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杂谈】质量与合规
出自识林
【周末杂谈】质量与合规
笔记 2023-05-14 质量是药品的固有属性,是疗效稳定性的量度,但合规不是 1965年6月,负责美国空军为越战采购军需的戴维斯上校向美国德州仪器(TI)公司来访的电脑芯片工程师出示了一张越南松马河上的清华桥(Thanh Hoa Bridge)的照片。这是一座长约180米的铁桥。两人从照片上可辨识出大桥附近约800个斑点,对应于飞机投弹偏离靶点的轰炸。这还不包括落入河中未留痕迹的数以百计或更多的炸弹。美军投掷的炸弹中包括638枚重达700多斤的M-117炸弹。飞机投弹的命中范围半径约为140米。在如此弹雨的攻击下,大桥依然屹立。上校问工程师:你们公司能帮忙吗?为此,TI公司设计了基于电脑芯片控制的激光制导炸弹,提高了炸弹的命中率。1972年5月13日,美军向清华桥投掷了24枚激光制导炸弹,将大桥摧毁。 这是美国半年前出版的“芯片战争(Chip War)”一书中所描述的一段内容,用以说明电脑芯片可用来提高炸弹的命中率。炸弹的功能是命中目标。命中率低,就是质量低。TI提高质量的技术方案是在炸弹上安装4个小翅膀,每个翅膀根据从目标上反射回来的激光来不断地动态调整角度,以此来实时地控制炸弹的飞行轨道,从而准确地击中目标。这是当年非同寻常的技术革新,是用科技手段来提高产品质量的成功案例。 现在来看看药业的情况。 不知读者的经验如何,笔者参加的有关药品质量的会议,往往是关于合规的,而不是关于质量本身的。与会者谈的多是合规管理的经验教训,而不是如何在技术上提高对药品质量的控制水平。请注意,提高药品质量的控制水平是不同于提高药品质量的。从监管角度看,提高药品质量是不能轻易说的,药品质量是药品疗效稳定性的量度。不做新的临床试验,就不能说疗效的稳定性有所改进,就无从谈起质量的提高。 药品的疗效依据的是III期临床试验,通常情况下应是有一定规模、双盲、随机和对照的临床试验。药企做III期试验,是为了注册申报、增加标签上的适应症,鲜有是为了证明工艺改进而提高疗效的稳定性。 人们常说药品有其特殊性。一是事关生命和健康,不可掉以轻心。二是缺乏非破坏性的质量检测方法,不能片片检、瓶瓶检,只能靠过程管控和抽检来保障质量,但过程管控并非药业所特有。试问,哪个制造行业不用过程管控? 政府监管,才是药业所特有的。但政府监管是必要的吗?大概不少人会说,当然是必要的,因为政府要保护公众健康。难道药企不是保护公众健康的吗? 也许有人会说,不法药企是损害公众健康的。但对这样的企业,可惩前毖后,何必让众多良心药企成天在监管的压力下,代人受过呢? FDA的药品监管,基本没有类似我国的中检院和省检所系统,但其药品质量并不比其它国家低。 基于GMP的合规监管,是FDA率先做起来的,但有必要吗?FDA发现印度药企有严重合规问题已多年,但公开文献中鲜见有将印度药企的合规问题(包括数据可靠性问题)与临床用药的安全性问题(例如,药品不良反应数据)相关联的报道。 合规监管的逻辑是:合规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这是惯常的说法,道理上也说得通,但实证似乎不多。欢迎读者分享所知的实证。 对固体口服制剂中原料药含量的检测,若采用传统的批次制造,恐怕一时是难有低成本、非破坏性的检测方法。但若采用连续制造,就不一定了。合规本来就是管人的,连续制造往往是自动化的。 希望随着技术的进步,药品的质量监管会更有针对性,药品的合规监管会更多地激励药企采用先进技术来提高对药品质量的控制水平。 作者:榆木疙瘩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必读岗位及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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