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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UFA IV 承诺函公开,强调检查就绪度,多项举措加速 ANDA 审批
出自识林
GDUFA IV 承诺函公开,强调检查就绪度,多项举措加速 ANDA 审批
2026-08-19
8月10日,在第四期《仿制药使用者付费法案》(GDUFA IV)启动谈判流程一年后,FDA公布了2028至2032财年(FY 2028-2032)仿制药审评的绩效目标与程序文件(也称承诺函,commitment letter)。
该文件可以看作是FDA未来数年仿制药审评审批政策的落地细则,建议药企阅读原文。下文仅对部分内容作概述。
关于GDUFA谈判中达成的“美国优先”内容请见往期资讯。
审评时限8-10个月,特别强调设施检查就绪
对于90%的原始简化新药申请(ANDA)标准申请,FDA承诺将在10个月内完成审评。
对于优先申请,若申办者提前至少60天提交完整准确的申报前设施通信(PFC),则审评时限为8个月,否则仍为10个月。
但无论是哪类申请,若提交时设施未做好检查准备,FDA初设15个月的审评时限,申办者可在此期间提交增补以重置目标日期;若未在目标日期前30天提交,则审评时限自动延长至30个月。
FDA 完成90%的事先批准补充申请(PAS)的审评时限目标按是否需要批准前检查(PAI)区分:标准PAS无需PAI的6个月,需要PAI的10个月;优先PAS无需PAI的4个月,需要PAI且提交完整准确PFC的8个月,其余为10个月。
可见PFC是优先审评的关键要素。承诺函明确完整准确PFC必须:
- ○ 完整提供涉及ANDA及相应II 型药物主文件(DMF)各生产和检验设施识别与联系信息(含FEI、DUNS、注册信息),并确认检查就绪;
- ○ 提供PAI决策所需的工艺与控制信息;
- ○ 提供生物等效性(BE)、临床及分析研究场地的详细资料;
- ○ 对比PFC,其后提交的ANDA中信息构成“重大变更”的情形(详见PFC专门指南问答部分Q4)。
检查透明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应充分利用检查后沟通机会
强调检查就绪度的同时,FDA通过流程机制及时帮助企业尽早解决问题。
FDA在对ANDA、PAS或相关II类DMF所列场地进行PAI并发现可能妨碍批准的问题时,将通过信息请求(IR)、学科审评函(DRL)或完全回应函(CRL)告知申办者;检查结果分类数据库每30天更新;对于批准结果无负面影响的最终检查分类,FDA在检查结束后90天内告知设施所有者。
PAI完成后,如483观察项可能导致CRL,FDA拟先行通知申办者;设施可申请PAI后会议(Post-PAI Meeting),FDA将在14天内回复并争取30天内安排。
对已收到警告信的设施,FDA提供警告信后会议(Post-Warning Letter Meeting)与重新检查(re-inspection)两种途径,前提是:
- ○ CGMP合规状态为“官方行动指示”(Official Action Indicated,OAI);
- ○ 已缴纳当前财年GDUFA设施费或列名于待审ANDA中;
- ○ 仅限《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第501节相关违规。
当企业提交完整CAPA计划后,可在警告信初始答复后6个月或更晚举行会议(每封警告信限两次请求),FDA承诺将在30天内对80%的合格请求作出批准、拒绝或推迟的决定。设施亦可申请重新检查,FDA争取30天内答复(仅适用于警告信后的首次重新检查)。FDA承诺在4个月内完成80%获批国内设施的重新检查、在8个月内完成80%国际设施的重新检查。
“急需”ANDA的DMF可提前开始审评
除了检查,原料药(API)也是影响ANDA审批(从而影响低价药品可及性)的核心因素之一。
首轮DMF缺陷函发出后30天内,DMF持有人可书面请求视频会议澄清缺陷,FDA争取30天内安排,优先级随所引用ANDA的优先级;也可以电子邮件往来替代,FDA答复后,DMF持有人可提交一封跟进邮件,FDA将回复以进一步澄清。
特定情形下,DMF持有人可在计划ANDA提交日前6个月启动DMF审评。这适用于原始ANDA、对CRL的增补、寻求将暂定批准转为正式批准的增补,前提是ANDA所引用DMF未经实质性审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 专利与独占期将在ANDA计划提交日后24个月内到期;
- ○ 橙皮书中该药品治疗等效的获批产品(包括RLD)少于4种、无阻断性专利或独占期、且申办者不寻求标签剔除(carve-out)使用条件;有助于缓解或解决药品短缺并预防未来短缺;
- ○ 应对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 ○ 橙皮书“在市部分”(Active Section)仅存一个ANDA等特殊情形(且不符合《MAPP 5240.3 Rev.6:原始 ANDAs、增补和补充申请的审评优先级》所列其他优先因素);
- ○ 复杂API的DMF。
