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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现可通过电子邮件回复 FDA 483
出自识林
2018-08-01
【更正与补充】关于电子邮件回复 FDA 483 的更正和补充
今年 5 月 30 日,美国 FDA 药品质量运营办公室(OPQO)I 处项目处主任 Diana Amador 致函“受 FDA 监管的制药业”,信中为企业提供了以电子格式提交所有 FDA 483 回复的选择,电子提交的文件大小不能超过 100 兆,如果超过 100 兆,可以分成较小的文件在另外的电子邮件中提交。
OPQO 为 483 回复提交创建了以下电子邮件地址:ORAPharm1_responses@fda.hhs.gov。在每封提交邮件中,FDA 要求公司将其设施识别码(FEI)和登记名称放在电子邮件的主题行中。作为电子邮件正文的一部分,公司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 检查地点
• 检查日期
• 执行检查的 FDA 人员姓名
在收到提交邮件后,OPQO 将向公司发出确认电子邮件。OPQO 表示,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回复将“迅速”分发给适当的 FDA 人员。公司不需要向 OPQO 提供纸质文件。
这一新流程可以为决定使用该流程的公司保护树木和节约成本,同时公司还可以有更多时间来创建和审查回复数据和信息。
如果公司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Diana.Amador-Toro@fda.hhs.gov 或电话 (+1)973-331-4900 联系 Diana Amador 询问。
整理:识林-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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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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