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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杂谈】啥也不能耽误涨价
出自识林
2021-01-03
匪夷所思的市场经济和创新生态
太阳从东边升起,人有生老病死,这是一定要发生的事。可以再加一条,药品年年涨价。
可不,1月1日,正当大家过年放假之时,美国70余家药企宣布数百种药品的价格平均上涨3.3%。别急,这只是每年两次涨价中的一次,下半年还涨一次。好日子怎能一下子都过完了呢?
新冠疫苗功臣辉瑞制药,一马当先,其200余种药品平均涨价5%,从胜利走向胜利。
辉瑞发言人称涨价与通货膨胀相应,但不知说的是哪国哪年的通货膨胀。美国过去12个月的通货膨胀率是1.2%,而辉瑞的5%药价涨幅仅是半年的。
拔头筹的是英国公司Advanz Pharma的降血压药Dutoprol,涨价高达31%。这个药是FDA按新药(NDA)批的,但其实是两个很老的仿制药的组合,即美托洛尔和氢氯噻嗪。Dutoprol获FDA批准已经14年了,且在橙皮书上查不到任何专利和行政保护信息。
药企之所以能长此以往、慷慨地为保护公众健康涨价,是因为美国药品市场最大的买家 — 政府(占比约50%),专门制定法律禁止其与药企谈判药价。因而形成了药企自行定价,政府照价卖单的皆大欢喜局面,真可谓美国特色的市场经济。
看来俗话说 “十个劫道的,不如一个卖药的”,是具有普适性的。
有一种支持新药定价的说法是,药品不应按成本定价,而应按价值定价。当然很有道理,例如:同一片药,对不同的适应症,价值自然不同。但这就要每年涨价两次,每次涨3-5%吗?难道药品的价值、或人们对药品价值的认知,每年升高两次?想必一定是。
还有一种说法是,药品研发风险高,绝大多数在研药不会成功,所以将所有研发费用分摊到少数成功上市的药品上,成本就高了。为鼓励药业发展,就要允许药品涨价。说得太对了。识林资讯这周四不也说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生态环境【识林资讯的定位】吗?但这个说法实质上是成本定价的思路(研发成本也是成本),似乎有违上面所说的药品应按价值而不是成本定价的说法。当然,凡事不能一概而论,过于僵化,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明白。
其实,美国政府对药企的支持,只在药品价格上,那不就太片面了吗?一定要全面的照顾。不仅要给足银两,还要帮助防范风险。近年来,政府多次起诉药企的犯罪行为,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诉讼,直接罚款动辄上10亿美元,但有一次是企业管理层进监狱的吗?因为有点规模的药企通常都是上市公司,所以罚的是无辜股民的钱,而犯罪的管理层却逍遥法外。其实,美国法律有严格的个人问责机制(strict liability),FDA也不时拿出来说说,但鲜见其用。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对事不对人?
这次药品涨价的时间,尤其让人感到有些匪夷所思。美国是全球新冠疫情的重灾区,很多医院的重症抢救室爆满,上千万人失业,政府花数万亿美元开仓济民,在如此国难当头的时候,涨价就不能等等吗?
看来是不能,更重要的是不必。最好的证据是,华尔街日报上月刊文,提议为新冠疫苗的研制成功,奖励药业诺贝尔和平奖。有这么配合的政府、学界和媒体以及沉默的百姓,药业发展一定会前途无量,新年快乐,年年快乐!
希望我国药业生态环境的发展,不会朝这个方向走。
作者:榆木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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