(四)对于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沟通交流、(五)会议纪要或书面回复意见的撰写。分别介绍了各研发阶段或情形中 ,申请人关于临床试验方案的沟通交流申请、药审中心对沟通交流问题的审核与回复的相关要求。关于沟通交流会议纪要或回复意见,也用单独的篇幅描述了具体要求。
- 第四部分为临床试验申请中试验方案的提交与审评,对申请人临床试验方案的提交和药审中心对临床试验方案的审评分别提出了要求。
- 第五部分为临床试验方案变更, 明确了临床试验方案变更的多种情形下,申请人应进行补充申请、沟通交流或报告。
10.28,【中检院】关于发布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等8个文件格式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配合2022年11月1日启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电子证明,根据《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有关规定,中检院组织修订了:
现予发布。
10.30,CDE 药品审评报告和说明书更新,其中包括下列国产新药
注:仅列出国产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多受理号仅展示其中 1 个,供参考。企业用户可至识林“CDE 药品审评报告”按发布时间查阅最新的上市药品信息。
【监管综合】
10.26,【NMPA】关于发布《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公告(2022年第92号)
根据识林“版本历史”可知,旧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于2007年发布,2020年和2021年曾两次征求意见。
NMPA曾于今年9月30日直接发文废止2007版办法,也可以预见,正式办法将会尽快发布。
相比2007版,新版召回办法进行大幅度修订,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
- 需要召回的药品,不仅是“安全隐患”,而是“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药品”。将“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等而视之,可以说召回范围更广,标准更明确,监管力度也更大。
- 召回药品是否销毁,如何处理,也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对通过更换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重新外包装等方式能够消除隐患的,或者对不符合药品标准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中药饮片,且能够通过返工等方式解决该问题的,可以适当处理后再上市。相关处理操作应当符合相应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不得延长药品有效期或者保质期。”
- 对境外持有人在境外实施药品召回的情形也更为细化,分为三种情形,需要“综合研判境外实施召回情况,如需要在中国境内召回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实施召回。”
10.25,【江苏省】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实操指南(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之所以提请识林读者关注这个省级指南,是因为江苏省采取了一种比较新颖的形式,更接近企业实操。
本指南意见稿,是以三列表格的形式呈现,其中:
- 第一列:具体的实施指南;
- 第二列:现行GVP(2021《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对应条款;
- 第三列:现行2022《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的对应内容;
这样一来,每一条指南都能追根溯源,与国家级法规和指导原则对应起来,更为实用。
10.28,【卫健委】关于印发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微生物耐药是全球公共健康领域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各国政府和社会广泛关注的世界性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多年来呼吁各国重视微生物耐药问题,联合国大会、世界卫生大会、G20峰会等重要国际会议多次研究讨论微生物耐药问题。
新的国家行动计划有九大指标,与药品直接相关的:
(五)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抗菌药物处方和住院抗菌药物医嘱的适宜率均达到75%以上。
(六)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微生物处方药物的比例达到100%;兽药经营企业凭兽医处方销售兽用抗微生物药物的比例达到80%。
(八)研发上市全新抗微生物药物1-3个;研发新型微生物诊断仪器设备和试剂5-10项。
【新药批准和报产】
10.24-10.30,NMPA发布0个新药批准,CDE受理4个NDA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识林-实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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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药物警戒专员(PV):必须熟悉本指导原则,确保药物警戒活动符合监管要求。
- 质量保证部门(QA):监督药物警戒体系的合规性,确保缺陷及时整改。
- 注册部门:在药品注册过程中考虑药物警戒要求,确保注册资料的完整性。
- 研发部门:在药品研发阶段考虑药物安全性,为药物警戒活动提供科学依据。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物警戒检查工作,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疫苗等各类药品。适用于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 - 检查原则与目的:强调药物警戒检查的重要性,督促持有人落实药物警戒主体责任。
- 检查适用情况:明确了常规检查和有因检查的重点考虑因素,确保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 检查方式与地点:规定了现场检查和远程检查的方式,以及检查地点的选择原则。
- 缺陷风险等级: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分为严重、主要和一般三个等级,并对风险等级的判定提供了具体标准。
