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药政每周导读:2021.12.27-20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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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药政每周导读:2021.12.27-2022.01.02
笔记 2022-01-03 2022新年快乐! 12.27,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第47和第48号令,规范医药行业外商投资 12.28,NMPA和海南省政府共同推进药械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相关工作 12.27,卫健委发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1年版) 12.28,工信部发布《“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 12.28,CDE就ICH Q9(R1)质量风险管理征求意见 12.30,CDE发布“有效性综合分析”等4份临床相关的正式指导原则 12.30,医保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12.30,NMPA发布《“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 12.30,CFDI发布《吸入制剂现场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 12.31,CDE正式发布《M9: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的生物等效性豁免》及问答 12.27-12.31,NMPA批准5个新药,CDE受理10个新药上市申请 12.27,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第47和第48号令,规范医药行业外商投资 47号令即《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与医药行业相关内容包括: — 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 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 医疗机构限于合资。 48号令即《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与医药行业相关内容包括: — 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 医疗机构限于合资。 同时,药企和医药行业投资机构还应关注以下两点(两文均有): — 六、从事《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股份并上市交易的,应当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境外投资者不得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其持股比例参照境外投资 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 七、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按照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 12.28,NMPA和海南省政府共同推进药械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相关工作 海南自由贸易港向来被视为国家重大战略决策,而医药健康产业是其中重要内容。国家期望“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制度,对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使用高质量药品医疗器械需求......” 真实世界证据在临床评价中的应用,一直是业界焦点,目前的进展包括: — 多个药品医疗器械临床真实世界研究相关指导原则陆续发布,主要包括: NMPA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 - 2020.01.03 CDE真实世界研究支持儿童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 2020.08.27 NMPA真实世界数据用于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 2020.11.24 CDE用于产生真实世界证据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导原则(试行) - 2021.04.13 — 海南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基地、真实世界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成立运行; — 飞秒激光眼科治疗系统、普拉替尼胶囊等药品医疗器械试点品种利用博鳌乐城真实世界研究数据作为辅助临床评价证据先后获批上市。 对RWE和RWD关注的从业者可密切关注海南政策法规动向。 识林用户可查阅上述法规,并阅读主题词【真实世界】。 12.27,卫健委发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1年版) 作为官方发布的权威用药指南,卫健委在《指导原则》中明确了下列基本原则: 一、病理组织学确诊后方可使用 二、靶点检测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遵循适应证用药 四、体现患者治疗价值 五、特殊情况下的药物合理使用 六、重视药物相关性不良反应 接下来对9个瘤种的109种药物的临床应用给出具体指导,包括多家国产PD-1。 文末附上“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和治疗调整方案”和“反应性毛细血管增生症分级标准和治疗建议”。 12.28,工信部发布《“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 医疗装备与医疗器械关系紧密,与药品同样不可分割,因此这份国家层面的《规划》,值得业界关注。 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国家设定的明确目标,从中可以充分领会政策意图,也可预估接下来的配套支持措施,从而决策企业该如何顺势而行。 — 《规划》提出了2025年医疗装备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2035年的远景目标。 到2025年,医疗装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主流医疗装备基本实现有效供给,高端医疗装备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对公共卫生和医疗健康需求的全面支撑能力。到2035年,医疗装备的研发、制造、应用提升至世界先进水平。我国进入医疗装备创新型国家前列,为保障人民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 为确保2025年总体目标的实现,《规划》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水平、企业活力、产业生态、品牌影响力等方面设置了5个分目标: 一是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医疗装备亟需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短板基本补齐,初步建成创新力强、附加值高、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 二是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医疗装备在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健康促进、公共卫生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腔镜手术机器人、7T人体全身磁共振成像系统、质子重离子一体治疗系统等一批高端产品实现应用。 三是企业活力显著增强。医疗装备龙头企业的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涌现一批细分领域全球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以及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独特工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 四是产业生态逐步完善。医学+工业、医院+工厂、医生+工程师等多维度医工协同创新模式初步建立,健康医学服务快速发展,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精准医疗、中医特色医疗等新业态全面创新发展。 