会议更具针对性,PSG成绩效指标,建立MDD数据库,申报表单标准化
正式GDUFA会议分为TYPE 30、TYPE 60、TYPE 90和TYPE 120四类,适用于有ANDA编号(含预分配编号)的申请项目,就受控函(controlled correspondence)无法充分解决的具体问题(如研究设计、替代方法)开展科学交流。也可理解为,可经受控函解决的问题,不再安排会议。
GDUFA IV为产品特定指南(PSG)设定了量化目标:对于2022年10月1日及之后获批的复杂产品,FDA承诺在获批后2年内为50%的产品发布PSG,3年内达到75%;对含新化学实体(NCE)的非复杂产品,2年内发布PSG目标为90%。FDA将优先制定含NCE的复杂产品PSG,并在网站上每季度更新PSG发布计划。这将显著避免仿制药“无据可依”的困境。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
- FDA承诺将于2028财年末建立最大日剂量(Maximum Daily Dose,MDD)公共数据库,首批至少录入500个MDD值,并在2030财年末评估实现全覆盖所需的资源。这些MDD将成为仿制药开发的权威依据。
- FDA还将提供BE研究摘要表、BE场地信息、原料药及杂质结构、个体参与者药代动力学数据四类标准化表格及格式信息,旨在进一步标准化申报信息,便于编写也利于审评。
识林-白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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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概要】 该文件为美国FDA与仿制药行业协商达成的GDUFA IV重新授权绩效目标与计划增强措施,覆盖2028至2032财年。文件旨在通过优化仿制药申请(ANDA)评估流程,减少评估周期数量,促进复杂仿制药开发及国内生产,并确保患者及时获得高质量、可负担的仿制药。文件设定了明确的绩效目标,包括对90%的标准ANDA在提交后10个月内完成审评并采取行动,对优先ANDA则根据是否提交预提交设施函件(PFC)设定8或10个月的目标。文件引入了多项增强措施,例如在首次评估周期中分阶段发布信息请求(IR)和学科审评函(DRL),以提升透明度和沟通效率;设立了“即将行动”流程,允许在目标日期后60天内解决少量遗留问题;针对设施缺陷导致的重大补充申请,提供了重新分类为微小补充的路径。此外,文件还涵盖了DMF评估、设施检查、用户费资源管理、指南制定及绩效报告等广泛领域,旨在通过持续改进和资源优化,提升仿制药审评项目的整体效能。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美国FDA监管的仿制药(化学药)申请,包括ANDA、上市后补充申请(PAS)及DMF。适用于创新药仿制、复杂仿制药及非复杂仿制药。发布机构为美国FDA。适用于仿制药企业(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CRO和CDMO。 【影响评估】 本文对仿制药企业影响重大。企业需调整内部流程以匹配FDA更严格的审评时间线(如10个月标准ANDA目标),并利用新的沟通机制(如IR/DRL、预提交设施函件)提升审评效率。复杂仿制药开发企业将受益于早期科学互动和PSG优先制定。企业需关注设施检查、DMF提前审评等新机会,以加速产品获批。 【实施建议】 - 注册(Regulatory Affairs):必读。需熟悉新审评时间线、IR/DRL流程及“即将行动”机制,优化ANDA提交策略,利用预提交设施函件争取优先审评。
- 研发(R&D):必读。需理解复杂仿制药的早期科学互动(如TYPE 60/90会议)和PSG优先制定,调整开发计划。
- 生产(Manufacturing):必读。需关注设施检查新规(如PAI后会议、再检查请求),确保设施合规并准备预提交设施函件。
- 质量(QA):必读。需掌握DMF评估新流程(如提前审评、第一轮充分函件),确保DMF质量。
- 临床(Clinical):必读。需熟悉生物等效性研究相关的新沟通机制(如IR/DRL)和会议类型。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ANDA审评人员:应熟悉优先审评的标准和流程,确保ANDA申请的审评符合FDA的优先级策略。
- 注册专员:需了解优先审评的条件,以便在提交ANDA时能够正确请求优先审评。
- 药物政策分析师:应掌握优先审评政策,为公司策略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解读。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美国FDA监管下的化学仿制药(ANDAs),包括原始申请、增补和补充申请。适用于所有在美国市场寻求上市批准的化学仿制药,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但不包括生物制品、疫苗或中药。主要面向大型药企、Biotech公司、CRO和CDMO等。 文件要点总结优先审评政策更新- 优先审评资格:明确了原始ANDA或其增补若满足特定条件,如对药品短缺、公共健康紧急情况的影响,可获得优先审评资格。