- 评定标准: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明确了检查结论和综合评定结论的分类标准。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PV(药物警戒)专员/负责人:应全面理解并执行药物警戒活动,确保药物警戒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 QA(质量保证):需监督药物警戒体系的质量保证系统,确保体系及活动符合法规要求。
- 研发部门:应配合药物警戒部门,提供必要的研发数据支持风险评估。
- 注册部门:在药品注册过程中,需考虑药物警戒要求,确保注册资料的合规性。
- 临床部门:在临床试验期间,负责药物警戒活动的实施,包括安全性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临床试验申办者的药物警戒活动,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等各类药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发布。 文件要点总结: - 药物警戒体系建立:持有人必须建立与药品安全性特征相适应的药物警戒体系,包括机构、人员、制度和资源。
- 风险管理:持有人应基于药品安全性特征开展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众健康。
- 监测与报告:持有人需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提交报告。
- 质量保证:药物警戒活动应纳入质量保证系统,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 临床试验期间药物警戒:申办者在临床试验期间应建立药物警戒体系,及时报告安全性问题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确保生产全过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完整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 注册:熟悉批签发流程和要求,及时完成批签发申请和相关材料的提交。
- 生产:按照经核准的工艺生产,确保批签发产品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注册标准。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生物制品,包括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等。适用于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要点总结: - 批签发定义与重要性:明确生物制品批签发的定义,强调未通过批签发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或进口。
- 申请人责任:批签发申请人需保证产品质量和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建立完整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 监督管理体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基于风险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生物制品安全有效。
- 批签发流程:详细规定了批签发的申请、审核、检验、检查与签发流程,以及不予批签发的情形。
- 法律责任:明确了在批签发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提供虚假资料、样品或瞒报重大变更等。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指南: - 医疗卫生人员:必读。建议加强感染预防和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提高防控能力。
- 药学专业人员:必读。建议参与药物合理应用与耐药防控的日常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 兽医及养殖从业人员:必读。建议接受动物疫病防控和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
- 药品监管人员:必读。建议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和合理使用。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医疗卫生、药品监管、农业农村、教育等多个领域,针对化学药、生物制品等药品类型,旨在遏制微生物耐药问题,提升公众健康。 文件要点总结: - 预防为主策略:强调通过预防措施降低感染发生率,包括医疗机构内感染控制和环境卫生管理。
- 公众健康教育:明确提高公众对微生物耐药问题的认识,普及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知识。
- 专业人才培养与培训:规定加强感染防控和抗微生物药物合理应用的教育培训,提升专业人员能力。
- 行业监管强化:规定严格监管抗微生物药物的临床应用和销售,确保合理用药。
- 科技研发推动:鼓励开展新型抗微生物药物和诊断工具的研发,支持微生物耐药防控相关研究。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 研发(R&D):应深入理解合成多肽药物的制备工艺、结构确证、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等关键技术点,确保研发流程符合指导原则。
- 质量保证(QA):需掌握合成多肽药物的质量控制要点,包括起始原料、中间体以及最终产品质量的全面把控。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 RA):必须熟悉合成多肽药物的注册要求,确保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文件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采用化学合成方法制备的多肽药物,包括原料药和制剂。适用于创新药和仿制药,不局限于特定剂型或给药途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主要针对中国地区的药企。 文件要点总结: - 合成工艺选择:强调了液相合成和固相合成工艺的选择依据,以及对合成过程中保护/脱保护策略的重要性。
- 结构确证研究:明确了多肽药物结构确证的重要性,包括氨基酸组成分析、质谱和氨基酸序列测定等方法的应用。
- 制剂处方工艺:讨论了多肽药物制剂的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和工艺研究,强调了稳定性和生物活性的维护。
- 质量研究与标准:提出了合成多肽药物质量研究的特别项目和方法学验证,以及质量标准的制定原则。
- 稳定性研究:指出了多肽药物稳定性较差的原因,以及加速试验和长期留样试验的条件选择和考察项目。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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