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 指出,“众所周知,监管系统是非常资源密集的。建立和维持成熟的监管体系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包括技术人力资源和大量公共投资。”WHO 表示,“这项指导原则使我们能够尽可能利用其他监管机构的产出,同时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国家层面,其他监管机构无法开展的增值监管活动,例如,国内警戒活动以及对本地生产和分销的监督。”
WHO 表示,国家监管机构“必须考虑加强、创新和更有效的合作方式,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专业知识,避免重复,并将其监管工作和资源集中在最需要的地方。”WHO 还表示,其正在进行的根据绩效和成熟度水平将国家监管机构认定为 WHO 列出监管机构(WHO-listed authorities,WLAs)的举措可以用作“全球认可、循证透明的系统,可被国家监管机构用来作为施行信赖的参考。”
WHO 在指南中详细介绍了多种信赖方法,包括联合审评、单方面认可和互认、简化的监管途径以及工作共享协议等。WHO 在指南中给出了一张图用来说明多种信赖概念之间的关系以及监管机构如何通过这些活动提高监管运作效率并通过增加对信赖工具的使用来避免重复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