申请优先审评的条件- 请求优先审评:申请人需在提交时明确请求优先审评,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支持文件。
优先审评的特定情形- ANDA相关因素:若ANDA包含第IV段认证,且在目标审评日期之前准备好最终批准,可被优先审评。
药物短缺和公共健康紧急情况- 药物短缺:有助于缓解或解决药物短缺的申请,将被优先考虑。
- 公共健康紧急情况:有助于解决由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宣布的公共健康紧急情况的申请,将获得优先审评。
政府采购计划和法定要求- 政府采购:与特定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申请,如果有文件证明,可被优先审评。
- 法定要求:受联邦或州法规或其他法律要求的申请,必要时将被优先审评。
补充申请的优先审评- 补充申请:根据21 CFR 314.70(b)(4),若补充申请对公共健康至关重要或延迟将给申请人带来极大困难,可请求优先审评。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岗位必读建议- QA: 确保所有药品和设备的生产过程符合当前良好生产规范(cGMP),避免产品被认定为掺假。
- 注册: 在提交药品和设备注册申请时,确保产品符合官方药典标准,以及所有性能标准和法规要求。
- 研发: 在开发新药或设备时,注意避免使用有毒、不卫生的成分,确保产品质量和纯度。
文件适用范围本文适用于美国市场的所有类型药品和设备,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III类设备等,适用于创新药、仿制药、生物类似药等注册分类,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适用于Biotech、大型药企、跨国药企等各类企业。 文件要点总结1. 成分和生产过程控制- 强调药品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避免使用有毒、不卫生的成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2. 官方药典标准一致性- 规定药品若声称符合官方药典,则其强度、质量和纯度必须与药典标准一致,否则视为掺假。
3. 未被官方药典认可的药品- 若药品未被官方药典认可,其宣称的强度、质量和纯度必须与其实际相符。
4. 设备性能标准一致性5. 检查与合规性- 禁止任何延迟、拒绝或限制FDA检查的行为,确保生产设施的合规性。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 QA(质量保证):负责确保原料药生产全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监控质量体系运行。
- QC(质量控制):负责原料药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 生产:负责按照GMP要求进行原料药的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合规。
- 工程:负责厂房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环境和设备符合要求。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化学药领域的原料药生产,包括创新药和仿制药,适用于大型药企、跨国药企以及CRO和CDMO等企业类别,发布机构为国际通用标准。 文件要点总结: 原料药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调了从质量管理到生产控制的全过程管理。首先,文件明确了质量管理的原则和机构职责,特别强调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规定了自检、产品质量回顾以及质量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人员方面,规定了资质、培训和卫生要求,确保员工符合岗位需求。厂房与设施章节详细规定了设计建造、公用设施和特殊隔离要求,以保证生产环境的适宜性。设备章节则涉及设计建造、维护保养、校准和计算机化系统的要求,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文件还特别提到了无菌原料药的生产特点,包括生产工艺、厂房设施设备设计、生产过程管理以及环境控制等,这些都是确保原料药质量的关键环节。 以上仅为部分要点,请阅读原文,深入理解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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