五是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医疗装备产品认可度、品牌美誉度及国际影响力快速提升,在全球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大幅提高,6-8家企业跻身全球医疗器械行业50强。 12.28,CDE就ICH Q9(R1)质量风险管理征求意见 【目的与要点】 ICH于12月16日发布英文版,CDE不到2周即公布中文版征求意见。 Q9旧版发布于2005年11月,质量风险管理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制药企业无论大小,大多编制了《质量风险管理规程》这类文件,也通过某种“风险分析表”从“可能性”和“严重性”两类对风险进行分级。而且不仅仅是GMP质量管理,许多企业早已将此表用于关键工艺参数(CPP)的确认,并在CTD资料中申报。 【收获与行动】 对于这类纲领性法规,业界会有诸多解读,识林在此建议关注两个关键词,“知识”和“相适应”,这也正是质量风险管理的两个基本原则: — “质量风险的评价应当基于科学知识,最终目的是保护患者(注:质量风险包括产品可及性可能受到影响,导致潜在患者伤害的情况。)”; “知识”一词在全文出现27次。无论是“定性”还是“定量”,是FMEA还是HACCP,是“正式”还是“非正式”,有效的风险管理只可能建立在充分的知识储备上。 — “质量风险管理实施过程的深度、正式性程度和文件化程度都应当与风险水平相适应。” “质量无小事”,这句话看似合情,是否一定合理?也许“办法总比问题多”,可相应的,“资源总比办法少”,而“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抓大放小的权衡,是企业不得不正视的。 【阅读与拓展】 识林APP用户可查阅相关法规原文; 识林企业用户可从主题词【风险管理】开始,探索GMP指南、案例、风险工具等等知识内容。 12.30,CDE发布“有效性综合分析”等4份临床相关的正式指导原则 包括: 《化学药创新药临床单次和多次给药剂量递增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曾于9月3日征求意见; 《抗肿瘤药首次人体试验扩展队列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曾于8月3日征求意见; 《晚期结直肠癌新药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曾于7月8日征求意见; 《药物临床研究有效性综合分析指导原则(试行)》,曾于9月8日征求意见; 上述均为正式指导原则,建议识林企业用户利用“页面比对”工具做花脸稿解读,充分领会CDE的监管导向。 其中尤其关注《药物临床研究有效性综合分析指导原则(试行)》,对临床研究数据的总结和申报提出了明确的指导,直接关系到“ ICH M4E(R2)通用技术文档(CTD)模块5第5.3.5.3节”的撰写,是所有临床相关的从业人员必读。 12.30,医保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医保作为大支付方为中医药发展助力,措施比较具体明确,从“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到“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几个值得注意的要点: —“......优化现有中医价格项目......丰富中医价格项目。对来源于古代经典、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简化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程序,开辟绿色通道。” —“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 ” —“将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但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常用剂量开具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对已经实行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 12.30,NMPA发布《“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 各部委分别制定“十四五”规划,通常体现一个产业近5年的政策支持和监管导向,其中尤为重要的是一些相当具体的目标,预期必将成为政府工作重点。如《规划》中“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就包括: —“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2650项(个),新增指导原则480个。” —“积极推进疫苗生产企业所在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具备辖区内生产疫苗主要品种批签发能力。” —“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初步建立。” 《规划》全文都需行业大小企业的管理层和决策层细读,与国家“上下同欲”。 12.30,CFDI发布《吸入制剂现场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 CFDI上次发布针对具体产品类型的“现场检查指南”应该还是在2019年11月发布的《疫苗生产现场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且后续也未发布正式版。 意见稿明确适用范围,“指南作为吸入制剂注册现场核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符合性检查的技术指导文件”。 指南从“吸入气雾剂”,“吸入粉雾剂”,“吸入液体制剂”以及“吸入喷雾剂”的处方工艺、CQA(关键质量属性)等等入手,提出主要风险,并制定相当有针对性的检查要点,具体到如: —“气雾剂生产工艺抛射剂添加、封阀、检重、检漏、生产时限等过程控制。” —“需关注辅料的种类、型号、组成及粒径......” —“喷雾特性(如喷雾模式、喷雾几何学等)等关键质量属性研究及实验方法学考察......”等等 这相当于实践Q9的理念,指导企业梳理知识并开展风险评估,无论从监管还是被监管的角度,希望这类专业化、具体化的指南多多益善。 意见稿反馈截止日期是2022年1月31日。 12.31,CDE正式发布《M9:基于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的生物等效性豁免》及问答 此次发布M9,CDE同时给出下列具体指导,需关注: —申请人按M9提出豁免,NMPA不再单独发布“可豁免或简化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品种目录”; —申请人如在注册时提出豁免,但经审评不能豁免的,注册申请不予批准。这意味着企业如贸然提出豁免直接报产,这意味大量时间的浪费; —2016年5月发布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与M9不一致时以M9为准; —豁免研究资料按最新CTD要求,置于模块5.3.1.2下提交。 【阅读与拓展】 识林APP用户可查阅相关法规原文; 识林企业用户可阅读主题词【BCS】、【生物等效性】、【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等】系统学习。 12.27-12.31,NMPA批准5个新药,CDE受理10个新药上市申请 CDE受理10个新药上市申请,包括南京圣和的1类肿瘤药奥瑞替尼。 NMPA批准5个新药上市(NMPA未更新全部信息,可能不全),包括恒瑞2款小分子,悦康国内首创ED爱地那非,以及2021年第11款中药创新药七蕊胃舒胶囊。 注:仅列出新药(包括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上市申请和批准上市信息。在“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背景下,申请上市以及获批的品种,其适应症、临床研究策略、注册路径,都值得业界关注和分析。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适用范围: 文件要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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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口服固体常释制剂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特别针对化学药品中的仿制药,由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企业类别。 文件要点总结BCS分类与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
申请生物等效豁免的条件
提供资料要求
辅料和前药的特殊考虑
不适用生物等效性豁免的情况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