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资讯
>
【周末杂谈】降低临床试验要求,节省研发成本,对谁不利?
出自识林
【周末杂谈】降低临床试验要求,节省研发成本,对谁不利?
2026-03-15
FDA单一关键性临床试验的良策,似乎并未引起产业的欢呼雀跃,为何?
上月,FDA局长Marty Makary和生物中心(CBER)主任Vinay Prasad(已确定4月底离职)联名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撰文,宣布未来FDA的新药审批多数只需基于一项关键性临床试验。这项为企业降低研发成本的良策,发表近一个月了,不仅未引起业界的欢呼雀跃,反而招致了各种担忧的声音。
主要担忧是这项政策发表的太突然。FDA公布如此重要的审批标准转变,但并未给出详尽的、有关政策出台来龙去脉的、科学论证的说明性文件。此类看法合情理。多于一项关键性临床试验(为叙述简便,下面权且将关键性临床试验说为III期临床试验,尽管两者不总是一致)是美国《药品法》的要求。FDA依法制定规章,尚要花几年的时间做调研并公开详尽的起草说明,更不要说修订法律内容了。当然,拥护政策的人可以说局长和主任只是宣布了意向,正式修改法规时,会给出详尽说明的。但担忧的人可以问:难道政策是“拍脑袋出来的”?
其它担忧包括:新政策与传统要求两项III期临床的现有规章和指南的冲突,亟待解决;新政策依赖于药品上市后企业开展进一步的确证性试验,但FDA常常不具有这样的权力;FDA只要求一项III期临床,但其它国家药监局还需要两项III期临床,这对跨国公司来说是有风险的。这些看法也都有理,但本届政府在国内外独往独来惯了,也许这些担忧都会迎刃而解。再说了,拥护政策的人可以反问:两项III期就一定比一项III期严谨很多吗?若是,为何不要求三项III期呢?工艺验证不就要求做三批吗,为何III期临床试验就不能也要求三项呢?
也许值得问的是:为何赞扬声音这么低?进一步问:降低临床试验要求,节省研发成本,对谁有利?对谁不利?媒体的报道,主要是为谁发声的?
新政策理应会降低研发成本。但这点降低,对大药厂来说,恐怕算不上什么(当然不能指望它们承认),尤其是相对于年年涨药价10%的丰厚利润来说。对研发型创新小药企来说,这个费用降低就可能很重要了。多年前,笔者供职的一家300余人的研发型创新小药企,多轮融资后,烧的只剩下做一次III期临床的钱了,开会讨论何去何从的悲惨情景,至今难忘。
研发型创新小药企做不起III期临床,往往只能找大药企合作。这类合作条款,对有些药、在供不应求的特殊时期,大药企可能会多让些利,小药企的所得会比较丰厚,像近年我国药企签订的一些研发合同。但一般讲来,大药企是难得吃亏的。若新政策有助于显著降低小药企做III期临床的成本,那其与大药企合作的迫切性就可能降低了,这对大药企来说,未必是好事。
大药企把持药业由来已久,早已培植建立了与各利益集团(包括媒体)及其代言人的长期合作关系。因而,媒体的报道自然会较多地反映大药企的声音。其实,FDA也难免不受大药企影响,只是本届政府FDA主要岗位上的一些负责人不是传统药监系统或势力范围内的人,甚至是曾对FDA很有意见的人,包括这位局长和生物中心主任。
上面这些说法,恐会给人以阴谋论的味道,但多少自圆其说。欢迎大家指正。
识林-榆木疙瘩
识林®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