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上看,此次 FDA 检查似乎是对 2018 年夏天开端的缬沙坦中的潜在基因毒性杂质的持续监管行动的一部分。虽然 FDA 在警告信中对具体原料药(API)和杂质名称都做了涂黑处理,但从警告信中描述的时间线看,正是亚硝胺杂质。
FDA 指出,企业对原料药中发现的杂质的调查未扩大至与之相关的其它批次。具体来说,“企业发现了至少四个含不合格杂质的批次,但在确定该杂质具有较高形成风险之后,企业没有将调查扩展到 2018 年 8 月之前生产的所有批次。企业的调查仅限于检测 2018 年使用非优化生产工艺的 8 个批次。”FDA 还在警告信中还写道,“早在 2017 年使用非优化工艺生产的 API 批次未被考虑并包括在调查范围内”
另外,FDA 还指出,根据企业风险评估显示,从杂质可能形成到拥有经过验证的分析方法的这段时间约为三个月,企业在未实施缓解控制措施的情况下继续放行和分销相关 API 批次。
FDA 还指出,企业未能对 API 的生产工艺进行系统性评估,也没有制定可靠的规程来识别杂质的潜在形成。“由于缺乏系统评价,企业未能在批销往美国市场的 39 个批次中发现杂质含量在XX ppm和XXppm之间。尽管制定了对潜在存在的致突变杂质进行系统评价的规程,但根据对API生产工艺的评估,企业并未预料到杂质的存在。”
FDA 还在警告信中写道,“2021 年 11 月 25 日,企业收到一份客户投诉,称某起始物料中存在杂质。企业未能将该起始物料中的杂质确定为起始物料的副产物。企业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批准的题为“XX 质量风险评估报告”的初始风险评估并未评估所有 XX 源杂质,这些杂质可能从起始物料中残留,可能影响药品的有效性或安全性。”
最后,FDA 指出,对用于连续生产或生产连续批次的相同中间体和 API 的设备,天宇未能做到定期清洁以防止“污染物和降解物的积聚和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