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提出新法案帮助仿制药申请人解决定性定量(Q1Q2)相同所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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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会提出新法案帮助仿制药申请人解决定性定量(Q1Q2)相同所面临的挑战
笔记 2022-03-17 对于许多药品而言,出于建立与原研药或参照上市药品(RLD)产品配方相同的目的确定定性(Q1)和定量(Q2)配方(辅料种类和用量与参照药品相同)有时是一件极具挑战的工作。如果Q1/Q2做好了,那么就有可能豁免某些药品(例如,眼科制剂、非胃肠道制剂,甚至一些局部和固体口服制剂)的体内生物等效性要求。好处是可以避免昂贵的体内研究或临床终点生物等效性研究。 但建立 Q1 和 Q2 的过程很繁琐,通常需要与仿制药办公室(OGD)通过大量受控函(CC)沟通;即便如此,企业或 FDA 仍然可能弄错,导致产品开发时间的浪费,并且可能基于对 OGD CC 函的错误响应而开发产品,而在申请审评期间才发现问题。 FDA 对于如何回应有关 Q1/Q2 问询的受控函一直非常保守,一方面 FDA 试图努力提供信息帮助简化新药申请(ANDA)申请人,而另一方面则需要保护上市药品持有人的机密、商业秘密信息。根据曾做过仿制药办公室代理副主任,在美国仿制药界有着几十年经验的 Bob Pollock 先生的回忆,仿制药办公室过去曾允许企业针对特定品种提交处方预审,OGD 会评价该处方,并对其是否满足Q1/Q2要求给出反馈,但 2015 年之后,OGD 似乎就不再就单个成分过高或过低提供明确指向,只回复每种辅料达到还是没有达到标准。从而增加了受控函的负担,企业不得不一再发受控函猜测辅料成分含量。 本月初在美国众议院能源与商业委员会上提出的一项法案可能会为这一问题提供一些缓解措施。H.R. 7032《提高仿制药申请透明度法案》要求 FDA 向 ANDA 申请人告知有关导致拟议仿制药产品 Q1/Q2 与 RLD 不同的成分的关键信息,以及有关任何已发现的偏差的指导。 该法案提议的对《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的修改如下:
此外,新提出的法案中还有一些条款规定,除非上市药品配方发生变化并且是出于安全性或有效性原因而撤销了原始配方,或者,如果“部长做出书面决定,因为已发现的错误,必须更改先前的决定”,否则禁止 FDA 在 ANDA 提交后改变或撤销其决定。此外,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FDA 必须在法律修订通过后一年内发布一份指南草案以征求对该过程的意见。 这份法案对仿制药行业来说是个好消息,但法案能否顶住原研药行业的压力通过参众两院,通过后是否会受到法院的质疑,这些都还有待观察。Pollock 表示,该法案将如何影响上市药品制造商信息的机密商业性质,以及新法案能否经受住挑战可能是关键。不过这份法案反映出的积极一面是立法者中的一些人确实认识到了仿制药申请人在确定 Q1/Q2 与上市药品一致性方面的困难。 整理:识林-Acorn 岗位必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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